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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广元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07-22
    文件类型 规范性文件 标签 新能源汽车 城市公交车 以旧换新
    内容要点

    推进道路运输设备转型。在交通运输领域稳步实施“电动四川”行动,积极推进新增和更新城市公交车、巡游出租车优先采用新能源汽车,鼓励中小型营运客车更新为新能源汽车。发挥行业协会引导,探索推动重型卡车电动化,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推动道路运输领域安全设备更新,及时更换老旧、损毁的道路交通安防设施。加强重点道路、重点街道等视频监控设备的更新升级。创新优化货运行业发展模式,以冷链物流、零担货运等为重点,加快推动城市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鼓励物流园区、产业园、配送中心等地集中规划建设专用充电设施。加快物流园区立体仓储和信息化平台建设,提高装卸搬运、调度指挥等设施智能化水平。

    关键数字

    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元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7-22 来源:广元市人民政府

    广府发〔2024〕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广元国际铁路港管委会:

    现将《广元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广元市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2日

    广元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为推进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提高全市经济循环质量和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发改环资〔2024〕1104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24〕10号)精神,结合广元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部署,统筹扩大内需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坚持鼓励先进、淘汰落后,坚持标准引领、有序提升,结合产业集聚提速、“智改数转”等重点工作,实施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回收循环利用、标准提升“四大行动”,合理消化过剩产能,促进制造业发展壮大,扩大有潜能的消费和有效益的投资,促进减污降碳增效协同推进,因地制宜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到2027年,全市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重点行业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的产能比例大幅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5%,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50%,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5%,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的占比进一步提升,资源循环利用链条基本建立。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工业领域设备更新行动

    分类施策推进重点行业产线升级改造。聚焦生产设备处于中低水平的行业,全面摸排设备更新需求,加快超期服役老旧设备、低效能设备淘汰更新。推广运用先进工艺技术,鼓励生产设备向高精度、高速度、高可靠性升级改造。聚焦重点行业,加快设计验证、测试验证、工艺验证等中试验证和检验检测环节设备更新,提升工程化和产业化能力。支持企业开展“微技改”,通过微设计、微创新、微调整等小切口,实施“小快准”技改活动,促进技术改造全覆盖。〔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逗号前为牵头单位,下同;各项任务均需各县(区)人民政府、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贯彻落实,不再单独列出〕

    协同推进制造业“智改数转”与设备更新。将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作为新型工业化的重要突破口,深入实施“智改数转”行动,大力推广智能制造装备,拓展大规模设备更新应用场景。支持以“专精特新”、创新型中小企业等为重点,围绕铝基新材料、绿色家居、食品饮料、能源化工等优势主导产业开展设备更新,聚焦生产作业、仓储物流、质量管控等重点环节,扩大工业机器人、智能物流装备等应用规模。加快建设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铝行业节点,打造一批碳足迹认证、质量溯源等特色鲜明的数字化应用典型场景。鼓励企业“上云用数赋智”,招引培育“智改数转”解决方案服务商,推动第五代移动通信(5G)、高速光网等新型网络基础设施广泛覆盖。(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国资委)

    大力推进环保技改和安全技改。开展水泥、化工、有色(电解铝)等重点领域能效提升调研摸底和精准对接工作,建立重点行业能效、用能设备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企业、低效用能设备“四张清单”,全面调度重点行业企业能效水平,深入了解企业技术设备更新改造需求,挖掘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潜力。对照能效标准,结合本地区企业名录和产品设备能效清单,分类推动有关企业实施产品设备更新改造。对能效不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准入要求的设备,必须进行更新改造且改造后应达到能效节能水平(能效2级),鼓励对标能效先进水平(能效1级)进行改造。对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低效落后设备,应立即制定更新改造计划,不能按期更新改造的应予以淘汰。更大力度推动高能耗高排放设备和存在安全隐患设备能换快换、应换尽换。加强先进适用安全设备推广应用,强化安全诊断、综合执法,依法依规淘汰重点领域老旧装置和落后设备,推动各行业较高风险等级以上企业老旧装备有序淘汰退出。推广应用安全可靠应急装备,重点推动化工、有色、建材等行业及涉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可靠应急装备推广。加快人工智能赋能化工园区安全生产,推广重点领域(有色金属冶炼、家具制造)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依托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技术,实现“在线监测、执法检查、隐患整改”全链条闭环管理,以“工业互联网+”赋能安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

    强化供需对接拉动设备更新。大力实施制造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行动,推动工业设计、产品创新等扩大新产品供给,支持瞄准国内外先进标准和标杆企业质量指标等实施升级改造。强化六大优势产业标志性产品筛选培育,围绕“1+3+3”工业优势主导产业,扩大优质“广元造”设备产品供给力度。积极发挥行业龙头企业牵引作用,推动产业链延链补链协同改造,带动相关配套企业更新改造升级。建立设备更新改造服务机制,借助社会组织、专家智库等机构专业能力开展技术改造综合诊断和指导服务。积极推进设备更新企业和“广元造”设备供需匹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

    (二)实施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更新行动

    推进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加快推进自来水厂及居民小区二次供水(加压调蓄)设施设备和老旧管道及消火栓、计量设备等附属设施升级改造,加快更新改造材质落后、运行年限满20年、存在安全隐患、不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等问题的燃气长输管道、市政管道、庭院管道、立管(含引入管、水平干管)、用户软管和供气设施等,到2027年,改建城市(县城)供排水、燃气等管道710公里以上。加快液化石油气充装站标准化更新建设,对检验不合格、超出使用寿命、主要部件严重受损、老化腐蚀严重、存在安全隐患且无维修价值的设备,以及不符合现行规范要求的钢瓶,及时启动实施更新改造。开展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设备绿色低碳智能化改造,加大城镇生活污水收集管网与泵站、生活垃圾收转运设备、可回收物分拣设备等更新力度,到2027年,改造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老旧破损管网20公里以上,更新改造10个以上污水处理厂的有关设施设备。市中心城区全面实施地下管网、桥梁隧道、窨井盖等城市生命线工程。加快重点公共区域和道路老旧视频监控设备更新升级。(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委)

    推进老旧电梯等既有建筑设备更新改造。全面开展城镇既有建筑摸底调查,建立城市级建筑节能降碳改造数据库和项目储备库,有序推进城镇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结合群众意愿和可安装条件,因地制宜推进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对投入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运行故障率高、安全隐患突出、群众更新意愿强烈的住宅电梯实施安全评估,加快更新(含改造、大修)不符合现行产品标准、安全风险高的老旧住宅电梯,到2027年,加装更新(含改造、大修)住宅电梯650部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推进建筑施工设备更新。按照《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范(JGJ160—2016)》等要求,引导行业企业按标准更新淘汰使用时间超过10年、高污染、高能耗、老化磨损严重、技术落后的建筑施工工程机械设备。鼓励建筑业企业及行业租赁企业积极更新购置新能源、新技术工程机械设备和智能升降机、建筑机器人等智能建造设备。到2027年,计划完成更新150台(套)以上,基本实现建筑行业设施设备升级换代、提质增效,提升设施设备整体水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

    (三)实施交通运输和农业领域设备更新行动

    推进道路运输设备转型。在交通运输领域稳步实施“电动四川”行动,积极推进新增和更新城市公交车、巡游出租车优先采用新能源汽车,鼓励中小型营运客车更新为新能源汽车。发挥行业协会引导,探索推动重型卡车电动化,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推动道路运输领域安全设备更新,及时更换老旧、损毁的道路交通安防设施。加强重点道路、重点街道等视频监控设备的更新升级。创新优化货运行业发展模式,以冷链物流、零担货运等为重点,加快推动城市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鼓励物流园区、产业园、配送中心等地集中规划建设专用充电设施。加快物流园区立体仓储和信息化平台建设,提高装卸搬运、调度指挥等设施智能化水平。(市交通运输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国资委)

    提升铁路系统电气化水平。加快推进广巴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全力争取有条件的工矿企业、港口、物流园区等铁路专用线建设以及既有铁路专用线改造,协调推动既有客货站绿色改造、既有铁路专用线机车车辆更新换代,推进高耗能高排放机车新能源化提升替换。(广元国际铁路港管委会、成铁广元车务段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动航空领域装备提质。培育发展电动、氢能等绿色航空装备,面向城市空运、应急救援、物流运输等应用场景,加快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轻小型固定翼电动飞机、新能源无人机等创新产品应用,根据各地既有基础设施条件和经济承受能力,建立完善城市空运、物流配送等设施网络。(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口岸物流发展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动船舶安全绿色发展。依托“平安渡运”“绿航行动”等专项行动,推动高耗能高排放老旧船舶报废更新。加快船舶岸电系统受电设施改造,积极推动集装箱船、集散两用船和3500载重吨以上干散货船的更新建造,鼓励使用液化天然气、电池等动力形式。推动嘉陵江电动货运船舶试点建设。(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

    支持老旧农业机械升级。持续推进农机购置应用和农机报废更新,加快淘汰老旧及高耗能农业机械,推广大中型、智能化、复合式农机装备,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引导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以“五良”(良种、良法、良制、良田、良机)融合为牵引,推动丘陵山区突破发展,促进全市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转型升级。支持绿色智慧粮仓建设,推广粮食“四散化”(散储、散运、散装、散卸)接发、低温储粮、信息化设施设备,提升仓储管理智能化水平。推进粮食产后服务设备更新升级,推动粮食收储环保高效作业。(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林业局)

    (四)实施教育文旅医疗设备水平提升行动

    提升教育教学和科研设备水平。实施教育强国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推动符合条件的中学更新升级实验仪器设备,提升教育教学水平。推动符合条件的中高等职业院校更新置换教学技术设备,深化职教产教融合。推动各地中小学校计算机、多媒体教学设备更新,积极推进普通教室、专用教室和实践场所等数字化建设,提升数字校园建设水平。(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提升文旅设备水平。推动旅游消费场景服务设施、安全设施更新,重点抓好3A级以上旅游景区、省级以上旅游度假区、4星级以上旅游饭店、主题公园和游乐园场所等索道、电梯、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房车露营设施,冰雪旅游设备,游乐设施,观光游船、游轮、快艇等设施更新。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阵地智能管理服务设备更新,重点抓好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800座以上剧场、剧院等演艺空间,动物园、海洋馆、水族馆等场馆导视导览、展览陈展示、查询阅览传播、游客读者服务、数字投影、安防、消防等服务设施更新。推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设备更新行动,重点抓好文保单位、石窟寺、考古基地等文保设施更新。推动文化演艺设备更新,包括舞台灯光、音响、屏幕、机械、特效设备等。推动超高清产业链优化升级,支持电视机、投影机、机顶盒等设备替代更新。推动市级融媒体中心数字化设备更新。(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

    提升医疗设备水平。持续加强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纵深推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分层次有计划推进医疗卫生机构装备和信息化设施迭代升级。积极推动各级医疗机构病房改造和环境提升、县域医共体项目建设以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标准化建设,补齐病房设施短板。加快城乡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设备更新换代和配置,鼓励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手术机器人等医疗装备更新改造,推进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加强信息化升级改造,加快智慧医院和互联网医院建设。紧扣“两个紧密”建设,试点统筹数字医共体信息化支撑体系。(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

    (五)实施汽车以旧换新行动

    加大汽车以旧换新支持力度。鼓励汽车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并引导行业有序竞争。引导具有资质的报废回收拆解企业优化回收、拆解、注销“一站式”服务,积极推广上门收车服务模式。(市商务局)

    依法依规淘汰老旧汽车。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强化机动车维修监管,加强机动车生命周期信息化管理。加快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通过简化流程、开辟绿色通道等方式,提高老旧车报废注销业务便利化水平。(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

    (六)实施家电产品以旧换新行动

    支持家电销售企业联合生产企业、回收企业开展家电家具下乡、以旧换新、优惠促销等活动,开设线上线下家电以旧换新专区,对以旧家电换购节能家电的消费者给予优惠。(市商务局)

    (七)实施家装消费品换新行动

    通过政府支持、企业让利等多种方式支持居民开展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适老化”改造。大力推广应用竹质家具、竹地板等“以竹代塑”产品。鼓励企业打造体验式、沉浸式、互动式消费场景,开展线上推广和引流,推动家装样板间进商场、进社区、进平台。持续实施家装消费品换新促销活动,提供更多高品质、个性化、定制化家居产品,满足居民换新家居、改造装修的需求。(市商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实施废旧产品设备回收行动

    创新废旧产品设备回收模式。推广回收车辆“定点、定时”进社区的“以车代库”回收模式,鼓励运用移动互联网媒介构建线上线下预约、上门回收、绿色兑换、以旧换新、定制回收等多元化报废汽车回收场景。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网络和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两网融合”,健全完善再生资源等回收网络体系,有序推进废旧家电家具回收利用。(市商务局、市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培育再生资源回收主体。支持相关重点企业加快申报和实施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项目和报废汽车回收拆解项目,实现技术升级和管理迭代,主动适应市场需求。鼓励回收拆解企业与下游资源利用企业建立利益共享机制,实现对轮毂等回用件回收循环利用。(市商务局、市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实施二手车流通交易行动

    持续优化二手车交易登记管理,促进便利交易。支持二手车销售由经纪转经销,落实二手车经销企业“升规入统”激励和销售奖补政策。鼓励“互联网+二手车”模式发展,发展市场化的二手车信息查询平台。(市商务局、市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实施废弃物资源化和再利用水平提升行动

    有序推进再制造和梯次利用。鼓励对具备条件的废旧生产设备实施再制造,再制造产品设备质量特性和安全环保性能应不低于原型新品。深入推进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床等传统设备再制造,培育一批再制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开展再制造技术研发,加大无损检测、增材制造、柔性加工等关键共性技术推广应用,提升再制造产业发展竞争力。开展退役风电光伏设备等高端装备再制造,推进再制造产业集聚发展。加快风电等产品设备残余寿命评估技术研发,有序推进产品设备及关键部件梯次利用。充分挖掘淘汰设备价值,结合三线建设资源,就近建设行业特色博物馆、工业博物馆。(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打造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产业集群。打造粉煤灰、冶炼废渣等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领域、资源再生综合利用领域等产业链条,实现工业固废排放、研发、处置利用、产品使用企业之间的畅通衔接。持续开展园区循环化改造。推动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企业集聚化、规模化发展,引导再生资源回收企业与加工利用企业建立利益联结机制。以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为核心带,带动青川庄子产业园、剑阁金剑工业园,发展再生铸造铝合金和再生变形铝合金,做大做强西部再生铝贸易中心,加快建设中再生云平台,不断完善废有色金属、废塑料等再生资源产业链,做大做强再生资源深加工,开发高值化产品体系。(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动资源高水平再生利用。加强国家技术转移西南中心广元分中心、中南大学技术转移(广元)中心等技术转移平台建设,支持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引进、消化和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先进设备和管理模式,加快分拣加工环节的技术升级改造,大力推广精细分拣和深加工技术。结合“进园区、进企业、送服务”活动,组织行业专家、技术骨干实地指导,进一步加快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持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水平,推动产业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发展。强化电器电子产品、报废汽车、废塑料、废钢铁、废有色金属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污染物排放监督管理,确保达标排放。依法严肃查处非法回收拆解报废汽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行为。(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加强标准引领,实施标准提升行动

    加强重点领域标准供给。对接需求,组织开展海绵城市建设等地方标准研制工作。鼓励铝产业、再生资源回收等相关企业和社会组织围绕节能降碳、环保安全等重点方向,积极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支持企业升级产品执行标准,开展企业标准对标达标工作,加大企业标准“领跑者”和标准创新型企业培育力度。(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强化标准贯彻实施。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强化标准宣讲推介,在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政府采购、招投标等活动中推广应用先进标准。广泛宣传汽车、家电、家居产品、消费电子等大宗消费品相关标准,普及家电安全使用年限和节能知识,促进消费品更新换代。加强质量监督和执法,依法查处违反强制性标准行为,加大缺陷调查和召回实施力度。落实国家能耗、排放、技术、安全标准,分阶段推动高耗能、高排放和高安全环保风险项目技术改造升级和设备更新。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依法监督燃气充装单位严格执行燃气气瓶报废规定。推广运用工业产品高质量发展绿色低碳评价认证,发挥绿色产品认证对消费的引导作用。(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政策保障

    (十二)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积极争取上级工业、农业、住建、交通、医疗、教育、文旅等领域专项资金,强化本级资金统筹力度,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支持重点领域设备更新。支持推进制惠贷试点工作。争取国、省级城市更新示范奖补。落实省级工业企业技改专项支持政策,赋能全市工业优势主导产业提质倍增。落实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统筹抓好农机报废和更新补贴。支持开展汽车、家电、电动自行车等以旧换新行动。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实施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进一步落实各项财政金融政策,管好用好市级产业发展基金,通过基金带动招商等模式撬动更多的金融活水注入我市。加强财会监督,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财政资金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和精准性。(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

    (十三)落实税收支持政策

    依法落实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税收优惠政策,按国家统一部署把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纳入优惠范围。严格落实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措施,进一步畅通增值税抵扣链条。依托税收大数据,精准筛选符合相关优惠政策享受条件的纳税人,加强宣传辅导服务。(市财政局、市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优化金融支持

    用好专项再贷款政策。运用再贷款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提高工商业节能降碳、工业智能化数字化转型、老旧农机具淘汰更新、交通运输、现代物流、快递等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信贷投放,梳理项目清单和融资需求,推动政银企联合预审,争取更多符合条件的项目获得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支持。(人民银行广元市分行,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

    加强消费品以旧换新金融支持。引导银行机构合理增加绿色信贷,加强对绿色智能家电生产、服务和消费的金融支持。鼓励银行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当降低乘用车贷款首付比例,合理确定汽车贷款期限、信贷额度。落实居民消费贷款贴息政策,支持银行向居民发放1年期及以上汽车购置、电子产品、住房装修、家电家具耐用品等四类商品线下消费贷款,财政部门将按照年利率1.5%、单笔不超过3000元给予居民1年期一次性贴息。最高可享受2笔贷款贴息支持。(市财政局、市商务局、人民银行广元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元监管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大设备更新领域信贷投入。持续开展金融支持重点产业“大走访、大调研、解难题”活动,常态化开展制造业专项融资对接活动,精准对接企业融资需求。聚焦制造业“智改数转”“1+3+3”工业优势主导产业体系,引导银行机构加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提升制造业贷款占比。(市财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人民银行广元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元监管分局)

    (十五)加强要素保障

    加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用地保障,指导县(区)加大存量土地处置力度,通过处置存量土地按核算比例产生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保障项目用地,计划指标确有不足的,年底视全市计划指标结余情况,市级统筹调剂予以保障,保障有效投资项目的合理用地需求。对市级审批权限内的不新增用地、以设备更新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简化审批手续。(市自然资源局)

    (十六)强化创新支撑

    建立重点产业创新图谱,支持建设高水平创新联合体以及中试研发平台,加快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运用“揭榜挂帅”“定向委托”等科研项目组织方式,在重大装备领域一体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迭代应用、生态培育,提升装备的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水平。(市科技局)

    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重要意义,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做好政策解读,营造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良好社会氛围。市发展改革委要充分发挥市级工作专班办公室作用,加强市级有关部门间协同配合,强化市、县(区)联动,定期调度进展,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重大事项及时按程序请示报告。市级有关部门(单位)要做好本领域相关工作,压实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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