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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4-08-13 |
文件类型 | 规划计划 | 标签 | 充换电基础设施 新能源汽车 充电桩 |
内容要点 | 加快推进居住小区充电设施建设新建居住小区配建停车位应 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既有居住小区根据实际需求和场地、电源、供电容量、消防等建设条件,按照“能装尽装”原则,有序推进充电设施建设。没有固定停车位的既有居住小区,鼓励通过公共场地的改造,建设一定数量的公用充电设施。鼓励充电设施运营企业或居住小区管理单位接受业主委托,开展居住小区充电设施“统建统营”,统一提供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与维护等服务,提高充电设施安全管理水平。鼓励社区业主、物业管理企业参与充电设施日常运营管理,通过“社区自治”,合理协调燃油汽车和电动汽车停车需求,解决停车、占位与充电矛盾。鼓励智能有序充电技术推广,加快开展智能有序充电示范小区建设,逐步提高智能有序充电桩建设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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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数字 | 加快公路沿线快速充电设施布局干线公路沿线要配建单桩功率不低于 60kW 的快速充电桩。高速公路新建服务区要按照不低于停车位总数 20%的比例配建快速充电桩或预留充电设施接口,相关标准纳入高速公路设计、验收规范;现有服务区具备条件的要按照不低于停车位总数 20%的比例配建快速充电桩或预留充电设施接口。 |
发布日期:2024-08-13 来源: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南政办发 〔2024〕 2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部门:
《南涧县充(换)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24—2035年)》已经县十三届人民政府2024年8月9日第35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南涧县充(换)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24—2035年).pdf
2024年8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