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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23-12-15
    文件类型 通知公告 标签 无废城市 固体废物 工业固废
    内容要点

    到2025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低于0.2吨/万元,综合利用率达到15%;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强度低于0.01吨/万元,综合利用率达到50%;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20%;绿色建筑占新建民用建筑的比例达到100%,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0%以上,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10%;秸杆综合利用率、农膜回收率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等指标完成巢湖市考核要求。

    “无废城市”建设制度、技术、市场、监管四大支撑体系基本形成,减污降碳协同作用充分发挥。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稳步提升,无害化处置能力有效保障。固体废物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基本实现固体废物管理信息“一张网”。“无废”文化培育成效显著,“无废”理念得到广泛认同。


    关键数字

    到2025年,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强度不高于0.01吨/万元。

    到2025年,工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率稳定达到50%,工业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下降5%。

    到2025年,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20%。

    到2025年,市政污泥无害化处置率稳定达到100%。


    关于印发《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15 来源: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巢开管办〔2023〕15号

    管委会各有关部门:

    为推动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无废城市”建设,现将《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安徽巢湖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3年12月15日

    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发﹝2021﹞40号)、生态环境部等18个部委《“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环固体﹝2021﹞114号)、《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合肥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合政办﹝2023﹞4号)和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工作部署,推动全区“无废城市”建设,结合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安巢经开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基础

    (一)工作进展及成效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根据环境统计数据,2022年,安巢经开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8335.44吨,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为300吨。其中,综合利用量为1229.4吨。安巢经开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冶炼废渣3000吨,废砂2838.8吨,金属边角料886.4吨,污泥767.44吨,炉渣351.4吨,占总量的94%。近年来,安巢经开区持续深入开展“执法+帮扶”行动,指导企业登录安徽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现场提出详细整改建议,并不定期加强跟踪督查,确保企业限期整改。为健全园区企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管理体系,安巢经开区全面摸排区内企业,核查企业污染排放、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分类登记建档,对一般工业固废实施产生、处置、运输等全流程监控。优先发展循环经济,不断提高安巢经开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比例。

    2.危险废物。安巢经开区指导并监督区内企业严格按照环境保护规定开展危险废物储存、运输和处理。2022年,安巢经开区纳入安徽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的涉危废工业企业共62家,危险废物产生总量为1048.1573吨,其中,综合利用量为548.1065吨。安巢经开区工业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酸365.8吨,焚烧处置残渣190.788吨,含铅废物113.3548吨,表面处理废物107.7097吨,其他废物99.4281吨,占总量的84%。区内危险废物全部实现安全处置。开发区现有1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总核准经营规模为1.5万吨/年。医疗卫生机构总数7个,已全部纳入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体系。

    3.生活源固体废物。基本建立生活源固体废物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垃圾分类体系。2022年全区城乡生活垃圾清运量为1.1万吨(不含厨余垃圾),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清理实现保洁公司收集、清运、转运、巢湖市处置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模式。现有4辆压缩式垃圾运输车负责全区8个行政村35个村庄和各园区单位、建筑工地的生活垃圾清理清运,做到全面覆盖、应收尽收,桶装车载、密闭运输,日产日清、车走地净,收集、清运、覆盖率达100%。生活垃圾产生量约30吨/天,实现集中无害化、规范化处理。生活垃圾处置实现无害化、资源化、科学化,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全区每天产生厨余垃圾约10吨,计划2024年起全面推进厨余垃圾分类工作。市政污泥实现无害化处置,2022年市政污泥无害化处置率为100%,全部进行无害化利用处置。设立渡江路和金湖大道2处可回收垃圾指定回收点并逐渐推广,加快再生资源分拣能力与本地生活垃圾回收量相适应的体系建设。加强塑料制品源头减量,规范塑料垃圾回收处置,推进废塑料再生利用。

    4.建筑垃圾。建筑垃圾主要包括工程渣土、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等。2022年,全区建筑垃圾产生量为2.47万方,主要由房屋拆迁、景观工程项目产生,主要用于我区厂房、道路、地产项目建设及引江济巢工程回填平整等,一部分与巢湖市城管局并联审批后运往巢湖市部分建设路段资源化利用。多举措强化建筑垃圾运输精准管理,注重源头监管防范,建立常态化管理机制。

    5.农业固体废物。本区无规模以上畜禽养殖场,农业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农作物秸秆、农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等。2022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3%,农药包装废弃物、废弃农膜“两回收”稳步推进。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全过程监管体系有待健全,部分中小企业未在安徽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申报,一般工业固废产生及利用处置情况统计不完善,智慧化监管水平有待提升。综合利用产品的技术含量与附加值有待提升,综合利用水平偏低,综合利用关键技术和装备研究缺乏。安巢经开区一般工业固废源头减量及资源化利用基本以产废单位自行联系利用处置单位为主,资源化利用途径相对单一。

    2.危险废物

    部分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全过程管理意识不强、制度落实不到位,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效果不明显。小微企业危险废物体量少,种类多,规范化管理水平较低。小微企业和社会源危险废物收集转运体系有待健全。易燃易爆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监管难,缺乏相应技术标准和判定方法。管理支撑能力仍有不足,智能化监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医疗废物应急处置体系有待进一步健全。

    3.生活源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分类、减少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相关的宣传力度不够大,商户和公众环保意识不强,消费依赖强。公众对生活垃圾减量和分类意识不强、投放参与度低准确性不高。厨余垃圾集中收集处理覆盖面不够高。有害垃圾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尚不完善。小型电子产品回收渠道不畅。

    4.建筑垃圾

    安巢经开区工程渣土全部合理消纳,用于新建工程需要,且尚有不小缺口,缺乏与其他地区工程渣土供需信息对接。少量拆除拆迁建筑垃圾采用外运资源化利用,消纳模式单一。

    5.农业固体废物

    安巢经开区仅涉及少量农田,农业生产活动较少,农作物秸秆、农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等利用处置工作开展较迟,监督管理体系需进一步完善。

    (三)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1.发展机遇

    习近平总书记在合肥市考察时强调,要把巢湖打造成合肥“最好名片”,要以巢湖综合治理为总抓手,系统实施“五大工程”“四源同治”,实现“保护好山好水”到“全面绿色转型”。开展“无废城市”建设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巢湖治理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行动,对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特别是巢湖综合治理攻坚战具有重要意义。

    《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指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开创美丽安巢新篇章”。开展“无废城市”建设,有利于推动固体废物管理与城市建设管理有机融合、高效解决城市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问题,对于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以及提升城市高品质生活具有重要意义,能够增强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获得感、幸福感。

    安巢经开区借力合肥创新平台与创新资源集聚优势,参加长三角一体化产业分工和创新分工体系,着力对接G60科创走廊主要城市的科创资源,有利于推动固废利用处置技术产业进一步发展。

    2.存在挑战

    随着安巢经开区城市建设快速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数量持续增加,建筑垃圾和产业类固体废物利用处置压力逐步提升。旅游业发展向好,接待游客人数稳步攀升,人民生活水平稳步提升,生活源固体废物产生量持续上升,对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化、过程资源化和末端无害化提出更高要求。安巢经开区现有的政策规划与固体废物管理目标衔接不畅,固体废物收集转运、利用处置技术设施保障不足。固体废物利用处置项目还面临选址和落地困难等问题,需统筹兼顾,多方面协调。

    安巢经开区固体废物监督管理制度体系仍需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制度保障也需进一步落实到位,固废领域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面临巨大挑战。

    二、建设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根据《合肥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要求,统筹区域发展与固体废物管理,强化制度、技术、市场、监管等保障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固体废物管理水平,大力推进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发挥减污降碳协同效应,提升区域精细化管理水平,推动区域全面绿色转型,提高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获得感,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建设“五大名城”发挥作用。

    (二)基本原则

    系统谋划,协同推进。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引领,将“无废城市”建设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等国家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城市建设管理充分衔接,整体规划、分步实施、逐步落实。创新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格局,推动部门间协同联动,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

    目标导向,问题导向。以实现固体废物产生量最小、资源化利用充分、处置安全目标为导向,针对收运体系不健全、资源化利用水平不高、处理处置项目落地难、信息化管理手段不足、全过程监管不到位、市场培育不足等问题和难点,逐一靶向施策、精准补短。

    长效监管,创新驱动。按照合肥市“控源头、堵落地、严打击、建机制”要求,推动制度、技术、市场和监管创新,促进形成“无废城市”建设长效机制。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智慧监管,以数字化改革为抓手,不断完善优化阶段性建设指标体系,稳步推动“无废城市”建设。

    权责明确,社会共治。全面推广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无废城市”建设理念,厘清部门职责,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提高公众绿色生活理念。加强政策引导,按照党政主导推动、部门协同推进、企业自我约束、公众积极参与、社会组织监督的建设模式,拓宽公众参与渠道,营造干部群众思想同心、目标同向、成果同享的良好氛围。

    因地制宜,发挥优势。发挥安巢经开区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新材料、文化旅游等主导产业发展集中、组织有序等优势,掌握主要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转移、利用、处置全过程数据清单,找准薄弱点及关键环节,清晰定位目标,突出重点任务,进一步完善固体废物综合管理体制机制。

    (三)实施期限和范围

    实施期限:2023年~2025年。

    实施范围:安巢经开区全域。

    三、建设目标和指标

    (一)建设目标

    到2025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低于0.2吨/万元,综合利用率达到15%;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强度低于0.01吨/万元,综合利用率达到50%;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20%;绿色建筑占新建民用建筑的比例达到100%,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0%以上,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10%;秸杆综合利用率、农膜回收率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等指标完成巢湖市考核要求。

    “无废城市”建设制度、技术、市场、监管四大支撑体系基本形成,减污降碳协同作用充分发挥。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稳步提升,无害化处置能力有效保障。固体废物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基本实现固体废物管理信息“一张网”。“无废”文化培育成效显著,“无废”理念得到广泛认同。

    展望2035年,五大类固体废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全面提升,制度、技术、市场和监管四大体系趋于完善,“无废”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无废城市”建设的良好氛围。

    (二)建设指标

    安巢经开区“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由5个一级指标、15个二级指标和37个三级指标组成。

    一级指标为: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最终处置、保障能力、群众获得感。

    二级指标为:工业、农业、建筑业、生活领域固废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以及制度、技术、市场、监管体系建设与群众获得感等。

    三级指标分为三类:第1类(标注★)为必选指标,共23项;第2类为可选指标,共9项;第3类为自选指标(标注☆),共5项。

    指标设定综合考虑安巢经开区发展定位、发展阶段、资源禀赋、产业结构、技术水平、管理现状等,充分反映了安巢经开区固废管理的现状、成效及趋势。指标现状值均采用2022年(实施方案基准年)数据。

    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

    注:①★表示必选指标;☆表示自选项目;其他为可选项目。

    ②指标现状值均采用2022年(实施方案基准年)数据。

    ③本区不涉及绿色矿山建成率;城市重点行业工业企业碳排放强度降低幅度;巢湖流域一级保护区绿色生产面积;绿色种养循环试点县数量;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快递绿色包装使用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再生资源回收量增长率;中小微企业和社会源危险废物收运覆盖面;规模化养殖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固体废物回收利用处置关键技术工艺、设备研发及成果转化;“无废城市”建设宣传教育培训普及率;政府、企事业单位、非政府环境组织、公众对“无废城市”建设的参与程度等13项指标。

    四、重点任务

    (一)推进工业绿色升级,提升一般工业固废治理水平

    立足区域发展战略,推动源头减量、拓宽利用渠道、规范贮存处置,推进工业绿色升级,提升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水平。

    1. 大力推动源头减量,加快全行业绿色转型升级

    (1) 推动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加快淘汰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鼓励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发挥“三线一单”在产业准入中的作用,防止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推进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退出。加强园区企业(项目)入园管理,严格环境准入,将单位产值固体废物产生量等指标纳入园区评价考核体系。推动传统产业向创新驱动、绿色低碳、智能制造和服务化转型,推动传统装备制造产业减废增效。到2025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低于0.2吨/万元。(责任单位:区经贸发展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2) 全面推进工业绿色生产。以新能源、新医药、新材料、新文旅等“四新”产业为重点,加快构建“绿色工厂一绿色设计产品一绿色园区一绿色供应链”绿色制造体系。鼓励企业、园区发展屋顶光伏、光储充一体化应用、光伏+5G、分散式风电、多元储能、高效热泵等,推进多能高效互补利用,积极参与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交易。支持汽车、机械设备等行业企业开展绿色产品认证。在新能源汽车、新型显示、医药等行业开展“绿色工厂”“无废工厂”创建。以产业生态化链接和绿色服务平台建设为重点,推进安巢经开区开展循环化改造园区建设。在汽车、家用电器等行业开展绿色供应链建设,支持企业开展绿色供应链管理。到2025年,创建“绿色工厂”1家,“无废工厂”2家。(责任单位:区经贸发展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3) 持续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依据安徽省下发的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推进重点企业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加强审核监督,将审核结果纳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和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范围。到2025年,重点行业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经贸发展局)

    2. 构建循环利用体系,加强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

    (4) 提升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水平。以新能源、新医药、新材料、新文旅等“四新”产业为重点,开展工业固废深度循环利用,加强可循环、可降解材料的应用推广,削减工业固废产生量。鼓励企业发展工业污泥综合利用、电池废料高效再生全回收等资源化利用技术。推动多种工业固废协同利用,促进固废资源化产品流通,减少原料和产品在生产、运输、销售和处置等环节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大力推广节能技术,引导产废单位采用先进适用的节能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提高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及处置过程的能效水平。鼓励企业开展低碳技术研究与示范。到2025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15%。(责任单位:区经贸发展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3. 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强化无害化贮存处置管理

    (5) 安全处置不可利用工业固废。全面排查产废工业企业信息,掌握一般工业固废种类、产生、贮存、利用和处置情况。督促企业对照国家固体废物分类目录,建立健全一般工业固废管理台账,年产量20吨及以上的工业企业进行申报登记。到2025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置能力明显提升。(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

    (6) 加强贮存场所风险管控。落实合肥市一般工业固废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方案,开展工业固废排查整治和历史遗留问题排查,现场核实问题整改进度和质量,确保贮存场所风险可控。(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

    4. 建立协同工作机制,推进工业固废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7) 推进工业固废领域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纳入园区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提出固体废物领域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任务措施。引导重点产废企业和固体废物利用处置企业编制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以及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积极开展固体废物综合治理、清洁能源替代、森林和湿地碳汇等各类节能减排和绿色低碳措施,协力打造巢湖流域近零碳排放示范区。(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经贸发展局、区社会发展局)

    专栏1  推动循环化改造示范园区建设

    安巢经开区以“新能源、新医药、新材料、新文旅”为主导的“四新”产业为重点,开展循环化改造示范园区建设。

    1、加快产业平台拓展集聚,重点加快花山工业园区、半汤新城区、高铁综合服务区、温泉度假区形成产业集聚,提升产业布局密度,优化产业功能分区,体现产业集聚和循环链接效应。

    2、积极谋划一批具有带动性项目落地,合理延伸产业链,推动产业循环式组合、企业循环式生产。

    3、持续推进重点企业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促进原材料和废弃物源头减量。

    (二)防控危废环境风险,强化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

    健全危险废物环境监管体系,全面提升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有效防控危险废物环境风险,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

    1. 加强信息化管理,促进源头风险防控

    (8) 科学谋划危险废物减量化工作。动态更新并发布危险废物重点监管源清单,纳入安徽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将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情况纳入环境保护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不断提高危险废物精细化管理水平。引导企业选用无毒无害或者低毒低害的原料,通过源头替代、工艺改进和加强生产环节的环境管理,降低危险废物产生强度,持续推进工业危险废物减量化措施。到2025年,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强度不高于0.01吨/万元。(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

    2. 推进全面收储运,防控转移环境风险

    (9) 健全危险废物收储运体系。加强中小微企业和社会源危险废物管理,完善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网络。建立健全医疗废物收集转运体系,推进设立医疗废物集中暂存中心,确保医疗废物全收集、全处理。到2025年,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体系覆盖率保持100%。(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

    (10) 提升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水平。在集成电路、新型显示等行业探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处置成本。严格控制废矿物油和废有机溶剂利用类等新建项目,提升废包装桶、废线路板利用水平,严格限制可利用或可焚烧处置的危险废物直接填埋。支持企业加快新技术研发与应用。推进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高效匹配危险废物供需,引导产废单位自主选择,规范竞争秩序。到2025年,工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率稳定达到50%,工业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下降5%。(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

    3. 实施精细化管理,提升风险防范能力

    (11) 提升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完善医疗废物应急处置协调机制,统筹应急处置设施资源,将收集转运处置纳入重大传染病疫情领导指挥体系。规范医疗废物源头分类,在半汤卫生院设置医疗废物暂存中转场所,提高医疗废物应急转运能力。依托医疗废物利用处置和运输企业,健全分级分类的危险废物应急处置体系。强化企事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建立事故应急处置队伍,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演练,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应对能力。(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

    (12) 强化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加强危险废物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危险废物监管,推动部门间建立监管协作和联合执法机制。积极参加长三角及合肥都市圈固体废物危险废物联防联控,落实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源头管控制度和网格化环境监管,形成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问题发现和信访投诉处理机制。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协调联动,依法打击跨区域非法转移倾倒危险废物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半汤派出所)

    (三)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推动生活源固废分类管理

    推动生活源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不断提升生活垃圾、厨余垃圾、再生资源、市政污泥、塑料等管理水平。

    1. 完善收运体系,全方位促进源头减量

    (13) 完善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完善垃圾转运体系建设,根据实际需求补充垃圾转运车辆设施建设投入。根据合肥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求部署和《安徽巢湖经开区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工作安排,在汤山大奎、巨嶂社区马场岗按照“四分”模式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建设分类收集亭和定时定点集中收集站点。到2025年,保证全区生活垃圾“日产日清”。(责任单位:区社会发展局)

    (14) 加强厨余垃圾及有害垃圾收运处置。对全区所有餐饮企业进行排查登记,落实管理台账制度。加强对转运、处置工作的监管力度,健全厨余垃圾规范化收运体系,禁止私自对外运输,开展全流程电子联单制管理,对运输、随意倾倒厨余垃圾等违法行为人,依据《合肥市餐饮垃圾管理办法》《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进行处罚。到2025年,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20%。(责任单位:区社会发展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15) 加强塑料污染治理。严格落实《合肥市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实施方案》,引导公众减少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推广应用可降解塑料产品,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处置。以塑料生产加工企业、批发市场、超市、商场、集(农)贸市场、商品零售场所、餐饮店等场所为重点,全面排查被列入禁止、限制目录的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及使用情况。禁止生产、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一次性不可降解发泡塑料餐具、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等塑料制品。禁止超市、药店、书店、餐饮打包外卖服务等行业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购物袋,引导各行业推广使用非塑制品和可降解塑料袋,切实降低餐饮外卖领域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使用强度。鼓励新建商场、超市落实禁塑、限塑规定,推动源头减量及分类回收,积极打造“绿色商场”。督促指导商贸零售企业做好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信息报送工作。利用宣传海报、报纸、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加强禁止销售和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的宣传教育和科学普及。到2025年,建成区的商贸场所逐步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责任单位:区经贸发展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市场监管局)

    2. 加强配套设施建设,提升资源回收利用水平

    (16) 优化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发挥“互联网+”作用,摸清生活源再生资源底数,鼓励社会主体参与再生资源回收,丰富二手商品交易渠道。健全废旧动力电池、废旧家电、报废汽车等耐用消费品回收利用体系。(责任单位:区经贸发展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社会发展局)

    (17) 开展医疗卫生机构可回收物回收利用。按照“闭环管理、定点定向、全程追溯”的原则,健全医疗卫生机构医用可回收物分类、收集、贮存、转运体系,规范设置临时贮存场所,实行分类存放,规范台账记录,实现输液瓶(袋)回收和利用全覆盖。到2025年,医疗卫生机构可回收物回收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

    3. 加强利用处置监管,确保无害化全覆盖

    (18) 推进市政污泥无害化处置。强化市政污泥产生、运输、处理全流程信息化管理,做好污泥去向追溯,实现精细化管理。到2025年,市政污泥无害化处置率稳定达到100%。(责任单位:区建设发展局)

    (四)健全收运管理体系,推进建筑垃圾综合利用

    探索推进水土保持管家模式,提升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和收运处置管理水平,加强建筑垃圾利用体系建设,持续推动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发展,鼓励发展建筑垃圾再生利用产业,持续推进建筑垃圾综合利用。

    1. 坚持多管齐下,促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

    (19) 强化企业源头减量主体责任。坚持“谁产生、谁承担处置责任”原则,监督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具体落实。督促新建工程项目、拆迁项目开工前办理建筑垃圾运输手续,核查建筑垃圾种类、产生数量和运输路线,利用数字城管指挥中心,结合水土保持管家服务无人机或高分遥感影像等有效信息,从源头加强对建筑垃圾的监管,提高资源化利用工作的主动性。按照《合肥市“十四五”绿色建筑发展规划》要求,督促指导企业编制绿色施工方案,规范和节约使用建筑材料。以绿色施工为载体,促进施工过程节能减排,最大限度节约资源、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责任单位:区建设发展局、区经贸发展局、区自规分局)

    (20) 推广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在建筑设计、审查、施工等环节落实绿色建筑标准,确保新建民用建筑按照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民用建筑绿色设计标准》(DB34T 4250-2022)设计和建造。以大型公共建筑和国家机关办公建筑为重点,切实提升既有公共建筑绿色改造成效。鼓励有条件的既有居住建筑实施绿色改造。推广应用绿色建筑“四新”技术,促进绿色低碳建材与绿色建筑协同发展。推进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以节能保温材料等新型建材为重点,提高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材应用比例。到2025年,绿色建筑占新建民用建筑的比例达到100%。(责任单位:区建设发展局、区经贸发展局、区自规分局)

    (21) 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根据《2023年合肥市装配式建筑工作要点》(合建产组办〔2023〕2号)相关要求,强化项目落地,拓宽应用领域。推动生产和施工智能化升级,提高装配式建筑综合效益。推进装配式建筑在市政工程、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推广应用。到2025年,全域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0%以上。(责任单位:区建设发展局、区经贸发展局、区自规分局)

    2. 实施建筑垃圾分类,完善建筑垃圾收集体系

    (22) 提高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水平。按照工程渣土、混凝土块、砖瓦碎块和其它建筑垃圾分类方法,实行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分类存放、分类利用。多渠道综合利用建筑垃圾,推动在土方平衡、环境治理、河湖固坝等领域大量利用经过处理后的建筑垃圾。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的建设运营,支持建设骨料、砌块砖(透水砖)、装配式墙体等高值化利用项目,在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工程项目中,提倡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责任单位:区社会发展局、区建设发展局)

    3. 健全政策体系,推动全过程规范化管理

    (23) 加强建筑垃圾消纳处置全过程管理。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加强建筑垃圾产生、分类、运输、利用、消纳的常态化管理。落实建筑垃圾申报制度,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清运,打击随意堆置倾倒等行为。加大渣土车监管力度,查处不按规定行驶、私拉乱倒等违规行为。建立工程渣土供需协调机制,提高工程渣土区域调配效率。(责任单位:区社会发展局、区建设发展局)

    (五)促进农业绿色发展,提升农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

    加快农业绿色发展,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化,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加强农膜污染治理,发展生态循环农业。

    1. 推动化肥农药减量,降低不可降解农膜使用量

    (24) 持续推进农业投入品减量化。推进农业生产方式现代化,积极推广测土配方技术、商品有机肥替代化肥、施用缓释肥、水肥一体等技术,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推广生物农药替代化学农药等绿色防控产品和技术,促进农业清洁生产。推广标准地膜和生物降解膜,减量使用传统地膜。根据安巢经开区《全区销售领域农膜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在全区开展销售领域农膜专项整治行动。(责任单位:半汤街道办事处、区市场监管局)

    (25) 推广生态种养循环农业模式。立足“国家级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中国合肥安全食品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推动种植、养殖、生产、销售等环节循环链接和集成发展,促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产业化、高值化利用。推进绿色种养循环,促进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坚持节约优先战略,推广绿色高效农机化新技术新装备。(责任单位:半汤街道办事处)

    2. 加强农业废弃物循环利用,确保实现安全处置

    (26) 推动农作物秸秆高效利用。进一步完善农作物秸秆监管体系,推进肥料化、能源化、基料化、饲料化、原料化“五化”利用。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责任单位:半汤街道办事处)

    3. 完善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废旧农膜回收处置模式,提升收集效率

    (27) 健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体系。按照“市场运作、财政奖补、属地管理、专业化处置”原则,配合巢湖市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基层回收站(点)。鼓励农药生产者经营者采取押金制、有偿回收等措施,引导使用者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2025年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到85%。建立废旧农膜回收网点,鼓励采取以旧换新、价格补贴等形式实现有偿回收。贯彻落实《农用薄膜管理办法》,规范农膜生产销售行为,推广标准地膜和生物可降解膜,严禁生产、销售、使用不达标地膜。2025年废旧农膜回收率达到85%。(责任单位:半汤街道办事处、区经贸发展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市场监管局)

    (六)结合环巢湖生态建设,推进多源有机固废治理

    坚持源头治理、科学治理、高标准治理,结合环巢湖生态建设项目,加快推进环巢湖多源有机固体废物治理,助力打好巢湖综合治理攻坚战。

    (28) 促进多源有机固废协同治理。结合环巢湖生态建设项目,推动园区治理与开发、环保与生态、工业与旅游相结合建设。详细调查安巢经开区各种资源输入、加工制造、产品消费、循环回用、废物处置等物质转化过程,全面解析多源有机固废产排特性、时空分布规律与资源环境属性。鼓励生活垃圾、厨余垃圾、市政污泥等多源有机固废协同厌氧消化等技术应用与工程建设。(责任单位:区经贸发展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社会发展局、区建设发展局、半汤温泉养生度假区管委会)

    (29) 助力打造环巢湖“无废圈”。深入开展环巢湖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排查整治,督促存在环境隐患的点位限期整改到位。持续强化河湖长制,强化制度管理,严格落实《安巢经开区河湖长制水管员管理办法(试行)》《安巢经开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提醒、约谈、问责制度(试行)》等制度办法,开展常态化“四乱”专项清理,清理整治河湖沿岸废弃物。发展环湖绿色高质高效农业,健全农业面源污染监测体系,打造“环湖绿色生态农业圈”。突出环巢湖旅游规划重点,统筹旅游业发展与“无废城市”建设,推动半汤温泉养生度假区等景区打造“无废景区”。(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社会发展局、半汤温泉养生度假区管委会)

    专栏2  推动环巢湖生态旅游建设

    安巢经开区结合环巢湖生态建设项目,推动园区治理与开发、环保与生态、工业与旅游相结合建设。

    1、持续强化河湖长制,强化制度管理,严格落实《安巢经开区河湖长制水管员管理办法(试行)》《安巢经开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提醒、约谈、问责制度(试行)》等制度办法,开展常态化“四乱”专项清理,清理整治河湖沿岸废弃物。

    2、突出环巢湖旅游规划重点,统筹旅游业发展与“无废城市”建设,推进“无废景区”建设。

    (七)推进体系建设,提升“无废城市”系统保障能力

    建立健全制度、技术、市场、监管体系,全面提升“无废城市”建设系统保障能力,构建“无废城市”建设长效机制,持续提升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30) 健全管理制度体系。建立健全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制度体系,制定“无废城市”建设部门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各类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环节的部门职责边界,形成权责清晰、分工明确、协同高效的部门协调机制。深化各类固体废物综合治理制度落实,提升综合管理效能。健全固体废物统计制度,完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工业危险废物、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农业固体废物等固体废物统计范围、口径、分类和方法。实行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增强固废信息透明度。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对“无废城市”建设年度任务完成情况、公众满意度等方面开展评价考核。(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经贸发展局、区建设发展局、区社会发展局、半汤街道办事处)

    (31) 创新科技支撑体系。积极对接G60科创走廊主要城市,重点关注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环境研究院等新型研发机构在固废领域的相关工程科技研究成果,积极推动与重大创新平台对接,落实科技成果转化需求,吸引科研成果到我区孵化转化。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等为主体开展固体废物领域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相关技术装备研究。(责任单位:区经贸发展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市场监管局)

    (32) 培育成熟市场体系。推广应用绿色信贷等绿色金融工具,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性银行、国际金融组织等低息贷款。落实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等税收优惠政策,加大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的政府采购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区经贸发展局、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税务分局)

    (33) 落实数智监管体系。完善固体废物环境信息管理,落实生态环境智慧监管平台和移动平台,全面提升生态环境领域智慧化管理水平。面向固废管理相关部门,落实“多端”门户应用,实现固废数据互联互通。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固废排污许可事项和管理要求,推动产废单位排污许可证中工业固废相关事项的申请、核发与变更。健全环保信用评价体系,推动将工业固体废物重点产生单位和利用处置单位纳入环保信用评价管理,依法将存在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纳入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违法失信名单。在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全面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全覆盖。(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建设发展局、区社会发展局、半汤派出所)

    (八)弘扬无废文化,打造“无废城市”多元共治格局

    深入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宣传,促进无废文化主流化发展,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营造“无废城市”共建共享良好氛围,彰显无废文化魅力。

    (34) 加强“无废”文化宣传普及。制定“无废城市”建设宣传工作方案。依托世界环境日、低碳日等纪念活动,充分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分众传媒平台,宣传“无废城市”建设理念。组织“无废城市”主题论坛、讲座等系列推介活动,展示“无废城市”建设成效。依托安巢产业创新中心、孵化器等科创平台和环保企业,打造“无废城市”教育平台,提升公众对“无废城市”建设的认知水平。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传播绿色发展理念,开展环保设施开放、设立企业开放日、建设教育体验场所等形式活动。(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经贸发展局、区建设发展局、区社会发展局)

    (35) 开展“无废细胞”创建。依托合肥市“无废细胞”创建工作方案,建立考评体系,积极引导各类社会主体参与“无废细胞”创建,推动形成绿色生产和绿色生活方式。鼓励重点行业工业固体废物减量化和“无废工厂”建设。充分衔接“节约型机关”建设,依托区管委会办公室开展“无废机关”创建。依托半汤温泉养生度假区建设打造“无废景区”。结合安巢经开区饮食文化、传统节日、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文化特色,将无废理念融入市民日常生产生活,打造“无废酒店”“无废小区”等系列“无废细胞”。到2025年底,建成各类“无废细胞”6个。(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管委会办公室、半汤温泉养生度假区管委会、区社会发展局、经贸发展局、区建设发展局等)

    (36) 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强化企业绿色生产责任,引导企业积极参与“无废”理念传播,将企业绿色生产责任融入企业发展战略,塑造“无废”企业形象。激发全民绿色生活自觉,围绕百姓衣食住行,深入开展减废降碳全民行动。餐饮企业、学校、单位食堂等全面推行“光盘”行动。以减塑、减排、资源节约和垃圾分类为重点,培养青少年绿色生活行为习惯。积极参与合肥市“无废城市”建设学习调研活动。(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经贸发展局、区社会发展局、区市场监管局等)

    “无废城市”建设责任清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安巢经开区“无废城市”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区管委会负责同志任召集人,区生态环境分局、区经贸发展局、区社会发展局、区建设发展局、区市场监管局、半汤街道办事处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统筹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工作。设立“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专班,负责“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推进。工作专班下设若干工作组,抽调成员单位技术骨干集中办公,负责具体领域工作的推进实施。结合安巢经开区实际,制定具体方案,建立协调机制,做好人员和经费保障,统筹推动“无废城市”建设。

    (二)建立工作机制

    建立计划总结、考核评估、调度督办、工作会议、信息报送、工作例会、联络员等制度,促进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专班年初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各成员单位每年年底前梳理并报送本部门、本领域“无废城市”建设总结及支撑材料。与合肥市“无废城市”建设专家组保持密切沟通和协调,推动各项建设任务落实落地。

    (三)加大要素保障

    加大“无废城市”建设投入,统筹安排资金,将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积极争取国家、安徽省、合肥市与“无废城市”建设有关的专项资金,支持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将各类固废分类收集、转运、利用、处置设施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范围,明确建设期内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保障能力需求。制定有利于固体废物综合治理的支持政策,加大土地等要素保障,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各项重点项目落地。

    (四)强化评估考核

    把“无废城市”建设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管委会和相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管委会和有关部门要把“无废城市”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实施方案及年度工作计划,明确重点任务措施和重大工程建设管理的责任分工。建立“无废城市”建设成效定期评估机制,对各项工作任务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总结,报告报送上级部门。根据评估结果,动态调整重点任务和重大项目。对相关工作推进不力、落实不到位的责任部门,采取约谈通报等方式进行督促,推动各部门分工协作、共同发力。

    附件:1.“无废城市”制度体系建设任务清单

    2.“无废城市”技术体系建设任务清单

    3.“无废城市”市场体系建设任务清单

    4.“无废城市”监管体系建设任务清单

    5.“无废城市”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任务清单

    附件1

    “无废城市”制度体系建设任务清单

    附件2

    “无废城市”技术体系建设任务清单

    附件3

    “无废城市”市场体系建设任务清单

    附件4

    “无废城市”监管体系建设任务清单

    附件5

    “无废城市”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任务清单

    关于印发《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docx

    关于印发《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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