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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国家税务总局 | 发布日期 | 2006-07-03 |
文件类型 | 规范性文件 | 标签 | 国家税务总局 生物柴油 消费税 |
内容要点 | |||
关键数字 |
发布日期:2006-07-03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生物柴油征收消费税有关问题的请示》(川国税发[2004]58号)收悉,批复如下:
根据《汽油、柴油消费税征收范围注释》(国税发[1998]192号)规定,四川省古杉化学油脂有限公司生产的"生物柴油"不属于柴油消费税征税范围。因此,同意你局意见,对四川省古杉化学油脂有限公司生产的"生物柴油"不征收消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