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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 | 发布日期 | 2010-05-18 |
文件类型 | 通知公告 | 标签 | 沼气项目 生物质能 |
内容要点 | 各设区市要抓紧分解下达投资计划,落实建设任务。按照确定的建设原则、补助标准,以及批复的大中型沼气工程项目可研报告,编制农村户用沼气(含养殖小区和联户沼气、乡村服务网点)项目实施方案和大中型沼气工程项目初步设计,逐级行文上报省农业厅审批。 各项目县要认真做好调查摸底,落实建设任务,户用沼气要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对集中连片的原则,将建设计划落实到具体的项目村组,原则上每行政村不少于50户,或自然村沼气入户率不低于70%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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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数字 | 各项目县要认真做好调查摸底,落实建设任务,户用沼气要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对集中连片的原则,将建设计划落实到具体的项目村组,原则上每行政村不少于50户,或自然村沼气入户率不低于70%以上。 |
发布日期:2010-05-18 来源:江西省农业农村厅
各设区市农业局计财科、农村能源站(办、科):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农业部关于下达2010年第一批农村沼气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0]795号)和省发改委、农业厅《关于下达2010第一批农村沼气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赣发改农经字[2010]700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0年农村沼气项目实施方案和初步设计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抓紧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和初步设计。各设区市要抓紧分解下达投资计划,落实建设任务。各项目县要根据下达的投资计划,按照《农村沼气建设国债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江西省农村沼气建设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赣农计字[2009]77号)、《农业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养殖业大中型沼气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及审核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08]66号)等有关要求,按照确定的建设原则、补助标准,以及批复的大中型沼气工程项目可研报告,编制农村户用沼气(含养殖小区和联户沼气、乡村服务网点)项目实施方案和大中型沼气工程项目初步设计,逐级行文上报省农业厅审批。
二、户用沼气实施方案编制要求。户用沼气(含养殖小区和联户沼气、乡村服务网点)要编制实施方案。方案要明确项目法人、建设地点、建设内容、技术标准、补助方式和标准、设备和建材采购方式、建设工期、保障措施(组织保障、技术质量保障、资金安全保障等)及有关工作要求,确保项目按计划实施。各项目县要认真做好调查摸底,落实建设任务,户用沼气要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对集中连片的原则,将建设计划落实到具体的项目村组,原则上每行政村不少于50户,或自然村沼气入户率不低于70%以上。将在第二批项目安排的乡村服务网点要根据沼气池分布和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落实建设点和承办人。养殖小区和联户沼气要按照集中供气的要求,粪便型的要落实好承建养殖户,秸秆型的要落实承建村民理事会或专业合作社等,要按照技术规范设计沼气发酵、储气和供气工程,落实供气农户并签订供气协议,提交沼气工程结构或施工设计图。
三、大中型沼气项目初步设计编制要求。
一是由养殖业主自主选择设计单位。设计单位应具有农业或环境工程乙级以上设计资质,且已在省农业厅备案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并签订委托编制协议,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指定设计单位。必须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设计单位必须实地勘察设计,设计方案必须与项目业主充分沟通。要求初步设计与工程施工图设计委托同一单位。
二是设计必须达到规定深度。初步设计应依据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并符合《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沼气工程技术规范》和《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设计规范》等法规和标准要求,达到规定的设计深度,包括初步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主要设备及材料表和工程概算等内容,应完成总体设计和单体设计,确定项目实施进度,编制工艺设备购置清单和单项工程投资概算,编制项目总投资概算,项目概算总投资调整幅度不得超过可研批复总投资的10%。应落实项目法人、建设目标、建设规模、建设地址、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并提供建设业主法人签署的保证按规定和批复设计完成建设计划并接受监管的承诺文件。
三是沼气工程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技术标准。沼气工程规模应与养殖场规模相匹配,各单项工程应符合工艺参数要求。厌氧反应器应采用钢筋混凝土或钢制结构、一体化结构,具有足够的承载力、抗腐蚀和防渗漏能力,不支持采用砖混结构。根据我省实际,沼气的储存除一体化结构采用膜式外,推荐采用低压湿式混凝土或钢制气柜储气。必须合理设计沼气和沼肥利用方案,并设置沼气应急燃烧器,防止二次污染。
四是严格执行投资计划。项目建设单位要按照已批复的初步设计及概算要求,逐项落实项目建设内容,要在下达投资计划后尽快开工。要维护计划的严肃性,国家、省里下达的投资计划是指令性计划,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建设性质、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等。
四、其他要求。各设区市农业局于2010年6月20日前,以“计”字号文将农村户用沼气项目实施方案一式3份和大中型沼气工程初步设计一式5套报省农业厅,其中厅计财处1份,其余报送省农业厅农村能源办,同时发送实施方案和初步设计电子版至省农村能源办(jxnyb@126.com)。
省农业厅计财处
省农业厅科教处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