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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河南能源监管办 | 发布日期 | 2016-05-19 |
文件类型 | 监管文件 | 标签 | 电力 电力安全 电力企业 |
内容要点 | 河南能源监管通知开展全省电力行业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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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05-19 来源:河南能源监管办
省电力公司,华能、大唐、国电、华电、国家电投、华润、华兴电力河南分(子)公司,黄河水利水电开发总公司,三门峡水利枢纽管理局,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有关电力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电力安全生产宣传工作,提高电力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素质,促进全省电力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2016年电力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国能综安全〔2016〕197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豫安委〔2016〕9号)要求,决定在全省电力行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和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系列重要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单位要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全面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国电力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总体部署,围绕“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活动主题,通过系列宣教活动,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加强安全法治,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安全素质,夯实安全基础,落实安全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增强责任意识,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挂帅,在活动的安排部署、宣传发动、组织开展、督促检查、总结提高等各环节做好落实,保障活动有效进行。
二、全面发动,广泛参与
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充分利用标语、板报、图片展、宣教片等方式和微信、微博、手机报等新媒体,重点做好安全发展观念、安全生产法治、安全生产形势任务、安全生产措施经验、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安全生产事故警示等方面的宣传教育,把“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的既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要调动全体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利用开展活动的有利时机,把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措施和落实各级、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作为强化安全管理的有效手段,建立监督和激励机制,发挥职工对电力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紧扣“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积极主动地参与安全生产,解决存在问题,做到人人关心安全,事事注意安全,凝聚形成安全生产人人了解、人人参与、人人监督、人人自律的合力。
三、全面深入,狠抓落实
各单位要以对人民生命安全、对电力系统安全稳定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落实。要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围绕主题,突出重点,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活动方案,将“安全生产月”活动和日常监督管理、解决当前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相结合,统筹兼顾,注重实效。集中组织开展以《安全生产法》、《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河南省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系列宣贯活动,积极参与 “6·16”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主题征文和摄影比赛、“安全河南杯”安全生产知识竞赛等活动,切实做好电力行业防汛抗旱专项检查、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专项检查和电力应急演练,强化对外包队伍的宣传培训和安全管理,努力为全省电力安全生产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为推动河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可靠的电力保障。
各单位请于其中,省电力公司、中央电力企业驻豫分公司、各集团公司对所属(所管)各电力企业活动开展情况统计汇总后报送,其他电力企业直接报送。
国家能源局和省政府安委会有关通知要求可在国家能源局和河南省安全生产网查询。
联系人:谢利杰 电话:0371-65832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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