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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四川能源监管办 | 发布日期 | 2022-05-10 |
文件类型 | 通知公告 | 标签 | 发电厂 电力企业 电力供应 |
内容要点 | 根据《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关于印发<华中区域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和<华中区域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华中监能市场〔2020〕153号)和我办《关于开展<华中区域“两个细则”(2020版)>试运行有关事项的通知》(川监能市场函〔2021〕198号)《关于加大能源保供期间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考核力度的通知》(川监能市场函〔2021]208号)的有关规定,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在受理高能、高坝、广安等电厂争议的基础上,对有关数据进行了修正,并将四川省直调发电厂2021年12月辅助服务补偿及并网运行考核情况报告我办。 现将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报送的《四川省直调发电厂2021年12月辅助服务补偿及并网运行考核情况》在四川能源监管办网站(http://scb.nea.gov.cn的市场监管栏目)予以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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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数字 |
发布日期:2022-05-10 来源:四川能源监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