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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亳州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 | 2024-03-28 |
文件类型 | 规划计划 | 标签 | 大气治理 污水治理 土壤污染治理 |
内容要点 | 深化共保联治共建美丽长三角。深化苏皖鲁豫区域重污染天气联动应对。突出西淝河亳州段水生态保护,修订完善地表水生态补偿办法。加强固废危废污染联动监管,配合做好建立固废危废处置区域补偿制度相关工作。推动融入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联动执法。 实施空气质量改善行动计划,开展空气质量提升攻坚行动。推进亳州市生态环境智慧化监管项目试点建设,开展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排查整治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开展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实施淮河流域水质提升行动。加强涡河、西淝河等重点河流干支流排污口排查整治和规范化管理,深入排查整治污水直排问题。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加快推进源头管控重大工程建设。 启动“无废城市”和“无废细胞”建设,广泛传播“无废理念”,深化大宗固体废物循环利用,加快提升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利用处置水平。加强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开展塑料污染治理联合专项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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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数字 | 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42微克/立方米以下,力争39微克/立方米以下;优良天数比率达到72.8%,力争达到75%;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Ⅰ—Ⅲ类)比例69.2%以上,力争达到92.3%;劣V类比例保持为0;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提高到30%以上,完成484个以上农村黑臭水体治理。 |
发布日期:2024-03-28 来源:亳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是全面落实全国及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加快建设生态强市打造美丽亳州的重要一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当前我市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尚未根本缓解,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绿色低碳转型任务艰巨。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市工作要求,扎实做好2024年生态环境工作,现提出如下工作安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全国及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市委五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和省、市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强化生态保护修复,守牢生态安全底线,不断健全现代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奋力建设生态强市打造美丽亳州。
2024年,全市生态环境工作总体目标:持续推进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继续推动更多工作争先创优。基本目标: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42微克/立方米以下,力争39微克/立方米以下;优良天数比率达到72.8%,力争达到75%;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Ⅰ—Ⅲ类)比例69.2%以上,力争达到92.3%;劣V类比例保持为0;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提高到30%以上,完成484个以上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重污染天数比率、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重点工程累计减排量及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完成省下达的年度目标。
二、全面推进生态强市美丽亳州建设
(一)加强生态强市美丽亳州建设全面布局。全面贯彻实施美丽中国、美丽安徽建设规划纲要,出台加快建设生态强市全面打造美丽亳州行动方案,建立实施体系和推进落实机制,加强工作调度和跟踪评估。
(二)深化共保联治共建美丽长三角。深化苏皖鲁豫区域重污染天气联动应对。突出西淝河亳州段水生态保护,修订完善地表水生态补偿办法。加强固废危废污染联动监管,配合做好建立固废危废处置区域补偿制度相关工作。推动融入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联动执法。
三、持之以恒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三)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实施空气质量改善行动计划,开展空气质量提升攻坚行动。推进亳州市生态环境智慧化监管项目试点建设,开展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排查整治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推进各类锅炉、炉窑清洁能源替代,推动民用散煤基本“清零”。 组织实施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全流程深度治理,持续开展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问题排查和综合治理,全面实施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深入开展清洁柴油车(机)行动,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编码应登尽登,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监管,对部分机械开展抽测。协同市场监管部门,加强车用油品质量抽检抽查和机动车的环保达标监管,开展机动车路检路查和入户检查工作,严查排放检验机构弄虚作假行为。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完善排放源清单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持续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抓实抓细秸秆禁烧常态化管控各项工作落实。实施餐饮油烟、噪声扰民问题整治提升行动,开展恶臭异味和道路扬尘问题专项整治,推进宁静小区试点建设。
(四)持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开展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实施淮河流域水质提升行动。加强涡河、西淝河等重点河流干支流排污口排查整治和规范化管理,深入排查整治污水直排问题。组织实施引江济淮工程治污项目,强化水质监测,优化水资源调度,保障生态流量。深化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开展不达标国考断面攻坚行动。持续推进城市(含县城)黑臭水体整治,推动补齐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持续推进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和保护区问题整改,完成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定界立标。积极创建美丽河湖。
(五)持续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加快推进源头管控重大工程建设。严格“一住两公”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加强关闭搬迁企业地块土壤污染管控,落实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整县推进耕地土壤污染源排查整治,加强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控,开展受污染耕地污染源成因排查和整治。组织土壤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及“回头看”。实施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管控,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加强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保障地下水型饮用水源安全,建立优先防控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名单信息表。启动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三年行动,全面推进国家及省级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工作,探索建立可复制、可推广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模式。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排查整治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问题。探索农村环境整治整县推进试点,完成63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和31个行政村环境整治任务。加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力度,加强水产养殖污染防治,推动规范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推进肉牛养殖产业绿色健康发展。
(六)加强固体废物综合治理和新污染物治理。启动“无废城市”和“无废细胞”建设,广泛传播“无废理念”,深化大宗固体废物循环利用,加快提升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利用处置水平。加强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开展塑料污染治理联合专项行动。扎实做好“一废一库一重”生态环境风险防控,动态更新涉重金属行业企业清单,切实强化环境监管。强化新污染物全生命周期环境风险管理,落实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制度,持续推进新污染物环境信息统计调查、风险评估和管控。
四、推动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
(七)服务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应用。开展排污许可提质增效专项行动,推动排污许可与环评、自行监测、排污权交易、环境统计等有机衔接。持续加强环评市场管理,按季度复核县区审批(审查)的环评文件质量,开展驻亳环评机构全覆盖检查。把好环境准入关口,严格“两高一低”项目审批。强化重大项目环评保障,建立国家和省市级重大项目及市招商引资项目环评服务清单。开展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扎实推进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实施,支持一批项目申报进入国家及省级EOD项目储备库。积极参与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和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持续提升生态环境领域政务服务效能,深化“一单统管”“一窗通办”“一网通办”和“一件事一次办”,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
(八)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配合开展火电行业碳排放核查,持续加强全国碳市场数据质量监管,严查弄虚作假行为。
(九)深化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双招双引”。落实安徽省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皖北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制作高效节能、先进环保、资源循环利用等产业链图谱,精准招引龙头企业。推动设立市级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投资基金,积极参加第三届中国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博览会,建立产业招引重点项目库和重点企业清单。按照《安徽省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招商引资项目落地统计监测暂行办法》,完善上下联动的专班工作机制,对县区载体双招双引情况开展评估考核。
五、加大生态保护修复和监管力度
(十)强化生态保护修复统一监管。推进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组织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疑似生态破坏问题线索核实,推动问题查处整改;协同开展建设项目不可避让生态保护红线论证建议审查。持续实施“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行动,以问题查处推动重要生态空间保护。配合开展2024年度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
(十一)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制定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任务清单,开展县域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结合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做好系列宣传活动。
(十二)强化示范创建和引领。积极开展第七届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申报工作。
六、全力抓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
(十三)高质量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建立2024年度“1+1+N”整改任务清单,坚持“月调度、季督导、年考核”,推进中央和省级层面问题整改,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深入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质量提升行动,严格年度整改核查考核,提升整改工作质量。做好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相关工作。深化“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推进生态环境问题常态化排查整改。继续按季度拍摄市级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警示片。
(十四)持续推动环境信访问题解决。认真践行“浦江经验”,继续落实有奖举报奖励制度。认真落实环境信访受理、转办、反馈等闭环管理机制,提高信访与举报办理效率、办理质量。组织对已办结信访事项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开展群众不满意环境信访件抽查核查,持续推动重复信访治理、信访积案化解。继续开展局领导定点接访、下沉接访和带案下访。高效办理《民声呼应》反映事项,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七、守牢生态强省美丽安徽建设安全底线
(十五)严密防控环境风险。组织开展生态环境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开展全市化工园区“绿色提升行动”,探索开展化工园区三级应急防控体系建设试点,对属地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环境问题开展现场排查帮扶。实现重点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一河一策一图”全覆盖。建立健全应急准备和响应体系,谋划市级环境应急物资库建设,组建市级环境应急处突专班,优化环境应急监测,深化环境应急演练,着力提升基层环境应急能力。及时妥善处理各类突发环境事件。继续做好涉环保项目“邻避”问题防范与化解工作。在蒙城县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
(十六)严格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推动建立市级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强化辐射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开展放射性物品运输等辐射安全隐患排查行动。统筹做好传统高风险项目监管,优化医疗机构辐射安全监管模式。强化核技术利用单位分级分类管理,启动全市核技术利用单位“安全底色”评定挂牌工作。进一步完善规范核技术利用、电磁辐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和辐射安全许可证审批事项。强化2024年辐射安全监督执法。持续做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护考核工作。
八、不断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十七)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法规建设。积极推进“小快灵”立法,推动《亳州市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管理办法》颁布实施,会同市城市管理局制定《亳州市餐饮油烟管理条例》。加大生态环境领域普法宣传。
(十八)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支撑保障能力。持续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监察执法能力建设。在省厅支持指导下稳妥推进市级生态环境局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分类改革。深入推进生态补偿,统筹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推动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开展生态环境统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按照省厅要求完成季报、年报工作,做好审核,确保数据真实有效。按照安徽省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加强信用评价结果运用。认真做好法治建设、、国防动员、文明创建、卫生城市创建、政务公开、机要保密、档案管理等工作。
严格监管执法。开展新一轮“三磷”行业环境问题排查整治,更新全市“三磷”行业企业名录。开展“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完善执法监测联动机制。健全完善以污染源自动监控“三个全覆盖”为核心的非现场执法监管体系。制定实施环境污染犯罪联动协作执法工作意见,联合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严肃查处环评、监测等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违法行为。探索建立生态环境大案要案专班,办理一批有影响的典型案件。推进排污许可清单式执法检查,加大排污许可监督执法力度,探索建立基于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监管执法体系。完善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实施差异化监管,规范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善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制度,深入推行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开展执法稽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强化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建设。积极谋划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场景应用,加强线下生态环境科技成果推介,探索建立成果转化示范基地。持续做好PM2.5、O3协同防控“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持续深化一体化政务服务和跨部门综合监管,推进生态环境数据工程项目建设,深化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应用,加强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保护。
加快建立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补齐市、县两级监测能力短板,开展监测现代化县建设典型案例推荐工作。优化“十五五”国省控监测点位布设,分批推进全市工业园区、乡镇以及交通站点建设;持续开展地表水、地下水、大气、土壤等例行监测,推进农村生态环境、农业面源污染监测。扎实推进地方监测站点数据联网工作。继续开展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提升专项行动,防范人为干扰监测行为。开展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环境信用评价。协助省辐射站加强重点核与辐射装置监督性监测等工作。
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力度。深入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做好新闻发布工作,讲好亳州生态环保故事。组织举办2024年六五环境日暨安徽环保宣传周等系列宣传活动,办好2024年亳州环保世纪行暨六五环境日主题活动。配合开展“美丽安徽我是行动者”先进典型推选。深化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推进生态环境志愿服务。
九、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十九)切实加强政治机关建设。始终牢记政治机关是第一属性,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扎实推进各方面建设,加强对党忠诚教育,教育引导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党员干部深刻把握“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做到从政治上看环保、谋环保、抓环保,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持续推进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着力增强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切实提高凝聚力和战斗力。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二十)持续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坚持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抓好党组示范领学,督促支部带学促学,注重丰富学习形式,引导党员、干部自觉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聚焦“六破六立”、“五大”要求,深入学习研讨,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定期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加强阵地建设,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主导权和话语权。
(二十一)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及市纪委五届四次全会精神,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强化纪律规矩意识,加强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组织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中国共产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推动纪律教育常态长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行为监督管理规定》,切实防范被腐蚀被围猎的风险。持续巩固“两违规”专项整治成果,紧盯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岗位,进一步梳理廉政风险,强化运行流程监管,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持之以恒纠治“四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坚决防范“新形象工程”,厉行勤俭节约,坚决制止年底突击花钱、“三公”经费超标准列支等不良倾向。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从严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坚决刹住“干环保吃环保”的歪风邪气,持续释放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不断净化优化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政治生态。
(二十二)强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铁军建设。牢固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着力选拔任用“忠专实”、“勤正廉”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力度,积极推进县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和执法大队长异地交流。组织参与“敢担当、争先进、树形象”活动。积极参与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的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应急大练兵和生态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大比武,对县区执法骨干开展培训,提升基层能力素质。加强年轻干部培养,推动形成积极向上的年轻干部队伍。探索延伸干部考察工作,注重在巡视巡察、环保督察、环境执法等重大任务中考察识别干部。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加强与干部职工家庭的沟通交流,共同构建廉政防火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