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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重庆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05-29
    文件类型 政府工作报告 标签 农村环境治理 黑臭水体治理 医疗废物 空气质量
    内容要点

    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连续4年获得国家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优秀等级。治水治气持续发力,全面强化实施河长制,3项河长制改革经验在全国推广,同时启动58个美丽幸福河湖建设,临江河获评首批全国幸福河湖,桃花溪入选第二批全国幸福河湖建设试点;实施“治气”攻坚行动,积极开展夏秋季臭氧污染防治、冬春季细颗粒物污染防治工作,连续4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均超过320天。治土治废有力有效,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得到有效保障,全域“无废城市”加快建设,累计建成“无废城市细胞”1500余个,新增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24.7万吨/年,实现区县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全覆盖。锰污染综合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全市30个锰渣场完成整治24个、剩余6个正加快推进,56个锰矿山中有53个完成生态修复。治城治乡力度加大,噪声投诉同比下降9.9%,命名市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街道)87个,完成783个行政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启动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清零区县创建行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同比提高12个百分点,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健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完成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试点,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落地应用。生物多样性保护持续加强,强化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监督执法,“绿盾”行动累计整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问题2118个、完成率达99%,覆盖典型生态系统的生物多样性观测网络初步构建,水生生物多样性呈恢复向好趋势。生态文明示范建设深入推进,忠县三峡橘乡田园综合体获评全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广阳岛、铜锣山生态修复项目入选全国“山水工程”优秀典型案例。

    关键数字

    全市地表水总体水质为优,长江干流重庆段水质保持为Ⅱ类,74个国控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100%,创“十四五”以来最佳水平。市控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达100%,开州区汉丰湖获评全国第二批美丽河湖优秀案例,荣昌区荣峰河荣获“全国最美家乡河”,但大清流河、龙河等个别河流水质仍不稳定。

    大气环境状况。全市空气质量持续向好,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325天,臭氧超标天数(8天)为近10年来最低天数,连续6年无重污染天气。但空气质量改善成效还不稳固,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等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力度还需加大,川渝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仍需深化。

    土壤环境状况。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均达100%,但渝东南锰矿开采集中区等区县的局部土壤污染问题较为突出。

    生态系统状况。全市森林覆盖率达55.06%,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约1.92万平方公里,设立自然保护地218个,全市90%以上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和典型亚热带常绿阔叶林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保护,但全市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和持续性仍需进一步增强。

    声环境状况。全市声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功能区声环境点次达标率为97.8%,同比上升0.7个百分点,但中心城区夜间建筑施工噪声扰民问题较为突出。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4-05-29 来源:重庆市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9日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余国东

    市人大常委会:

    受市政府委托,现将我市2023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2023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出席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就当前生态文明建设面临的形势、新征程上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处理好的重大关系、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战略任务和重大举措作出重要指示。2023年8月,市委、市政府召开美丽重庆建设大会,对美丽重庆建设进行系统安排。全市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一体推进治水、治气、治土、治废、治塑、治山、治岸、治城、治乡工作,交出生态环境高分报表,推动美丽重庆建设实现良好开局。

    一、2023年度生态环境状况

    (一)水环境状况。全市地表水总体水质为优,长江干流重庆段水质保持为Ⅱ类,74个国控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100%,创“十四五”以来最佳水平。市控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达100%,开州区汉丰湖获评全国第二批美丽河湖优秀案例,荣昌区荣峰河荣获“全国最美家乡河”,但大清流河、龙河等个别河流水质仍不稳定。

    (二)大气环境状况。全市空气质量持续向好,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325天,臭氧超标天数(8天)为近10年来最低天数,连续6年无重污染天气。但空气质量改善成效还不稳固,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等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力度还需加大,川渝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仍需深化。

    (三)土壤环境状况。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均达100%,但渝东南锰矿开采集中区等区县的局部土壤污染问题较为突出。

    (四)生态系统状况。全市森林覆盖率达55.06%,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约1.92万平方公里,设立自然保护地218个,全市90%以上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和典型亚热带常绿阔叶林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保护,但全市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和持续性仍需进一步增强。

    (五)声环境状况。全市声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功能区声环境点次达标率为97.8%,同比上升0.7个百分点,但中心城区夜间建筑施工噪声扰民问题较为突出。

    (六)辐射环境状况。全市辐射环境质量状况良好,重点辐射源单位和设施安全可控,周围环境辐射水平符合国家标准,连续20年未发生重特大辐射事故。

    (七)环境风险状况。全市连续17年未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但突发环境事件总体形势依然严峻,安全生产事故、交通事故、自然灾害等造成的突发环境事件仍易发多发。

    二、2023年度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和任务完成情况

    (一)落实重大战略有力有为。认真落实美丽中国建设战略,制定实施长江经济带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攻坚战行动方案,一体推进美丽重庆建设57项重点任务、“九治”行动攻坚38项重点工程。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战略,完成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实施情况评估,深化落实120余项生态环保合作协议,印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六江”生态廊道建设规划,跨界河流联防联控联治等3项经验向全国推广,川渝“无废城市”共建为全国跨区域“无废城市”建设提供示范样本,辐射安全跨区域监管机制全面升级,协同保障成都大运会空气质量、跨省市联合执法和应急处突等卓有成效。

    (二)污染防治攻坚成效显著。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连续4年获得国家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优秀等级。治水治气持续发力,全面强化实施河长制,3项河长制改革经验在全国推广,同时启动58个美丽幸福河湖建设,临江河获评首批全国幸福河湖,桃花溪入选第二批全国幸福河湖建设试点;实施“治气”攻坚行动,积极开展夏秋季臭氧污染防治、冬春季细颗粒物污染防治工作,连续4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均超过320天。治土治废有力有效,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得到有效保障,全域“无废城市”加快建设,累计建成“无废城市细胞”1500余个,新增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24.7万吨/年,实现区县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全覆盖。锰污染综合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全市30个锰渣场完成整治24个、剩余6个正加快推进,56个锰矿山中有53个完成生态修复。治城治乡力度加大,噪声投诉同比下降9.9%,命名市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街道)87个,完成783个行政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启动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清零区县创建行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同比提高12个百分点,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三)重要生态屏障持续筑牢。健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完成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试点,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落地应用。生物多样性保护持续加强,强化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监督执法,“绿盾”行动累计整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问题2118个、完成率达99%,覆盖典型生态系统的生物多样性观测网络初步构建,水生生物多样性呈恢复向好趋势。生态文明示范建设深入推进,忠县三峡橘乡田园综合体获评全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广阳岛、铜锣山生态修复项目入选全国“山水工程”优秀典型案例。

    (四)高质量发展务实有效。减污降碳先试先行,出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潼南区、九龙坡西彭园区、涪陵高新区分别入选全国首批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城市和园区,首批9家市级近零碳园区试点创建工作有序推进,我市在国家低碳城市试点评估排名居中西部首位。市场活力持续激发,举办首届西部碳博会,纳入重庆碳市场的重点排放单位数量增至308家、累计成交量达4753万吨,气候投融资试点入库项目497个。全市审批通过项目环评2364个,有效助力哈密至重庆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等一批重大项目开工建设,环评告知承诺制实施范围、环评豁免实施范围持续优化,连续3年出台优化固体废物管理惠企政策措施共22条,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白名单”制度实施范围扩大至云南省、贵州省、四川省等6个省市,监督执法正面清单覆盖企业3400余家,轻微违法免罚等措施依法实施,支持市场主体健康发展,营商环境更加优质高效。

    (五)环境治理体系不断健全。生态环保督察纵深推进,创新开展逐级督察,前两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214项整改任务全部完成,2018—2022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46项整改任务已完成43项,剩余3项正按序时推进整改。截至2023年年底,全市排查归集6.3万余个问题纳入“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清单”闭环管控、整改率达97.9%,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达94.44%、近5年提升12个百分点。法治体系不断健全,修订出台《重庆市噪声污染防治办法》,有序推进土壤、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等地方性法规的起草工作和生态文明教育地方立法的调研工作,编制发布水泥、玻璃、陶瓷工业大气污染物和水产养殖尾水排放等标准。数字环保提速赋能,构建生态环境数据资源目录、涵盖156类编目2338项数据,“巴渝治水”“巴渝治气”“巴渝治废”等应用纳入“一本账”加快推进。科技支撑逐步发力,全国生态环境科技工作会议、全国生态环境监测学术交流会在渝召开,建成投用生态环境科技创新基地、全国领先的省级生态环境监测实验室,总体实现水气声环境监测自动化。

    (六)水环境保护纵深推进。扎实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出台《重庆市入河排污口整治指导技术标准(试行)》等标准规范,建立例行抽查、部门联动检验、专家技术帮扶等机制,全市“三江”(长江、嘉陵江、乌江)干流4012个入河排污口整治率达93%。深化川渝跨界河流联防联治,累计完成铜钵河等4条跨界河流的90余个联防联治项目,印发实施涪江、南溪河川渝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方案,川渝跨界河流国控断面水质达标率达100%。持续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新改建城镇排水管网2100余公里,消除雨污分流点位6592个,新改扩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40座、新增污水处理能力41.41万吨/日。扎实推进中心城区排水系统溢流控制及能力提升专项行动,滚动开展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建成涪陵区年产90万吨磷石膏产品产能综合利用项目。持续推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回头看”专项行动,发现的423个问题已完成整改421个。建立跨界水源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推动垫江、忠县妥善解决龙滩水库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

    (七)联合监管执法成效明显。跨省联动更加紧密,深化渝川鄂湘黔5省市执法联动,会同四川省连续4年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连续2年组织开展联合执法稽查和案卷稽查,与成都市签订生态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合作协议,指导我市16个区县与四川省毗邻地区常态化实施联合执法,跨省域跨流域联合执法形成示范样板。市、区县联动更加顺畅,统筹市级部门及各区县执法力量,聚焦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执法行动,2023年全市共作出环境行政处罚决定1158件、罚款8325万元,发布典型案例30批169件,警示教育效果明显。行刑衔接更加高效,公安等5部门联合出台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连续2年召开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新闻发布会,连续4年组织“两打”(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污染源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首次实施打击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专项行动,危险废物、自动监测领域移送公安机关且刑事立案数量分别位列所在梯队第一和第二,查处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造假案件56件。

    当前,全市生态环境保护依然面临不少问题和挑战。一是推动绿色低碳发展转型仍需加力。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尚未根本缓解,区域环境容量和污染物排放总量处于紧平衡状态。完成降碳目标压力大,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激励措施还不足。二是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仍需加力。大气环境质量仍未摆脱“气象影响型”,2023年我市优良天数、PM2.5年均浓度较国家下达目标分别差3天、约3微克,水质稳定达标还有差距,大清流河大埂、龙河湖海场等8个国控断面水质超标月份超过3次,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政策制度和标准规范还不够完善,锰污染综合整治还需深化。三是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仍需加力。全市环境污染防治、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生态修复等方面的问题较多,区县主动发现、及时整改问题的思想认识和能力水平还有待提升。四是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仍需加力。生态环境数据资源归集共享能力还需加强,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落地效率还不高,智慧监测分析应用体系尚未成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有待建立健全,生态文明齐抓共管格局仍需深化构建。

    2024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强化稳进增效、除险固安、改革突破、惠民强企工作导向,全面推进美丽重庆建设,坚决打好长江经济带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攻坚战,扎实推动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提升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态共建环境共保能级,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发挥优势、彰显特色,全力打造更多具有重庆辨识度、全国影响力的标志性成果,加快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市域范例。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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