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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2024-08-27 |
文件类型 | 通知公告 | 标签 | 天然气价格 居民用户天然气 天然气管道 |
内容要点 | 结合本市天然气上游气源价格变动情况,决定调整非居民用户天然气销售基准价格。价格自2024年9月1日起执行。实际销售价格以政府制定的基准价格为基础,由供应企业在上下5%的浮动幅度内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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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数字 | 结合本市天然气上游气源价格变动情况,决定调整非居民用户天然气销售基准价格。价格自2024年9月1日起执行。实际销售价格以政府制定的基准价格为基础,由供应企业在上下5%的浮动幅度内确定。 |
发布日期:2024-08-27 来源: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沪发改价管〔2024〕39 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完善本市非居民天然气用户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沪发改规范〔2022〕10号)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天然气上游气源价格变动情况,决定调整非居民用户天然气销售基准价格。调整后的价格见下表:
非居民用户天然气销售基准价格表
单位:元/立方米
上述价格自2024年9月1日起执行。实际销售价格以政府制定的基准价格为基础,由供应企业在上下5%的浮动幅度内确定。
请各供应企业认真做好准确抄表、宣传解释等工作,妥善处理实施中的有关问题,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确保全市燃气稳定安全供应。
特此通知。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