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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发布日期 | 2023-08-09 |
文件类型 | 通知公告 | 标签 | 碳达峰 碳中和 碳排放 |
内容要点 | 主要目标:2030年前,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建筑能耗强度和碳排放强度处于全国较低水平,建筑节能、垃圾资源化利用等水平大幅提高;用能结构和方式更加优化,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模和质量全面提升;城乡建设方式绿色低碳转型成效显著,“大量建设、大量消耗、大量排放”基本扭转;城市整体性、系统性、生长性增强,“城市病”问题初步解决;建筑品质和工程质量进一步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大幅改善;绿色生活方式普遍形成,绿色低碳运行初步实现。 力争到2060年前,城乡建设方式全面实现绿色低碳转型,城乡建筑全面实现绿色低碳运行,系统性变革全面实现,美好人居环境全面建成,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治理现代化全面实现,人民生活更加幸福。 建设绿色低碳城市。优化调整城市结构和空间布局;加快推进绿色低碳社区建设;全面提高绿色低碳建筑水平;积极推进绿色低碳住宅建设;稳步提高基础设施运行效率;持续优化城市建筑用能结构;大力推广绿色低碳建造方式。 打造绿色低碳县城和乡村。全面提升县城绿色低碳水平;着力营造自然紧凑乡村格局;统筹推进绿色低碳农房建设;推进生活垃圾污水低碳治理;加快实施可再生能源推广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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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数字 | 到2025年,全省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其中星级绿色建筑占比力争达到30%以上,新建政府投资公益性公共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全部达到一星级以上,新建超高层建筑绿色建筑水平应达到三星级标准。 到2025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基本形成,到2030年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5%。 到2025年全省装配式建筑和采用装配式技术体系的建筑占当年城镇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0%,其中滇中城市群达到35%,到2030年全省平均占比达到40%。 到2030年新建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不高于300吨/万平方米。 加强建筑材料循环利用,鼓励磷石膏、建筑垃圾等工农林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到2030年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55%。 |
发布日期:2023-08-09 来源: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