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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3-07-26 |
文件类型 | 政策解读 | 标签 | 节能减排 污水处理 化石能源 |
内容要点 | 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城区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8%,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节能减排政策机制更加健全,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基本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 《实施方案》部署了实施节能减排十大重点工程: 一是重点行业绿色升级工程。 二是园区节能环保提升工程。 三是城镇绿色节能改造工程。 四是交通物流节能减排工程。 五是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工程。 六是公共机构能效提升工程。 七是重点区域污染物减排工程。 八是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程。 九是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工程。 十是环境基础设施水平提升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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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数字 | “十四五”时期,全城区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确保完成自治区下达的目标,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11%。到2025年,通过实施节能降碳行动,水泥产能和数据中心达到能效标杆水平的比例超过30%。 到2025年,全城区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30%左右。 到2025年,城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力争达到40%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86%以上,主要农作物化肥利用率达到41.5%以上,主要农作物农药利用率达到43%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 80%以上,绿色防控、统防统治覆盖率分别达到55%、45%。 到2025年, 全城区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37%以上。 到2025年,城区新增和改造污水收集管网20公里以上,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5万吨/日,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保持100%,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
发布日期:2023-07-26 来源: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一、制定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21〕3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22〕24号)、《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府发〔2023〕5号)精神,大力推动节能减排,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完成南宁市武鸣区“十四五”节能减排目标,根据城区党委、政府工作部署,南宁市武鸣区发展和改革局牵头起草了《实施方案》,2023年7月26日由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政府印发实施。
二、主要框架和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包括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实施节能减排十大重点工程、健全节能减排八项政策机制和强化工作落实三条举措。具体如下: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落实能源消费和强度调控、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组织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进一步健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推动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实现节能降碳减污协同增效、生态环境质量保持优良,确保完成武鸣区“十四五”节能减排目标,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加快建设生态宜居美丽武鸣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城区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8%,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节能减排政策机制更加健全,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基本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
(三)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实施方案》部署了实施节能减排十大重点工程,明确了要开展的各项工作,同时对每项重点工程提出了目标要求。
一是重点行业绿色升级工程。以建材、制糖、化工等行业为重点,推进节能改造和污染物深度治理。推广先进节能技术。深入推进能源、建材、化工、农副食品加工、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十四五”时期,全城区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确保完成自治区下达的目标,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11%。到2025年,通过实施节能降碳行动,水泥产能和数据中心达到能效标杆水平的比例超过30%。
二是园区节能环保提升工程。引导工业企业向园区集聚,推动全城区工业园区能源系统整体优化和污染综合整治,鼓励工业企业、园区优先利用可再生能源。
三是城镇绿色节能改造工程。全面推进城镇绿色规划、绿色建设,大力推进绿色、低碳产品应用,鼓励建设工程使用绿色建材,推动新建居住建筑执行65%节能标准、新建公共建筑执行72%节能标准,大力推动城乡建筑应用太阳能发电。稳步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鼓励发展装配式建筑,逐步提高装配式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比例。
四是交通物流节能减排工程。推动绿色公路,推行公路工程标准化建设。完善高速公路服务区、客运枢纽、公交场站等区域汽车充换电等设施。建设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示范区。到2025年,全城区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30%左右。
五是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工程。优化农村可再生能源结构,推动农村发展生物质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提升农村能源利用水平。到2025年,城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力争达到40%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86%以上,主要农作物化肥利用率达到41.5%以上,主要农作物农药利用率达到43%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 80%以上,绿色防控、统防统治覆盖率分别达到55%、45%。
六是公共机构能效提升工程。加快公共机构既有建筑围护结构、供热、制冷、照明等设施设备节能改造,鼓励采用能源费用托管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绿色食堂建设,推广应用高效油烟净化等节能环保餐饮设施设备。到2025年,全城区80%以上的党政机关达到节约型机关创建要求。
七是重点区域污染物减排工程。持续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加大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结构调整和污染治理力度。到2025年,武鸣河、香山河流域水质保持优良。
八是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程。加快煤炭替代,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抓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统筹推进存量煤电机组节煤节能降耗改造、供热改造、灵活性改造“三改联动”。到2025年,?全城区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37%以上。
九是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工程。推进原辅材料和产品源头替代工程,推动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推广环保型材料粘合胶水,鼓励人造板企业和家具企业生产使用生态板、无醛板,促进武鸣区林木加工企业和产品绿色化。
十是环境基础设施水平提升工程。加快构建集污水、垃圾、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和监测监管能力于一体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推动形成由城市向建制镇和乡村延伸覆盖的环境基础设施网络。到2025年,城区新增和改造污水收集管网20公里以上,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5万吨/日,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保持100%,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四)健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实施方案》从八个方面健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为确保完成南宁市武鸣区“十四五”节能减排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一是能源消费和强度调控制度。坚持节能优先,强化能耗强度降低约束性指标管理,有效增强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弹性。完善能源消费总量指标确定方式。新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原料用能不纳入节能目标责任考核。争取国家和自治区重大项目能耗单列,统筹能耗要素指标支持单耗低的高质量项目建设。
二是健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严格落实新建、改建、扩建“两高一低”项目主要污染物区域等量削减要求,形成有效减排能力。按照国家、自治区要求和南宁市,明确重点工程减排范围,改进总量减排核算方法。完善总量减排考核体系,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强化总量减排监督管理。
三是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依法依规对在建、拟建、建成的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以下简称“两高一低”)项目开展评估检查,建立工作清单,明确处置意见,严禁违规“两高一低”项目建设、运行,坚决拿下不符合要求的“两高一低”项目。加强对“两高一低”项目节能审查、环评审批程序和结果执行的监督评估。
四是严格落实法规标准。深入开展能效、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参与绿色交通标准规范制定修订工作,落实进口非道路移动机械执行国内排放标准,严格执行自治区高耗能企业执行差别电价政策。
五是完善经济政策。引导和鼓励更多社会资本投入节能减排领域。加大节能减排支持力度,统筹安排资金支持节能减排工作。落实上级有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费用各级财政投入分担机制。扩大政府绿色采购覆盖范围。用好碳减排支持工具和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落实落细环境保护、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强化电价政策与节能减排政策协同,严格执行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等绿色电价机制。
六是完善市场化机制。积极参与节能减排要素指标交易市场建设。按照国家、自治区统一部署,逐步落实排污权、用能权、水权等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积极推广绿色电力证书交易。提高绿色电力消纳水平。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推行节能低碳环保产品认证。
七是加强统计监测能力建设。严格实施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和应用。督促排污许可证持证单位严格落实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制度。强化统计数据审核,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八是壮大节能减排人才队伍。完善节能监察体系,强化人员力量保障,加强节能监察能力建设。重点用能单位按要求设置能源管理岗位和负责人。加大政府有关部门及监察执法机构、企业等节能减排工作人员培训力度。
(五)强化工作落实。《实施方案》在抓落实方面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城区人民政府对我城区节能减排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部署推进,科学明确下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重点单位责任。要科学考核,防止简单层层分解。国有企业要带头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鼓励实行更严格的目标管理。
二是强化监督考核。开展“十四五”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科学运用考核结果。完善能耗双控考核措施,统筹目标完成进展、经济形势及跨周期因素,优化考核频次。继续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压实减排工作责任。将节能减排工作纳入南宁市武鸣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重点范围。
三是开展全民行动。深入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增强全民节约意识,坚决抵制和反对奢侈浪费。通过多种传播渠道和方式广泛宣传节能减排法规、标准和知识。加大先进节能减排技术研发和推广力度。发挥行业协会、商业团体、公益组织的作用,支持节能减排公益事业。畅通群众参与生态环境监督渠道。开展节能减排自愿承诺。
三、组织实施
《实施方案》由南宁市武鸣区发展和改革局统筹,各有关单位根据文件要求抓好落实,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