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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国家发改委 国家能源局 | 发布日期 | 2024-08-03 |
文件类型 | 规划计划 | 标签 | 配电网政策 能源装备政策 电网改造 |
内容要点 | 鼓励开展老旧变电站和输电线路整体改造,加快更新运行年限较长、不满足运行要求的变压器、高压开关、无功补偿、保护测控等设备,提高电网运行安全能力。重点推动高海拔、高地震烈度、重覆冰、高寒地区、台风频发区、内涝频发区、山火频发地区输变电设备改造更新,提升电网设备防灾抗灾能力。适度超前建设配电网,提升配电网承载力,满足分布式新能源和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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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数字 | 到2027 年,能源重点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 2023 年增长25%以上,重点推动实施煤电机组节能改造、供热改造和灵活性改造“三改联动”,输配电、风电、光伏、水电等领域实现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 |
发布日期:2024-08-03 来源:国家发改委
发改办能源〔2024〕68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国发〔2024〕7号),推动能源重点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组织编制了《能源重点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24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