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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北海市市政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4-03-05 |
文件类型 | 规范性文件 | 标签 | 餐厨垃圾 垃圾处理 固体废物 |
内容要点 | 北海市餐厨垃圾实行单独投放、统一收集、运输和定点处理制度,推行收集、运输、处理一体化运作。餐厨垃圾产生者和收集、运输、处理等服务单位应当建立台账制度,真实、完整记录餐厨垃圾的来源、数量、去向等内容,以备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检查。台账资料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餐厨垃圾产生者应当遵守与取得餐厨垃圾收集、运输服务许可的单位签订收运服务协议,明确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地点和时间、分类质量要求等事项,按照协议交接餐厨垃圾;建立并落实餐厨垃圾投放台账制度和联单管理制度;餐厨垃圾与其他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单独存放在餐厨垃圾专用收集容器内,并保持容器完好、密闭、整洁;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要求等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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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数字 | 台账资料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
发布日期:2024-03-05 来源:广西北海市人民政府
为加强餐厨垃圾的管理,使餐厨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促进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提升我市市容环境卫生,助力食品安全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北海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经征求市综合执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以及一县三区政府等单位部门意见,结合我市实际,我局拟定了《北海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随文征求广大市民意见,请于2024年3月4日前将意见反馈至我局(地址:北海市北京路建设大厦15楼,电子邮箱:bhcg2031660@163.com,联系电话:2290650)。
北海市市政管理局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