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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淮南市发改委 | 发布日期 | 2019-04-01 |
文件类型 | 通知公告 | 标签 | 非居民用天然气 天然气销售价格 天然气价格 |
内容要点 | 你公司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在现行价格基础上降低0.56元/立方,即:年用气量50万立方以下的,销售价格为3.26元/立方;年用气量在50—100万立方的,销售价格为3.21元/立方;年用气量在100—500万立方的,销售价格为3.16元/立方;年用气量在500万立方以上,销售价格为3.11元/立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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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数字 | 本通知2019年4月1日期执行。 |
发布日期:2019-04-01 来源:淮南市发改委
淮南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淮南市物价局《关于疏导我市今冬明春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淮价商[2018]33号)文件已到期,根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的通知》精神,经研究,现就你公司非居民天然气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你公司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在现行价格基础上降低0.56元/立方,即:年用气量50万立方以下的,销售价格为3.26元/立方;年用气量在50—100万立方的,销售价格为3.21元/立方;年用气量在100—500万立方的,销售价格为3.16元/立方;年用气量在500万立方以上,销售价格为3.11元/立方。
二、非居民供气量以一个年度为计量周期。同一用户有多个计量表的,用气量按多个计量表合并计算。
三、你公司要严格执行我委制定的降低非居民天然气价格政策,切实降低企业用气成本。
四、本通知2019年4月1日期执行。
201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