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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河南能源监管办 发布日期 2018-05-22
    文件类型 通知公告 标签 电气 电气火灾 电力安全
    内容要点

    河南能监办转发切实做好夏季火灾防控工作和全省夏季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要点

    关键数字

    河南能源监管办转发关于切实做好夏季火灾防控工作和全省夏季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5-22 来源:河南能源监管办

    豫监能安全〔2018〕75号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华能、大唐、华电、国电、国家电投、华润、华晨电力河南分(子)公司,黄河水利水电开发总公司,三门峡水利枢纽管理局,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有关电力企业:

    为切实做好今年夏季消防安全工作,广泛动员全省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进一步深化全省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切实做好今年夏季消防安全工作,维护全省消防安全形势稳定,近日,河南省防火安全委员会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分别印发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夏季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豫防安〔2018〕14号)。为深入贯彻落实电气火灾综合治理集中整治阶段各项工作,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和《全省夏季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要点》(豫安委办〔2018〕35号),对做好全省夏季火灾防控和夏季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现将两个两个文件转发你们,请各单位严格认真落实文件有关要求,结合根据电力行业实际和夏季生产特点,结合夏季特点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和“安全生产月”活动,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火灾警示教育,深刻吸取有关火灾事故教训,强化各级责任落实,深化隐患排查治理统筹前期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和《全省夏季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要点》相关内容,加强督导检查,制定夏季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确保夏季火灾防控工作取得实效,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附件:1:.关于切实做好夏季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附件2:.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 《全省夏季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河南能源监管办

    2018年 5月22日

    河南省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夏季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豫防安〔2018〕14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防火安全委员会,省防火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为切实做好今年夏季消防安全工作,广泛动员全省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研判形势,加强组织领导。夏季气温高,用电量大,各类致灾因素明显增多,火灾风险剧增。平顶山“5.2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和郑州“6.25”重大火灾事故均发生在此期间。全省各级、各部门务必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充分认识做好夏季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要认真吸取火灾事故教训,深入分析、精准研判影响本地消防安全稳定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出台针对性措施,全力抓好火灾防范各项工作措施落实,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各地政府主要领导要经常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切实做好本地区火灾防控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城乡消防规划、消防队站、消防装备、重大隐患整改等重要事项。

    二、开展专项治理,深化隐患排查。各地要坚持问题导向、综合治理,按照“消除隐患、整治违法、规范管理”的思路,加大联合执法力度,深入推动消防专项治理,形成隐患整治合力。一要加强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排查。各行业部门要认真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全面部署行业内部消防安全检查和宣传培训活动,深入开展本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和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活动,提升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加强火灾事故防范。二要持续推进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质监、工商部门要针对生产、流通领域空调、冰箱、冰柜等制冷设备和电风扇、电蚊香等小家电开展专项检查;教育、文化、商务、卫计、旅游、文物等部门要持续加强电气产品使用领域隐患排查治理,排查消除行业系统单位存在的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和“三无”电器产品、超负荷用电、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等问题隐患。三要深入开展建筑工程施工工地和仓储物流场所专项治理。住建、消防部门要对全省各类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进行排查治理,重点检查建设工程行政许可、建筑材料耐火性能、员工宿舍、施工现场消防设施器材、用火用电管理、日常巡查检查等方面内容,依法整治各类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四要不断强化电动自行车专项治理。工商、质检等部门要合力攻关,开展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和维修改装等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打击活动,全面清理整顿电动自行车产销市场;公安、安监、消防等部门要指导公安派出所、安监办等开展常态化安全检查和经常性宣传教育,严格依法查处电动自行车乱停乱充、堵塞占用消防通道等行为;乡镇政府、街道办要组织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人员以及物业服务企业,加强日常防火检查巡查,严防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

    三、强化消防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各地要深入开展“火灾警示月”宣传活动,针对夏季火灾事故的特点,各级政府要扎实推进消防安全常识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机关、进网站活动,使广大群众认识火灾危害,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宣传、文化、网宣等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和新兴传媒,及时报道消防安全工作动态,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和典型火灾案例;通信、教育等部门要利用手机短信、校讯通等形式,每天发送消防安全常识和提示信息,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火灭火常识;安监、住建、民政、卫计等各部门及行业单位要抓好外来务工人员和弱势群体的消防安全教育,通过举办培训班、组织现场教学、开展灭火疏散演练等形式,切实增强消防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严抓履职尽责,强化责任落实。各级政府要将夏季火灾防控工作纳入政务督导内容,定期开展督导检查,推动解决实际问题。各级防火安全委员会每月要召开消防工作例会,通报火灾情况和工作进展,研究制定措施,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所属行业领域火灾风险特点,加强形势分析研判,落实火灾防范措施。各级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要依法履行消防监管职责,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全力整治突出问题,同时要加强工作协调指导,确保夏季火灾防控工作取得实效。各地要加大督办问责力度,重点约谈工作不力、火灾多发的属地政府和行业部门负责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重点约谈措施不落实、问题突出的下级部门和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消防安全责任人;凡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的,年度消防工作评先一票否决,并依法依纪从严问责追究相关责任人和责任领导。



    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夏季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豫安委办 [2018]35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中央驻豫和省属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部署,扎实开展综合治理集中整治阶段各项工作,现将《全省夏季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5月10日

    全省夏季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要点

    为进一步深化全省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有针对性的加强夏季电气火灾防范,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全省火灾形势整体平稳,现制定夏季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要点如下:

    一、开展夏季常用电器产品质量专项治理。质监、工商部门要针对生产、流通领域内,空调、冰箱、冰柜等制冷设备和电风扇、电蚊香等小家电部署开展专项检查抽查,加大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产品的生产厂家、销售单位的处罚力度,并将处罚结果向社会公示。

    二、开展在建工程电气火灾隐患排查。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针对在建工程电气施工质量和现场临时用电安全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排查电气工程施工质量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不按标准设计,不按图纸施工,使用安装不合格电器产品等导致的“先天性”电气安全隐患和私拉乱接临时用电线路、违规电焊切割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公安、商务、文化、教育、卫生计生、民政、旅游、文物、邮政、安全监管等部门要结合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对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学校、医院、社会福利机构、宾馆、饭店、文物古建筑、寄递物流等行业单位的电气火灾隐患排查,重点排查整治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超负荷用电、违规使用大功率电热器具和“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

    四、持续加强城乡社区、村镇电气火灾隐患排查。乡镇(街道)、公安派出所要持续加强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居民住宅区的电气火灾隐患排查,集中整治私拉乱接电线、超负荷用电、使用“三无”电器产品、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违规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等问题。

    五、进一步推进电气火灾隐患集中区域线路改造。各地政府要集中挂牌督办一批电气火灾隐患集中区域和电气火灾隐患整改重点对象,加快推进电气线路集中改造,预防和减少夏季用电高峰发生电气火灾。

    六、加强供配电设施及线路安全检查。各供电单位要部署开展供配电设施及线路的安全检查,加强集中供配电、变电设施及线路的巡检,定期维护保养消防设施和器材,做好夏季用电高峰期供电设施、设备的火灾防范工作。

    七、全面推广应用电气火灾防范物防技防措施。继续推动商场、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酒店、医院、学校和文博单位等场所安装电气火灾智能监控系统;鼓励社会单位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定期开展电气安全检查、检测和维护;推动沿街门店、“九小”场所、出租房屋、社会福利机构等场所安装独立式感烟报警装置。

    八、持续深化电气火灾防范宣传教育培训。各地、各部门要针对夏季用电高峰用电安全注意事项,进一步深化电气火灾防范宣传培训。

    联 系 人:苏文威

    联系电话:0371-66615436

    传真号码:0371-666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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