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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舒城县发改委 | 发布日期 | 2019-09-01 |
文件类型 | 通知公告 | 标签 | 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 天然气价格 用气量 |
内容要点 | 我县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下调0.12元/立方米,即: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由3.20元/立方米下调为3.08元/立方米。 同步降低我县非居民用天然气量价挂钩价格,即:年用气量80万立方米以下的(含80万)按3.08元/立方米执行;80万立方米至200万(含200万)立方米部分,按2.98元/立方米执行;200万立方米以上的部分按2.93元/立方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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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数字 | 以上价格自2019年4月1日起执行。 |
发布日期:2019-09-01 来源:舒城县发改委
舒城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舒城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
根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的通知》(皖发改价格〔2019〕152号)和《六安市发改委关于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六发改价格〔2019〕207号)精神,经研究,现就我县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我县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下调0.12元/立方米,即: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由3.20元/立方米下调为3.08元/立方米。
二、同步降低我县非居民用天然气量价挂钩价格,即:年用气量80万立方米以下的(含80万)按3.08元/立方米执行;80万立方米至200万(含200万)立方米部分,按2.98元/立方米执行;200万立方米以上的部分按2.93元/立方米执行。
三、以上价格自2019年4月1日起执行。
你公司应严格执行天然气价格政策,做好价格公示和非居民用气户相关数据衔接结算等工作,多收费用据实退还非居民用户。
2019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