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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4-03-13 |
文件类型 | 规范性文件 | 标签 | 农村环境治理 农村污水 生活污水 |
内容要点 | 完善修复污水管网。摸清污水管网家底,全面推进污水管网排查和检测工作,重点排查管网配套情况和错接漏接、破损等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改造方案并组织实施。主管网、支管网、接户管网尽可能覆盖,实现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 统筹规划实施生活污水治理。以镇(街道)为单元,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和统一管理。调查已建成设施运行情况并分类改造。对已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进行全面梳理,重点排查管网未配套,以及设施老旧、破损、停运、处理能力不符合实际需求、进出水水质符合要求等问题,分类制定并实施设施改造方案。统筹推进污水治理和资源化利用。因地制宜,各村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不同方式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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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数字 | 县级财政给予每个治理工程项目补助30万元。 2026年底前,全面完成县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南漪湖周边三公里范围内、梅溧河流域范围内等重点区域,按照生活污水治理实现“三不到”,黑臭水体整治率达到80%以上,集中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整治完成率达到80%。 |
发布日期:2024-03-13 来源:郎溪县人民政府
郎政办秘〔2024〕 22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部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郎溪县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农村生活污水和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三年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13日
郎溪县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农村生活污水和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三年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郎溪县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补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短板,强化黑臭水体治理,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1.全面完成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工作。针对新发镇、毕桥镇、姚村镇、凌笪镇、涛城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进水浓度低的问题以及梅渚镇集镇生活污水治理的紧迫性,2024年底前,各镇基本消除所辖区域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空白区,基本完成破旧管网修复改造,建立健全管护机制,污水设施稳定运行,进水浓度基本达到规定标准,保证出水达标。其他乡镇参照执行。
2.统筹推进农村环境整治,进一步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2026年底前,全面完成县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南漪湖周边三公里范围内、梅溧河流域范围内等重点区域,按照生活污水治理实现“三不到”,黑臭水体整治率达到80%以上,集中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整治完成率达到80%,村庄环境干净整洁的要求完成农村环境整治任务;按照“三不到”(看不到污水横流,无污水直排环境水体,无粪污露天直排或化粪池溢流现象等;闻不到臭味,不在公共空间或房前屋后形成黑臭水体、臭水沟、臭水坑,排水沟渠内未积存大量生活污水垃圾和淤泥等;听不到村民怨言,治理成效为大多数村民群众所认可)的要求,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
3.强化农村黑臭水体污染治理攻坚。已整治完成的2条农村黑臭水体(建平镇南山村励志中学排水沟、十字镇李村村香山组大塘)需进一步巩固,定期开展监测,确保已经完成治理的水体“长治久清”;全面完成上级下发的卫星遥感18条疑似黑臭水体治理,重点是钟桥街道、涛城镇、飞鲤镇区域。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
1.完善修复污水管网。摸清污水管网家底,全面推进污水管网排查和检测工作,重点排查管网配套情况和错接漏接、破损等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改造方案并组织实施。主管网、支管网、接户管网尽可能覆盖,实现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
2.终端设施提质改造。开展工艺、设备、运维等情况排查,对处理能力不符合实际需求、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重点对设施工艺适应性、设备完好率排查和检测以及运维管理不到位,制定提质改造方案并实施。
(二)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1.统筹规划实施生活污水治理。以镇(街道)为单元,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和统一管理。
2.调查已建成设施运行情况并分类改造。对已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进行全面梳理,重点排查管网未配套,以及设施老旧、破损、停运、处理能力不符合实际需求、进出水水质符合要求等问题,分类制定并实施设施改造方案。
3.统筹推进污水治理和资源化利用。因地制宜,各村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不同方式处理。
(三)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
1.针对已完成整治的黑臭水体开展“回头看”,定期跟踪监测,防止反黑复黑。
2.全面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并结合遥感卫片分析和群众网络举报等情况,对新发现农村黑臭水体或返黑返臭水体,及时纳入监管清单安排整治。
三、工作要求
请各镇、街道对照工作任务,认真谋划年度工作,于2024年3月15日前将2024年农村环境整治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行动行政村名单报县生态环境分局收文员邮箱,后续年度工作计划于每年2月底前报县生态环境分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严格落实省、市、县级督促指导,县级统一组织落实,乡镇具体实施的工作机制。各镇(街道)党委政府要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和主体责任,强化本镇(街道)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农村生活污水和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按计划完成目标任务。
(二)拓宽资金渠道
建立镇(街道)为主、中央和省市县补助、社会参与的资金筹措机制。镇级政府将污水建设与运维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县级财政给予每个治理工程项目补助30万元(已纳入EOD等项目,解决资金渠道的不予补助),积极争取中央及省市项目资金,集中推进农村污水治理工作。
(三)强化监督管理
以问题为导向,对工作部署、项目推进等方面的问题纳入清单管理,实行月调度、年考核,对进展滞后的下发提示单、通报或召开专项调度会。发挥河长制、湖长制等作用,推动相关工作开展。加强日常巡查督查,将相关工作纳入环境保护督查范畴,严肃问责工作推进严重滞后、污水处理设施长期闲置或空转等突出问题。
附件:1.涉县级饮用水源地、南漪湖周边三公里范围、梅溧河流域行政村情况统计表
2.农村环境整治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提升行动目标任务分解表
3.疑似黑臭水体动态监管名单
附件1
涉县级饮用水源地、南漪湖周边三公里范围、梅溧河流域行政村情况统计表
附件2
农村环境整治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提升行动目标任务分解表
附件3
疑似黑臭水体动态监管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