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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国家能源局 | 发布日期 | 2020-04-10 |
文件类型 | 通知公告 | 标签 | 能源行业 电力行业 电网企业 |
内容要点 |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国家能源局决定对2019年11月8日印发的2019年第7号公告进行订正。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和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对国家能源局和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废止文件100件,保留文件340件,并对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印发的文件67件进行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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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数字 |
发布日期:2020-04-10 来源:国家能源局
2020年 第1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国家能源局决定对2019年11月8日印发的2019年第7号公告进行订正。现予公告。
国家能源局
2020年4月10日
国家能源局公告
2019年 第7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和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对国家能源局和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废止文件100件,保留文件340件,并对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印发的文件67件进行修订。现将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拟修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告。
国家能源局
2019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