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分类:
不限 光伏发电 风力发电 储能 氢能 燃料电池 充换电 电力 能源互联网 电气 碳中和 煤炭 石油天然气 宏观能源 燃气 环保 新能源
文件类型:
不限 法规 通知公告 规划计划 规范性文件 监管文件 项目核准 标准定额 规章 行政许可 数据公布 安全通报 事故通报 政策解读 其他
发布时间:
不限 2024 2023 2022 2021 2020 2019 2018 2017 2016 2015
  • 所属地区:
    全国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台湾 香港 澳门
  • 当前位置:能源政策库 > 电力

    发布机构 河南能源监管办 发布日期 2016-09-02
    文件类型 监管文件 标签 电力 发电企业准入标准 电力交易
    内容要点

    监管内容:2015年全年及2016年电力直接交易情况。

    (一)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相关情况。执行用户及发电企业准入标准情况;交易规则的完善及执行情况;直接交易的组织实施、交易过程、价格水平、出清情况;合同签订、执行、备案、结算情况;年度、月度电力电量平衡安排,偏差电量调整情况;信息披露和报送情况;交易结果向相关部门报备情况。交易规则执行的意见建议。

    (二)发电企业相关情况。直接交易规则执行情况;参与交易情况;合同的签订、执行、备案、结算情况;偏差电量调整情况;信息报送情况。交易规则执行的意见建议。

    (三)电力用户相关情况。参与交易情况;合同的签订、执行、结算情况;偏差电量调整情况。交易规则执行的意见建议。

    三、监管对象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参与电力直接交易的发电企业。


    关键数字

    河南能源监管办关于开展2016年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专项监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9-02 来源:河南能源监管办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华能、大唐、国电、华电、国家电投、华润、华兴河南分(子)公司,豫能控股,有关电力企业、电力用户:

    为进一步推进我省电力直接交易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加快电力市场化进程,构建政府监管下的政企分开、公平竞争、开放有序、健康发展的电力市场体系,国家能源局决定开展2016年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专项监管。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2016年市场监管重点专项监管工作计划的通知》(国能监管〔2016〕171号)文件要求,河南能源监管办制定了《河南省2016年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专项监管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河南省2016年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专项监管工作方案

    河南能源监管办

    2016年8月25日

    河南省2016年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

    交易专项监管工作方案

    按照国家能源局2016年市场监管重点专项监管工作计划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河南能源监管办决定开展河南省2016年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专项监管。具体监管工作方案如下:

    一、 监管目标

    加强能源领域事中事后监管,服务经济社会和能源行业科学发展,进一步推进我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工作有序开展,规范和完善我省电力直接交易机制,促进中长期电力交易的发展,加快电力市场化进程。

    二、监管内容

    2015年全年及2016年电力直接交易情况。

    (一)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相关情况。执行用户及发电企业准入标准情况;交易规则的完善及执行情况;直接交易的组织实施、交易过程、价格水平、出清情况;合同签订、执行、备案、结算情况;年度、月度电力电量平衡安排,偏差电量调整情况;信息披露和报送情况;交易结果向相关部门报备情况。交易规则执行的意见建议。

    (二)发电企业相关情况。直接交易规则执行情况;参与交易情况;合同的签订、执行、备案、结算情况;偏差电量调整情况;信息报送情况。交易规则执行的意见建议。

    (三)电力用户相关情况。参与交易情况;合同的签订、执行、结算情况;偏差电量调整情况。交易规则执行的意见建议。

    三、监管对象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参与电力直接交易的发电企业。

    四、监管方式和时间安排

    (一)启动阶段。(2016年8月)

    印发通知,启动部署专项监管工作。

    (二)企业自查。(2016年9月)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参与电力直接交易的发电企业、电力用户根据自身情况,对照监管内容开展自查并提出相关意见建议。

    请各单位按照监管内容认真开展自查,并开展分析提出问题、意见和建议,并于9月20日前将该项工作联系人和自查报告以正式文件和电子稿两种形式报河南能源监管办。各发电集团分公司汇总所属发电企业材料,从集团角度加以分析,形成整体报告,将各发电企业材料作为附件一并上报。

    (三)现场检查。(2016年9-10月)

    在企业自查基础上,河南能源监管办将成立监管工作组,到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部分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对相关交易和结算数据进行现场核查。

    现场核查发电企业:华能沁北、姚孟电厂、华电新乡、华润登封、华润首阳山、华润焦作、中电投鲁阳、新乡中益等。

    现场走访电力用户:林丰铝电、中硅高科、新乡华星、豫光金铅、神马氯碱、安阳钢铁等。

    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形成报告。(2016年11月)

    根据企业自查和现场检查结果,形成专项监管报告,提出监管意见,并上报国家能源局。

    五、监管要求

    (一)认真配合。请相关单位做好自查和现场核查配合工作,按时完成自查工作,报送自查报告,并提前准备好备查材料。

    (二)积极整改。对于发现的问题,相关单位要及时改正,将整改情况报河南能源监管办。

    (三)严格工作作风和“八项规定”。认真执行廉政卡报告制度,检查人员要廉洁自律,不收受企业的礼品和有价证券,规范执法,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联系人:姚晓冬  郭芳云

    联系电话:0371-65683719   传真:0371-65836663

    电子邮件:schenb@nea.gov.cn

    国际能源网站群

    国际能源网 国际新能源网 国际太阳能光伏网 国际电力网 国际风电网 国际储能网 国际氢能网 国际充换电网 国际节能环保网 国际煤炭网 国际石油网 国际燃气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