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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发布日期 | 2024-06-11 |
文件类型 | 规范性文件 | 标签 | 工业固废 固体废物 环境治理 |
内容要点 | 推进原生资源协同利用。积极推广资源循环生产模式,大力发展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旧动力电池、废旧家电、废旧纺织品等回收处理综合利用产业,推进再生资源高值化循环利用。扩大并规范机电产品再制造,促进流通再利用。推动粉煤灰、煤矸石、尾矿等工业固废规模化综合利用,积极探索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新模式。推进工业废水循环利用,提升工业水资源集约节约水平。 加强废水、废气、废渣等污染物集中治理设施建设及升级改造,实行污染治理专业化、集中化和产业化。强化园区环境综合管理,构建园区、企业和产品等不同层次环境治理和管理体系,最大限度降低污染物排放。 内容明确,到2025年,全省工业领域省市县清洁生产推行制度基本健全,清洁生产工作持续深化,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4%,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降幅不低于12%,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及主要污染物排放下降幅度大于全社会下降幅度,重点行业二氧化碳及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明显下降。“十四五”期间,完成1500家以上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 到2030年,全省工业领域清洁生产全面深入推行,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升,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基本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清洁生产水平位于全国前列。“十五五”期间,力争完成3000家以上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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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数字 | 到2025年,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4%,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降幅不低于12%。“十四五”期间,完成1500家以上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 |
发布日期:2024-06-11 来源:湖南省人民政府
湘工信节能〔2024〕194号
各市州、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部门,有关企业、园区: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十四五”全国清洁生产推行方案》以及《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办法》,深入推行工业领域清洁生产,加快形成绿色生产方式,我们编制了《关于深入推进全省工业领域清洁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