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分类:
不限 光伏发电 风力发电 储能 氢能 燃料电池 充换电 电力 能源互联网 电气 碳中和 煤炭 石油天然气 宏观能源 燃气 环保 新能源
文件类型:
不限 法规 通知公告 规划计划 规范性文件 监管文件 项目核准 标准定额 规章 行政许可 数据公布 安全通报 事故通报 政策解读 其他
发布时间:
不限 2024 2023 2022 2021 2020 2019 2018 2017 2016 2015
  • 所属地区:
    全国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台湾 香港 澳门
  • 当前位置:能源政策库 > 宏观能源

    发布机构 河南能源监管办 发布日期 2018-06-28
    文件类型 通知公告 标签 能源 增量配电业务 配电区域划分
    内容要点

    高度重视配电区域划分工作。配电区域划分涉及重复建设、交叉供电的界定,以及普遍服务、保底供电的责任划分等问题,是增量配电业务改革的关键环节和重要内容。各试点项目所在地要高度重视,加强协调,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确保配电区域划分工作有序开展。

    明确配电区域划分主体及流程。各试点项目所在地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发展改革委、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委会作为试点配电区域划分的实施主体。在配电网建设或运营单位提出配电区域划分申请后,先由试点项目属地政府或属地政府指定的相关部门提出划分意见,上报试点项目所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发展改革委、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再由试点项目所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发展改革委、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审核同意后,上报省发展改革委备案,并抄送河南能源监管办。

    关键数字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能源局河南监管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6-28 来源:河南能源监管办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能源局河南监管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附件.PDF

    国际能源网站群

    国际能源网 国际新能源网 国际太阳能光伏网 国际电力网 国际风电网 国际储能网 国际氢能网 国际充换电网 国际节能环保网 国际煤炭网 国际石油网 国际燃气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