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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河南能源监管办 | 发布日期 | 2017-11-29 |
文件类型 | 监管文件 | 标签 | 电力 电力安全 电力企业 |
内容要点 |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通知做好2017年电力迎峰度冬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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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11-29 来源:河南能源监管办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电力安全监管部门,省电力公司, 华能、大唐、华电、国电、国家电投、华润、华晨河南分(子)公司,黄河水利水电开发总公司,三门峡水利枢纽管理局,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有关电力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7〕18号)要求,进一步加强迎峰度冬期间电力安全生产工作,国家能源局综合司近日下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电力迎峰度冬工作的通知》(国能综通安全〔2017〕106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将《通知》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各单位要深刻吸取江西丰城“11.24”等事故教训,结合冬季气候和电力(热力)生产特点,全面排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针对电力建设项目、大修技改工程、易燃易爆区域、重大危险源、重要输变电设施等重要环节、重点部位、重要设施进行深入排查治理,堵塞安全生产漏洞,有效防范电力事故发生。
二、强化运行管理,确保电力系统稳定运行
各相关单位要统筹考虑迎峰度冬期间电力可靠供应和居民供热质量,合理安排运行方式,加强设备运行维护,提前做好燃料储备,严肃调度纪律,切实加强厂网协调,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三、切实履行属地电力安全监管职责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电力安全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加强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督促辖区内各电力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电力迎峰度冬各项措施,及时处置影响人民生活和社会稳定的电力(热力)突发事件,确保迎峰度冬期间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热力)可靠供应。
附件: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做好2017年电力迎峰度冬工作的通知.pdf
河南能源监管办
2017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