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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枣强县发展和改革局 | 发布日期 | 2024-08-20 |
文件类型 | 通知公告 | 标签 | 管道天然气 天然气销售价格 民用管道天然气 |
内容要点 | 将2023-2024年取暖季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为4.68元/立方米。实施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含)至2024年3月31日(含),实施范围为枣强县管道天然气覆盖区域。 2024年4月1日(含)至2024年10月31日(含),暂按2023年非采暖季最高销售价格4.15元/立方米执行。待合理确定2024年非采暖季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后,按照核定价格多退少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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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数字 | 将2023-2024年取暖季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为4.68元/立方米。实施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含)至2024年3月31日(含),实施范围为枣强县管道天然气覆盖区域。 |
发布日期:2024-08-20 来源:枣强县发展和改革局
枣强华润燃气有限公司等相关燃气企业:
按照枣强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制定枣强县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暨建立枣强县管道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的通知》(枣发改价格〔2021〕17 号),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理顺天然气价格加强政策监管的通知》(冀发改能价[2022]1461号)等文件规定,为合理疏导上游价格上涨压力,决定调整2023-2024年取暖季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将2023-2024年取暖季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为4.68元/立方米。实施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含)至2024年3月31日(含),实施范围为我县管道天然气覆盖区域。
2、2024年4月1日(含)至2024年10月31日(含),暂按2023年非采暖季最高销售价格4.15元/立方米执行。待合理确定2024年非采暖季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后,按照核定价格多退少补。
3、各燃气企业要及时足额做好退费工作。同时,做好实行价格联动的公示、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并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及时反馈相关情况。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