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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河南能源监管办 | 发布日期 | 2018-07-09 |
文件类型 | 通知公告 | 标签 | 电网 电力 电网企业 电力交易 |
内容要点 | 河南能监办开展电网企业和电力交易机构执行许可制度情况摸底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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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数字 |
发布日期:2018-07-09 来源:河南能源监管办
豫监能资质〔2018〕89号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
为加强电力业务许可制度执行情况监管,规范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按照《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电网企业和
电力交易机构执行许可制度情况摸底调查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开展电网企业、电力交易机构执行许可制度情况摸底调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及其所属地市级供电公司、电力交易机构。
二、调查内容
(一)电网企业执行许可制度情况
2017年以来主要输电设施投入运营、终止运营情况;相应事项发生变更后是否到监管机构办理许可变更,是否提交输电网络图、地理结线图等相应材料。
注:本次调查主要输电设施范围为500千伏及以上输电设施;运营输电设施最高电压等级低于500千伏的企业,主要输电设施为最高等级输电设施。
企业名称、住所或者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化情况;相应事项发生后是否到监管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企业是否按照要求开展定期自查并向监管机构报送自查报告。
(二)电力交易机构执行许可制度情况
在电力交易机构注册的发电企业是否持有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
在电力交易机构注册的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是否持有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
三、工作安排
企业自查(7月)
各相关电网企业、电力交易机构对照本通知要求,开展自查,报送自查材料。
现场调查(8月)
在企业自查基础上,视情况开展现场调查,核实自查情况,对存在问题的责令改正,听取企业相关意见、建议。
梳理总结(9月)
根据自查阶段和现场调查阶段情况,梳理总结电网企业、电力交易机构执行许可制度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步规范许可管理的工作建议,形成工作报告报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按照通知要求开展自查工作,并于7月31日前将自查报告报河南能源监管办。
(二)请省电力公司负责汇总所属地市级供电公司自查情况,一并报送。
(三)请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对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后续监管工作提出合理意见建议,便于我们进一步完善相关规章制度,规范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后续监管工作。
联系人:高晓宾 电话 0371-65836667
传真 0371-65836663
国家能源局河南监管办公室
2018 年7 月 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