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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嘉峪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24-08-27
    文件类型 规范性文件 标签 新型储能 新型电力系统 新能源产业
    内容要点

    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充分发挥风光电新能源转换放大优势,推动大型光伏基地建设,以“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为抓手,合理布局光伏、光热产业,加快嘉酒局域电网建设,推动新能源与传统产业耦合发展,打造新能源装备制造基地。支持发展氢能、储能、新能源电池和绿色载能等配套产业,加快构建“绿色电力一绿色产品一绿色品牌”发展新模式,打造能源互联网绿色低碳示范区。合理控制煤炭等化石能源消费,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大力发展风电、光伏等非化石能源,推动新型储能规模化、多元化发展,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

    关键数字

    关于公开征求对《全面推进美丽嘉峪关建设打造绿色发展的典范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8-27 来源:嘉峪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丽甘肃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我们起草了《全面推进美丽嘉峪关建设打造绿色发展的典范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8月27日至2024年9月2日。公众可通过电话或邮箱提出意见建议。

    电话:0937-6322283 邮箱:jygfghz@163.com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全面推进美丽嘉峪关建设打造绿色发展的典范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嘉峪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8月27日

    全面推进美丽嘉峪关建设打造绿色发展的典范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丽甘肃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按照《中共嘉峪关市委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着力打造“六个典范”加快建设现代化幸福美好嘉峪关的意见》部署,全面推进美丽嘉峪关建设,打造绿色发展典范城市,加快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中共甘肃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丽甘肃建设的实施意见》和省委胡昌升书记“加快建设高品质生态宜居城”要求,按照市委十二届八次全委会议部署,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生态立市”战略不动摇,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坚持全领域转型、全方位提升、全地域建设和全社会行动,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全力打造以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为导向的绿色发展典范城市。

    到2026年底,全面推进美丽嘉峪关建设,打造绿色发展的典范城市取得显著成效。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进一步优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水平不断提升,各类资源利用效率不断提高,节水型社会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推进,绿色生态产业比重进一步提高,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二氧化碳排放较2020年下降比例完成省上下达的目标任务,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细颗粒物平均浓度控制在21微克/立方米左右,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无废城市”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城乡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1%,城乡绿地系统更加完善,城市建成区实现“300米见绿,500米见园”,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持续推进,建成一批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不断增强,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显著提升,生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健全,生态建设和绿色发展走在全省前列。

    到2035年,绿色低碳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嘉峪关目标基本实现。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普遍推广,节水型社会全面建成,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稳定向好,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显著提升,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基本满足人民群众需求,生态安全更加巩固,天蓝、地绿、水清、景美、人和的魅力雄关全方位呈现。

    二、主要任务

    (一)优化开发保护格局,彰显空间之美

    1.坚持规划引领,加快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严格落实《嘉峪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合理布局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强化国土空间管控,科学确定城镇人口、用水、用地规模及国土空间开发建设强度,健全农产品主产区、城市化地区等各类主体功能区空间发展长效机制,以规划传导体系为纽带,逐级落实空间战略指引,积极构建和完善“两级三类”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完成镇级国土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修编,推动编制国土空间综合整治等专项规划,将国家和省上绿色低碳发展部署落实到具体空间规划上,统筹各部门建立上下一致的“一张图”监管系统。

    2.强化底线约束,优化国土空间布局。加快构建绿色集约高效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避免自然生态空间因占用和破坏而由碳汇转为碳源。坚决守住11.44万亩耕地和7.3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落实最严格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加强耕地保护责任考核,保障粮食安全,提升农业灌溉用水利用效率,构建优质高效的农业空间。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全市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保持在118.87平方公里以上,落实和细化生态保护红线管理措施,严控生态空间占用,维育生态空间稳定。严格管控城镇开发边界,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1607倍以内,推动城镇空间内涵式集约化绿色发展。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充分发挥“三线一单”成果在政策制定、环境准入、园区管理、执法监管等方面的应用,为发展“明底线”“划边框”。

    (二)加快绿色低碳转型,彰显发展之美

    3.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按照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实施能源、工业、城乡建设等领域“碳达峰十大行动”,力争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任务。探索开展碳核算、碳评价等工作,督促企业科学减碳,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加强碳排放双控基础能力和制度建设,编制温室气体清单,落实甲烷排放控制行动方案和其他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控制行动方案。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和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深化碳排放报告质量监督检查,完善企业碳排放管理和监管体系。加强气候变化观测网络建设、预测预警和健康风险评估,提升应对气候变化能力。

    4.加快产业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推进新型工业化,实施强工业行动,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加快钢铁、有色、电力、化工、建材等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聚焦钢、铝、核、新能源、通道物流、文旅商体融合发展六大重点产业,推进实施建链、补链、延链、强链、融链工程,推动产业链向中高端迈进。大力发展氢能、储能、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文旅融合、节能环保、循环农业等绿色生态产业,推动制造业、服务业绿色升级,不断提高绿色生态产业在经济总量中的比重。严把准入关口,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

    5.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充分发挥风光电新能源转换放大优势,推动大型光伏基地建设,以“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为抓手,合理布局光伏、光热产业,加快嘉酒局域电网建设,推动新能源与传统产业耦合发展,打造新能源装备制造基地。支持发展氢能、储能、新能源电池和绿色载能等配套产业,加快构建“绿色电力一绿色产品一绿色品牌”发展新模式,打造能源互联网绿色低碳示范区。合理控制煤炭等化石能源消费,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大力发展风电、光伏等非化石能源,推动新型储能规模化、多元化发展,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

    6.构建绿色低碳高效交通体系。加强立体交通网络建设,加快推进嘉峪关酒泉机场改扩建、嘉峪关火车站扩能改造、大草滩物流基地等重点项目建设,构建高效顺畅的多式联运系统。提升大宗货物清洁化运输水平,完善城乡配送体系,鼓励开展集中配送、共同配送、夜间配送。落实以旧换新政策,逐步降低传统燃油车在汽车保有量中的比重,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交通工具。持续完善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体系、共享单车投放体系,加强城市慢行交通系统建设和环境治理,打造设施完善、公平友好、出行舒适的慢行交通体系。稳步推进充电设施、加气站、加氢站等基础设施规划建设。

    7.加快城乡建设领域绿色低碳转型。统筹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按照全域城市化建设目标,将绿色低碳要求纳入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各个环节,科学确定开发建设密度和强度。严格管控高能耗公共建筑建设,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大力发展超低能耗、近零能耗、低碳零碳建筑,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到35%以上。深入实施老旧小区改造,推动既有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节能改造,提升市政基础设施智能化水平,降低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因地制宜,推动市政公用设施向郊区乡村和镇区延伸,加快乡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落实农村建筑节能标准,引导和推动农村新建建筑按照节能标准进行建设,发展一批功能现代、成本经济、结构安全、绿色环保的“宜居型”绿色农房。

    8.推动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实施全面节约战略,统筹推进节能、节水、节粮、节地、节材、节矿。高效合理节约能源资源,严格落实能耗“双控”制度,强化能耗强度降低约束性指标管理,压实重点用能企业责任,确保完成省上下达目标任务。对标钢铁、有色、建材等行业的国家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推动高耗能行业和企业能效水平应提尽提。推广高效电机、变压器、压缩机、风机等节能装备,依法依规及时淘汰能效不达标产品设备。强化水资源开源节流,加强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做好使用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源项目谋划和建设。加大工业节水力度,强化重点用水企业节水改造,提高工业用水的重复利用率。系统推进新城、文殊等灌区节水改造,推广应用管灌、喷灌、膜下滴灌、水肥一体化及垄膜沟灌等农田节水技术,提高水资源利用率。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高标准推进节水型机关、节水型学校、节水型小区及公共机构的节水载体创建,建设节水型社会。全面推进粮食节约减损,加大粮食产储环节减损,强化运输加工环节节约,有效遏制餐饮消费环节浪费。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效率,推广节地技术和模式,严格执行各类土地使用标准,推动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逐步下降。优化存量建设用地配置,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开展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促进原材料节约和资源循环利用,提升冶炼渣、电解铝大修渣等工业固废高效利用水平,促进快递包装、光伏组件等废弃物循环利用。推进矿产资源节约利用,严控新建矿山最低开采规模,主要矿山“三率”水平达标率100%,严格执行重要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等标准。

    (三)深化污染防治攻坚,彰显环境之美

    9.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落实《嘉峪关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以细颗粒物控制为主线,协同控制臭氧污染,建立健全多污染物协同治理体系。高质量完成钢铁、水泥、焦化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加大城区和工业园区道路机械化湿法清扫力度,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抑尘措施,杜绝造成二次扬尘污染。持续开展低效失效环保设施排查整治,加强大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物料堆场扬尘管控工作。加快提升机动车清洁化水平,严格执行国家新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和油品质量标准,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综合治理,加快老旧车辆淘汰和深度治理。强化臭氧污染防治攻坚,实施重点领域挥发性有机物全流程、全环节综合治理。开展恶臭异味、餐饮油烟专项整治。科学应对沙尘天气,开展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理,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发生风险。

    10.持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深入推进讨赖河、黑山湖等重点河湖保护治理。持续推进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综合监管。深入推进水岸污染排查整治,巩固无入河排污口和城乡黑臭水体现状。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加快补齐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加快老旧管网更新修复,推动雨污合流管网改造,加强污泥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鼓励建设污水处理绿色低碳标杆厂。落实水生态考核机制,加强水源涵养区、河湖水域及其缓冲带保护修复,强化水资源统一调度,保障讨赖河下泄流量。健全完善跨界流域水污染联防联控机制,细化落实“一河一策一图”,有效预防和应对跨界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巩固美丽河湖创建成果,持续推进河湖水库清漂和清废行动,打造公众亲水优质生态空间。

    11.持续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开展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严防新增污染,强化优先保护类耕地保护,巩固无受污染耕地现状。依法加强建设用地用途变更和污染地块风险管控的联动监管,全面开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监测,强化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和风险管控,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壤污染状况普查。开展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强化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环境管理,动态更新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名录。

    12.强化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积极创建“无废城市”,聚焦重点园区、企业、单位等固废产生源,推动源头减量,推进冶金废渣、粉煤灰、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创建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示范基地。深化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促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开展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不断完善源头消减、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相结合的全过程防控和资源循环利用体系。进一步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提升危险废物监管信息化水平。实行尾矿库分类分级环境监管,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强化涉重金属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开展涉镉涉铊企业排查整治行动。持续推进新污染物治理,开展重点行业新污染物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推进新污染物协同治理和环境风险管控。

    (四)建设戈壁明珠城市,彰显人居之美

    13.提升城区人居环境品质。按照“小而强”“小而精”“小而美”的要求,统筹城市生产生活生态空间。进一步优化城区空间布局,加强各组团间生态廊道建设,以打造讨赖河生态景观带为牵引,逐步构筑由滨水贯通向组团延伸的公共游憩网络,实现建筑可阅读、街区可漫步、绿地可游憩。加快建设“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打造高品质美丽街区,提升环境市容品质。探索以内涵集约、绿色低碳发展为路径,转变城市开发建设方式。探索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的城市更新可持续发展模式,因地制宜推进各类城市生态空间建设和提升,协调各类存量资源和财政支持力度,补齐城市短板,注重功能提升,增强城市活力和安全韧性,打造生态美丽、时尚现代、诗意栖居的工业之城。

    14.深入推进美丽城市建设。以城市体检引领城市更新,统筹地上和地下空间,重点对老旧厂区、老旧小区、棚户区、城边村、城市危旧房等进行更新改造,大力实施城市生命线工程,分类推进电力、通信、给水、污水、燃气、热力、环卫等市政基础设施更新,加强防震、防涝等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完善城市功能,打造韧性城市。推进城市生态修复和功能完善,开展城市生态环境治理效能评估,谋划和实施一批重点城市生态修复和治理项目。不断提升城市公园绿地、广场绿地、道路绿地品质,加强河道绿化。推动城市外围持续增绿、扩绿,拓展绿化空间。完善社区、公园、广场、景区观光旅游、休闲游憩、体育健身等综合服务功能,到2026年,改造建设20个社区花园,5个口袋公园,构筑多层次、多功能的城市绿地系统,打造“公园城市”。

    15.推进生态宜居和美乡村建设。统筹推进乡村振兴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由点及面推进和美乡村示范村和全域城市化示范村建设。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健全长效管护机制。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推广简单实用、成本适中、技术成熟、群众接受的改厕模式。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建立健全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估体系。加快农业投入品减量增效技术集成创新和推广应用。持续推进秸秆等种植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农膜回收。持续开展乡村绿化美化行动,沿城乡主要交通廊道、村庄周围开展荒地荒滩绿化,整治村庄公共空间,引导村民通过栽植果蔬、花木等开展庭院绿化。

    (五)加强治理保护修复,彰显生态之美

    16.巩固生态系统碳汇能力。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控生态空间占用,按照全省“四屏一廊多点”林草生态保护发展新格局,统筹推进生态保护和修复,稳定现有森林、草原、湿地、土壤、冻土等固碳作用,筑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全面加强资源保护及灾害防控,减少碳库损失。到2030年,全面建成以嘉峪关草湖国家湿地公园、甘肃嘉峪关戈壁大峡谷省级地质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国家园林城市建设不断深化,“湖光山色、戈壁明珠”底色更加厚重。

    17.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保护和系统治理。深入落实河(湖)长制、林长制,坚持生命共同体理念,强化森林、草原、河湖、湿地、矿山等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推进讨赖河安远沟至嘉酒分界线段水系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城市道路绿化景观提升、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等重点项目建设。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坚持全民义务植树,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持续增加森林面积和蓄积量。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加强中幼林抚育和退化林修复,提升森林生态系统固碳释氧等生态功能。加强草原生态保护修复,提高草原综合植被盖度。加强湿地资源保育能力,编制湿地保护与利用规划,平衡湿地的保护和利用。加强退化土地修复治理、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推进防沙治沙和绿色矿山建设。

    18.推进农田生态系统减排固碳。以耕地土壤有机质提升为重点,增强农田土壤固碳能力。推广有机肥施用、秸秆科学还田、绿肥种植、有机无机肥配施等技术,构建用地养地结合的培肥固碳模式,提升土壤有机质含量。推进退化耕地治理,重点加强土壤酸化、盐碱化治理,消除土壤障碍因素,提高土壤肥力,提升固碳潜力。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进一步完善农业基础设施,改善农机作业生产条件,加强非井灌区节水设施建设,提高水土资源利用效率。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彰显安全之美

    19.切实维护生态安全。以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和环境风险有效防控为重点,建立全域联动、立体高效的生态安全防护体系。完善生态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建立跨领域跨部门会商机制。坚持预防为主,常态化开展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动态修订环境应急预案,常态化开展应急演练。完善环境应急体制机制,健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部门协同的环境应急责任体系。强化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应急队伍和应急能力建设。提升环境应急指挥信息化水平,及时妥善科学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强化危险废物、尾矿库、重金属、危险化学品等重点领域环境隐患排查和风险防控,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加强地质灾害风险源头管控,全面开展地质灾害专业监测点建设,落实“人防+技防”监测预警措施,实现重点防范区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全覆盖,有效应对地震、暴雨、洪涝等引发的次生突发环境事件。

    20.严格核与辐射监管。强化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统筹作用,加强核安全领域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构建严密的核安全责任体系。加强核技术利用、电磁辐射及放射性物品运输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辐射安全许可制度,全面落实辐射安全和防护措施。优化完善辐射环境监测网络,加强对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的维护,做好日常运行及检查记录,保证自动站稳定运行,按期完成大气、水体和土壤采样工作。严格落实《嘉峪关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健全辐射事故应急机制,督促重点核技术利用单位开展辐射事故应急演练,加强应急物资设备储备,提升辐射事故应急响应和处置水平。

    (七)开展全民共同行动,彰显人文之美

    21.加强全民宣传教育。深入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全市国民教育体系,开展多种形式的资源环境国情教育,普及碳达峰碳中和基础知识。充分利用网络、手机客户端、广播电视等媒介,将绿色低碳理念有机融入影视文艺作品、文创产品和公益广告,打造多维度、多形式的绿色低碳宣传平台,大力传播绿色发展理念,形成绿色文明新风尚。持续开展世界环境日、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生态日等宣传活动,推进绿色低碳理念、节能环保常识进校园、进社区、进园区、进农村,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生态环保意识。

    22.推广绿色低碳生活方式。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倡导文明就餐和光盘行动。全面整治商品过度包装,加强绿色物流体系建设,减少电商快件二次包装,构建全过程减塑禁塑治理体系。完善城市公共交通、自行车服务系统,倡导全社会绿色低碳出行,逐步提高绿色交通出行比例。推广绿色低碳产品,完善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制度,采取补贴、积分奖励等方式促进绿色低碳消费。在全社会倡导节约用能,深入推进绿色生活创建行动,评选宣传一批优秀示范典型,营造绿色低碳生活新风尚。

    (八)推动绿色技术创新,彰显科技之美

    23.优化科技赋能机制。深入实施强科技行动,支持和鼓励政府有关部门、各类市场主体、科技创新平台、有关科研机构、社会团体开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多污染物协调减排、应对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新污染物治理、核与辐射安全等重点问题地探索研究,加强生态保护修复、低碳零碳负碳等关键技术攻关。支持引入孵化绿色技术创新项目,推动生态环境科技成果及科研能力落地转化。开展“绿色智慧数字生态文明”建设行动,推进生态领域信息化建设,加强数据资源集成共享和综合开发利用,促进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手段与生态环境保护耦合嵌入。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提升生态问题发现、评估、预警及处置能力。

    24.建设生态环保人才队伍。着眼构筑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突出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以及自然保护地建设等重点领域,加强生态环境治理人才的培养。开展能源计量审查、碳排放统计核算、建筑节能降碳管理等相关职业培训,培养节能降碳方面的技术技能人才。将碳达峰、碳中和作为干部教育培训体系重要内容,增强各级领导干部推动绿色发展的本领。

    (九)健全政策保障体系,彰显制度之美

    25.完善体制机制。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完善环评源头预防管理体系,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实现固定污染源“一证式”管理。加快构建环保信用监管体系,推动企业履行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法定义务,探索开展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评价。完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健全覆盖全域全类型、统一衔接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强化河湖长制、林长制,加快推进河湖健康评价,编制实施“一河(湖)一策”,推进林长巡林。深入推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推进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建立健全整改工作机制。加强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与甘肃省嘉峪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有效联动,推动行业监管和综合行政执法有效衔接、一体配合。实施生态环境队伍专业培训工程。

    26.加强法治保障。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依法深入开展生态环境损害问题公益诉讼,统筹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把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关。建立健全生态环境部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完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证据衔接、案件移送等制度,严厉打击群众反映强烈、主观恶意的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优化行政执法方式,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行为。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强化执法资源统筹,加强移动执法系统和非现场监管手段运用,避免多头重复检查。实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动态调整机制,落实柔性执法要求,推动排污单位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全面提升公民法治素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强化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和公共法律服务,在法治轨道上推动生态环境治理。

    27.发挥政策激励作用。完善财政、金融、信贷扶持政策,通过市场化方式引导各类投资主体以多种形式参与生态文明建设,调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循环经济、节能环保和生态治理领域。积极争取各类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以及省级各类专项资金支持污染治理、节能降碳和生态环保建设。鼓励金融机构通过绿色金融贴息贷款等方式投入生态文明建设,大力发展绿色贷款、绿色保险、绿色基金等金融工具,引导鼓励金融机构为绿色低碳项目提供长期限、低成本资金。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推进碳排放权、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市场化交易。落实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制度,引导高耗能行业加大节能降耗技术改造力度。落实污水收费政策,逐步构建覆盖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置成本并合理盈利的收费机制。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党的领导。坚决扛好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把党的领导贯穿于生态文明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在市级工作机制的统一领导下,绿色发展典范专责组统筹推进美丽嘉峪关建设,打造绿色发展典范城市各项工作,研究解决实施中遇到的重大事项、重大问题,部署重点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主要负责同志要主动担当履职,班子成员要强化协作配合,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促的良好工作格局。深入推进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举报案件的办理和反馈问题整改,倒逼美丽嘉峪关建设责任的落实。

    (二)夯实工作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对照《中共甘肃省委关于全面推进美丽甘肃建设的实施意见》《中共甘肃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系统梳理本部门、本单位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打造绿色发展典范城市全面推进美丽嘉峪关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年度工作情况,书面送市生态环境局汇总,报请市委、市政府审定后,向省委、省政府报告。

    (三)严格监督考核。将全面推进美丽嘉峪关建设,打造绿色发展典范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纳入市委、市政府督察范围,定期开展工作督查和效果评估,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对工作不力、停于纸面、进展迟缓、未按期完成任务的有关部门和个人,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考核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评价,与评优评先、绩效考评相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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