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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2-09-05
    文件类型 通知公告 标签 光伏用地 整县推进 风光大基地 风电项目
    内容要点

    鼓励优先使用沙漠、戈壁、荒漠等未利用地或工矿废弃地建设光伏、风电项目,科学合理使用荒漠化草地。光伏发电项目使用沙漠等未利用土地的,对不占压土地、不改变地表形态的用地部分,按原地类认定,不办理转用审批手续。

    提升复合利用光伏项目用地效率。在整县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千乡万村驭风计划”“千乡万村沐光行动”中利用原有房屋和构筑物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的,若在不改变建筑面积、总高度、层数、外立面及不影响建筑安全等情况下,免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经批准通过流转、租用、承包等方式,在养殖圈棚、温棚、鱼塘建设光伏复合发电项目,只对升压站、管理用房等设施办理建设用审批手续。

    在保障新能源配套产业用地需求方面,文件指出鼓励新能源项目用地根据企业生产周期,采取弹性年期、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供地方式供应。同时扩大新能源产业用地有偿使用范围,鼓励光伏、风电项目以出让方式供应建设用地,出让价格参照同地域工业用地基准地价评估确定,土地用途确定为公共设施用地,出让方式可通过招标、拍卖、挂牌供应土地,供地计划公布后同一宗地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可采取协议方式供地,建设用地使用年限为25年。另外,保障零星小面积能源配套项目用地。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等用地面积小、需多点分布的能源配套基础设施,可采取配建方式供地。


    关键数字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沙漠戈壁荒漠光伏等新能源产业用地保障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9-05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沙漠戈壁荒漠光伏等新能源产业用地保障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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