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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无为县发改委 发布日期 2019-09-05
    文件类型 通知公告 标签 无为县非居民用气 气价 用气量
    内容要点

    根据省物价局省能源局《关于加强天然气价格监管进一步降低企业用气成本的通知》(皖价服〔2017〕94号)精神,为减轻非居民天然气用气大户成本压力,对用气大户给予适当优惠政策。

    关键数字

    上述价格自2019年9月5日起执行。

    关于对非居民用气实行量价挂钩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9-05 来源:无为县发改委

    发改价格〔2019〕205号

    无为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根据省物价局省能源局《关于加强天然气价格监管进一步降低企业用气成本的通知》(皖价服〔2017〕94号)精神,为减轻非居民天然气用气大户成本压力,对用气大户给予适当优惠政策,现通知如下:

    对非居民用气实行量价挂钩,根据工商业用户年用气量分档定价,具体分档气价为:

    第一档:年用气量150万立方米以下的企业,到户气价为3.52元/立方米;

    第二档:年用气量150—500万立方米(含500万立方米)的企业,到户气价为3.48元/立方米;

    第三档:年用气量500万立方米以上的企业,到户气价为3.44元/立方米。

    二、对已实行气价优惠且到户气价低于上述分档气价的用气大户,你公司继续按照与用户协商的原优惠幅度执行。

    三、上述价格自2019年9月5日起执行。今后若非居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则分档气价相应调整,分档气价价差不变。

    无为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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