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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九华山风景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发布日期 | 2024-07-11 |
文件类型 | 规范性文件 | 标签 | 建筑垃圾 垃圾处置 垃圾处理 |
内容要点 | 该办法适用于九华山风景区行政区域内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应加强属地管理,根据职责分工,做好本辖区内建筑垃圾监督管理和处置工作。行政执法局对乡镇落实建筑垃圾处置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协调保障乡(镇)落实建筑垃圾末端处置工作。 鼓励建筑垃圾处置运输实行公司化、专业化运营管理。鼓励采用先进技术、标准、工艺、设备、材 料和管理措施等方式,开展绿色策划、实施绿色设计、推广 绿色施工,推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推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应用,通过产业政策、资金扶持、土地要素保障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建筑垃圾处置和资源化利用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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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7-11 来源:九华山风景区
为加强风景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范景区内建筑垃圾综合管理和有效处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安徽省实施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
(一)电子邮件:发送至电子邮箱:jhsghzf@163.com;
(二)书面信函:请邮寄至九华山风景区柯村新区行政执法局一大队(邮编:242809)
联系人:茅云松,电话:0566-2821057;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7月8日至8月8日。
附件1:《九华山风景区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关于对《九华山风景区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pdf
九华山风景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