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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石嘴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2024-09-04 |
文件类型 | 通知公告 | 标签 | 管道天然气价格 燃气企业 天然气价格 |
内容要点 | 石嘴山市发改委关于对石嘴山市2024年非供暖季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联动的通知。其中明确提出:2024年非供暖季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联动为2.42元/立方米。执行期满至下次价格联动期间,供暖季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暂按《石嘴山市发改委关于对我市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联动的通知》(石发改发〔2023〕134号)文件执行,即:3.2元/立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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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数字 | 非供暖季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执行期为2024年9月5日至10月31日。 |
发布日期:2024-09-04 来源:石嘴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各县区发改局,各城镇燃气企业:
按照《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我区管道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经报请市人民政府同意,对我市2024年非供暖季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进行联动,现就有关联动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动价格
2024年非供暖季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联动为2.42元/立方米。
二、执行时间
我市非供暖季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执行期为2024年9月5日至10月31日。执行期满至下次价格联动期间,供暖季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暂按《石嘴山市发改委关于对我市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联动的通知》(石发改发〔2023〕134号)文件执行,即:3.2元/立方米。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政策。各城镇燃气企业要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及时公示所销售的天然气品名、计量单位、销售价格等内容,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调整销售价格。
(二)保障市场供应。各城镇燃气企业要保障供需衔接,全力保障用户用气需求,保持天然气市场平稳运行。
(三)加强监督检查。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天然气价格的检查和巡查力度,依法查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天然气市场价格秩序。对不执行价格政策,擅自提高或变相提高价格,哄抬价格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
(四)做好宣传引导。各城镇燃气企业要加强政策宣传,通过微信公众号、短信等方式广泛告知用户,准确解读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政策,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石嘴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9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