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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国家能源局 | 发布日期 | 2011-12-05 |
文件类型 | 规划计划 | 标签 | 风电机组 太阳能电池 生物质能 |
内容要点 | 为推进能源行业科技进步,用无限的科技潜力解决有限的资源环境约束,满足能源可持续发展和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的要求,国家能源局印发《国家能源科技“十二五”规划》。 在新能源技术领域中,确定先进核能发电技术、大型风力发电技术、高效大规模太阳能发电技术、大规模多能源互补发电技术和生物质能的高效利用技术等5个能源应用技术和工程示范重大专项,其中,规划13项重大技术研究、7项重大技术装备、12项重大示范工程和11个技术创新平台。 研发大型风电机组整机及关键部件的自主设计、制造与检测技术,大型风电机组在极端环境条件下的应对技术以及大规模应用海上风电的关键技术与装备。 研究低成本、低污染、高效率的太阳能电池技术,发展光伏发电系统规模化应用技术;研究规模化太阳能热发电集热系统,太阳能热发电热电转换材料、核心部件及大规模储热技术。 研究自治运行的水/光/储互补发电设计集成、新型逆变、储能控制、稳定控制与能量管理技术,以及与公共电网并网的风/光/储互补发电的设计集成和综合利用技术。 以研制及综合利用生物质气体燃料和液体燃料为目标,研发高效的生物质能转化技术,开发多联产技术,提高生物质能转化附加值,降低利用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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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1-12-05 来源:国家能源局
国能科技〔2011〕39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经委、能源局),有关能源企业,有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相关行业协会:
为推进能源行业科技进步,用无限的科技潜力解决有限的资源环境约束,满足能源可持续发展和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的要求,国家能源局组织编制了《国家能源科技“十二五”规划》,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理规划布局。各地能源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能源发展实际,按照《规划》提出的“十二五”期间重大能源试点示范内容,配合选择和确定能源技术与装备示范的依托工程,推进相关示范工程建设。积极争取首台(套)设备应用的相关优惠政策,鼓励能源技术创新和应用转化。
二、落实研发任务。国家能源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和相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在能源科技创新中要积极开展能源技术创新和装备研发,依托重大能源示范工程进行能源技术与装备的试点示范,落实《规划》中提出的各项技术创新任务。
三、发挥主体作用。各重点骨干能源企业要充分认识到在新一轮能源技术革命中的责任和义务,发挥自身在能源科技创新中的主体作用,加大能源科技自主创新投入,提升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能源技术和自主品牌的重大能源装备比例,提高企业在国内外能源市场的竞争能力。
四、适时调整完善。在《规划》实施过程中,根据发展要求需对《规划》进行必要修订和调整的,由国家能源局统一协调、完善和实施。
国家能源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