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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界首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发布日期 | 2024-03-22 |
文件类型 | 规范性文件 | 标签 | 生活垃圾 垃圾分类 城市环保 |
内容要点 | 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分类”要求,合理布局居住社区、商业和办公场所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箱房、桶站等设施设备,最大限度便民利民。因地制宜推进居民小区撤桶并点工作,设置垃圾分类引导指示牌,统一垃圾分类标识,做到标识规范系统、醒目清晰。 居民区设置投放点服务半径不超过120米。加强垃圾房、转运站、压缩站升级改造,配套可回收、 餐厨垃圾、有毒有害垃圾收集和临时储存设施,探索建设兼具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功能的交投点和中转站,每两万人拥有不少于一处分类收集站(点)。 整治全市范围内规范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废品回收网点),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转型升级,统筹生活垃圾分类网点和废旧物品交投网点建设,规划建设一批集中分拣中心和集散场地。 规范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运营,及时规范处理其他(可燃)垃圾,并落实污染物排放实时监测制度。加快邻避设施产业园建设,尽快建成餐厨垃圾处理厂、有毒有害垃圾收储中心、大件垃圾、建筑(装修)垃圾、园林绿化垃圾等处置设施建设,实现集中处理、资源化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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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数字 | 居民区设置投放点服务半径不超过120米。 |
发布日期:2024-03-22 来源:界首市人民政府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安徽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21〕85号)、《阜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阜阳市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行动方案》(阜垃分办〔2023〕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现就该方案向社会公开征求修改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4年4月22日前将意见和建议反馈至界首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电话:0558-4812328
邮箱:hwj4812328@163.com
界首市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doc
关于《界首市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
界首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