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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2024-08-19 |
文件类型 | 通知公告 | 标签 | 分布式光伏 分布式光伏渗透率 配电网 |
内容要点 | 针对分布式光伏发展较快的地区,如县(区)分布式光伏渗透率超过 50%,启动专项配电网规划工作,进一步加强规划深度并形成滚动调整机制,规划中应将分布式光伏开发规模和布局作为规划重要边界条件予以明确,要根据分布式光伏发展现状、资源情况、负荷水平和电网承载力等,有针对性地做好规划内分布式光伏项目的接网消纳方案。规划基准年为2024年,规划水平年为2026年,展望至2030年。为保障“十五五”初期规划项目前期工作开展,需求预测、电力平衡分析延伸至2026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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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数字 | 规划基准年为2024年,规划水平年为2026年,展望至2030年。为保障“十五五”初期规划项目前期工作开展,需求预测、电力平衡分析延伸至2026年。 |
发布日期:2024-08-19 来源: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新能源消纳工作保障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国能发电力〔2024〕44号)和《省发改委关于高质量做好全省分布式光伏接网消纳的通知》(苏发改能源发〔2024〕906号)要求,我委会同省电力公司编制了《县(区)分布式光伏专项配电网规划方案》,供各县(区)开展分布式光伏专项配电网规划参考。
省发展改革委
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