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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国家能源局 | 发布日期 | 2015-04-02 |
文件类型 | 通知公告 | 标签 | 能源行业 核电厂 电力标准 |
内容要点 | 依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化管理办法(试行)>及实施细则的通知》(国能局科技[2009]52号)有关规定,经审查,国家能源局批准《压水堆核电厂用碳钢和低合金钢 第31部分:安全壳用15Mn锻件》等203项行业标准,其中能源标准(NB)106项和电力标准(DL)97项,现予以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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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04-02 来源:国家能源局
2015年 第3号
依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化管理办法(试行)>及实施细则的通知》(国能局科技[2009]52号)有关规定,经审查,国家能源局批准《压水堆核电厂用碳钢和低合金钢 第31部分:安全壳用15Mn锻件》等203项行业标准,其中能源标准(NB)106项和电力标准(DL)97项,现予以发布。
附件:行业标准目录
国家能源局
201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