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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2011-12-25 |
文件类型 | 规划计划 | 标签 | 可再生能源 地热能 生物质燃料 风电场 |
内容要点 | 按照“因地制宜、多能互补、重点突破、政策配套”的原则,重点推进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和风能的开发利用。发挥首都资源比较优势,把北京建成全国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高水平示范应用城市。 充分利用农业废弃物、林业废弃物、餐厨垃圾等生物质资源,在资源和应用条件较好的地区,选择重点村镇供暖及苗圃、温室大棚等农业设施推进生物质成型燃料供暖示范项目建设。示范建设餐厨废弃油脂生产生物柴油和燃料乙醇等生物质液体燃料项目;到2015年,全市生物质燃料利用量新增10万吨。 按照“统一规划、环境优先、协调发展”的原则,在延庆、昌平、密云、房山、门头沟等风能资源相对丰富、电网接入条件好、电力负荷近的区域,有序推进风电规模化发展。按照“分散开发,集中管理”的方式,支持和鼓励分散式接入风电的开发建设。结合110kV及以下变电站布局特点,统筹考虑风能资源、土地、运输等条件,合理选择可接入的风电装机容量。重点推进官厅风电场三期、昌平青灰岭风光互补等项目建设。到2015年,全市风力发电装机规模达到30万千瓦。 依据资源条件,建设一批生物质规模化发电项目,逐步扩大生物质发电装机容量,不断提升生物质能利用水平和应用品位。积极推进城市生活垃圾资源能源化利用,建设清洁高效的垃圾焚烧和填埋气发电工程;在大中型畜禽养殖场实施沼气发电工程;在农林废弃物集中的郊区县适度建设生物质热电联供工程。重点推进南宫、鲁家山和高安屯二期等垃圾焚烧发电工程和阿苏卫二期、六里屯等垃圾填埋气发电工程建设。到2015年,实现生物质装机容量达到25万千瓦。 落实《北京市加快太阳能开发利用促进产业发展指导意见》,按照政策扶持和市场培育相结合的原则,以“国家太阳能光伏集中应用示范区”为依托,大力推广与建筑相结合的并网光伏发电系统,逐步扩大太阳能发电的应用规模。在工业园区厂房、大型园林、中小学校、公共应急场所、废弃矿山等有条件的地区推广太阳能光伏发电。实施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20兆瓦光伏屋顶项目;探索建设与建筑一体化的太阳能幕墙光伏发电系统;实施“阳光园林、阳光校园”项目;建成延庆31兆瓦、密云20兆瓦等大型光伏电站项目。到2015年,太阳能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超过25万千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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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数字 | 到2015年,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总量为550万吨标准煤,占全市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力争达到6%左右。其中: 太阳能:太阳能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25万千瓦;太阳能热水系统集热器利用面积1050万平方米,新增450万平方米。 地热及热泵类能源:本市地热、热泵类(水源热泵、土壤源热泵、污水源热泵等)供暖面积达到5000万平方米,新增2500万平方米。 生物质能:生物质发电装机容量达到20万千瓦,新增17万千瓦;年产沼气总量达3600万立方米,新增1800万立方米;生物质燃料50万吨标准煤。 风能:风力发电装机容量达到30万千瓦,新增装机容量15万千瓦。 |
发布日期:2011-12-25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