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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08-22
    文件类型 政策解读 标签 新型储能 储能技术 虚拟电厂
    内容要点

    《若干措施》包括重点支持机构和领域、打造新型储能技术创新策源地、打造新型储能先进制造高地、打造新型储能多元应用示范基地、打造新型储能生态圈、附则等六部分共十六条措施。

    第一部分:重点支持机构和领域。一是明确《若干措施》适用对象范围;二是明确措施支持范围领域。

    第二部分:打造新型储能技术创新策源地。一是布局建设创新平台;二是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三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四是促进知识产权运用。

    第三部分:打造新型储能先进制造高地。一是推动重大项目建设;二是支持企业做大做强;三是全面保障产业空间。

    第四部分:打造新型储能多元应用示范基地。一是加快大科学装置集聚区储能示范;二是鼓励工商业园区打造储能标杆项目;三是拓宽新能源汽车移动储能应用;四是鼓励接入虚拟电厂的商业模式示范;五是大力探索培育氢能示范应用。

    第五部分:打造新型储能生态圈。一是支持企业拓展海外市场;二是鼓励参与经贸会展交流活动;三是强化标准制定保障;四是促进科技金融和绿色金融支持。

    第六部分:附则。一是措施解释权说明和资金来源说明;二是关于重复资助情况说明;三是引导基金参股投资的补充说明;四是明确措施执行时间。

    关键数字

    《深圳市光明区关于支持新型储能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4-08-22 来源: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

    一、政策制定背景

    储能是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技术和基础装备,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支撑。国家能源局和有关部门先后印发《“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十四五”能源领域科技创新规划》,为新型储能创新方向和规模化发展提供了指导意见。储能技术可以改变电能生产、输送和使用必须同步完成的模式,提高电网运行的安全性、经济性和灵活性,成为支撑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关键技术之一。其中抽水蓄能是中国目前最为成熟的电力储能技术,但选址受地理因素限制较大且施工周期较长,在电力系统中的应用受限。以电化学为代表的新型储能具有调节速度快、布置灵活、建设周期短等特点,已成为提升电力系统可靠性的重要手段。

    为抢抓全球储能产业爆发机遇,将新型储能产业打造成光明区超千亿级战略性支柱产业,光明区研究制定了《深圳市光明区关于支持新型储能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旨在加快促进光明区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政策制定依据

    此文件编制主要以《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规〔2021〕1051号)《广东省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粤府办〔2023〕4号)《深圳市支持电化学储能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发改〔2023〕82号)《光明区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培育发展未来产业集群 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2022—2025年)》(深光府〔2022〕28号)等文件为依据。

    三、政策制定特点

    (一)明确重点发展方向,实现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围绕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市新型储能产业重大发展机遇,立足于光明区新型储能产业发展现状与需求,针对光明区新型储能产业发展面临的问题,通过采用扶持政策调动企业和社会的创新积极性,为企业提供空间、研发、生产、应用全方位保障,大力推进企业参与新型储能产业发展,积极推进新型储能技术创新、产品创新、模式创新和应用场景创新,增强创新驱动力,积蓄发展新动能,持续推动新型储能产业成为光明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

    (二)突出问题需求导向,坚持精准施策。针对光明区面临的部分核心技术有待突破、产业链存在薄弱环节、空间对产业规模扩大形成制约、示范项目有待拓展等核心关键问题,《若干措施》重点从打造新型储能技术创新策源地、打造新型储能先进制造高地、打造新型储能多元应用示范基地、打造新型储能生态圈四方面精准施策,将新型储能产业打造成光明区超千亿级战略性支柱产业。

    四、政策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包括重点支持机构和领域、打造新型储能技术创新策源地、打造新型储能先进制造高地、打造新型储能多元应用示范基地、打造新型储能生态圈、附则等六部分共十六条措施。

    第一部分:重点支持机构和领域。一是明确《若干措施》适用对象范围;二是明确措施支持范围领域。

    第二部分:打造新型储能技术创新策源地。一是布局建设创新平台;二是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三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四是促进知识产权运用。

    第三部分:打造新型储能先进制造高地。一是推动重大项目建设;二是支持企业做大做强;三是全面保障产业空间。

    第四部分:打造新型储能多元应用示范基地。一是加快大科学装置集聚区储能示范;二是鼓励工商业园区打造储能标杆项目;三是拓宽新能源汽车移动储能应用;四是鼓励接入虚拟电厂的商业模式示范;五是大力探索培育氢能示范应用。

    第五部分:打造新型储能生态圈。一是支持企业拓展海外市场;二是鼓励参与经贸会展交流活动;三是强化标准制定保障;四是促进科技金融和绿色金融支持。

    第六部分:附则。一是措施解释权说明和资金来源说明;二是关于重复资助情况说明;三是引导基金参股投资的补充说明;四是明确措施执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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