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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 发布日期 | 2023-08-25 |
文件类型 | 通知公告 | 标签 | 碳达峰 碳中和 碳减排 |
内容要点 | 本方法学规定了在河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居民在住宅建筑中生活产生二氧化碳减排量的核算流程与方法。 采用本方法学应满足以下适用条件: (1)本方法学适用于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住宅)或使用市政供暖的多层和高层节能住宅建筑中居民生活行为所产生的减碳量的核算。 (2)项目产权清晰,申报业主应持有产权证书或已经备案的购房合同。 (3)建设项目经竣工验收合格,投入使用,项目可直接或间接计量、记录能量使用。 (4)以栋或小区为集合进行申报的居住节能碳普惠试点项目,申报方应预先在小区内公示申报目的、申报范围、所需材料、普惠激励分配方案等内容,本着自愿原则,征集居民参加并充分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 (5)对于其中发生房屋租赁行为的,应在相关双方达成协议的情况下进行申报,并确定收益分配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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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数字 | 截至2022年底,河北省累计建成城镇节能居住建筑面积超6亿平方米。 |
发布日期:2023-08-25 来源:河北省生态环境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