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专业的能源产业价值链服务平台
京ICP备14050515号 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京B2-20210837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39339号
Copyright 2005-2024 in-e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发布机构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2010-04-02 |
文件类型 | 项目核准 | 标签 | 光伏电站 太阳能 光伏发电 |
内容要点 |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宁夏太阳山等四个太阳能光伏电站临时上网电价的批复,定宁夏发电集团太阳山光伏电站一期、宁夏中节能太阳山光伏电站一期、华电宁夏宁东光伏电站、宁夏中节能石嘴山光伏电站一期发电项目临时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1.15元(含税)。 |
||
关键数字 | 核定宁夏发电集团太阳山光伏电站一期、宁夏中节能太阳山光伏电站一期、华电宁夏宁东光伏电站、宁夏中节能石嘴山光伏电站一期发电项目临时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1.15元(含税)。 |
发布日期:2010-04-02 来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改价格〔2010〕653号
宁夏自治区物价局:
报来《关于核定宁夏太阳山光伏并网电站上网电价的请示》(宁价商发〔2009〕53号)、《关于核定中节能太阳山、华电宁夏宁东光伏并网电站上网电价的请示》(宁价商发〔2009〕59号)、《关于核定中节能尚德石嘴山太阳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上网电价的请示》(宁价商发〔2009〕46号)均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核定宁夏发电集团太阳山光伏电站一期、宁夏中节能太阳山光伏电站一期、华电宁夏宁东光伏电站、宁夏中节能石嘴山光伏电站一期发电项目临时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1.15元(含税)。
二、以上电价自光伏电站投入商业运营之日起执行,高出当地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的部分纳入全国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分摊。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二○一○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