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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天津市财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3-07-13 |
文件类型 | 通知公告 | 标签 | 污染治理项目 城镇污水 大气污染 |
内容要点 | 现拨付中央基建投资资金2000万元,专项用于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污染治理方向),分别列入2023年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和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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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数字 | 现拨付中央基建投资资金2000万元,专项用于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污染治理方向),分别列入2023年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和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
发布日期:2023-07-13 来源:天津市财政局
津财农指〔2023〕19号
市水务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3年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污染治理方向)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财建〔2023〕112号)、《市发改委关于转发下达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污染治理方向)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津发改批复(投资)〔2023〕14号),依据你局《关于申请下达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污染治理方向)2023年中央预算内资金的函》,现拨付你单位中央基建投资资金2000万元,专项用于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污染治理方向),分别列入2023年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和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具体项目见附件)。
请你单位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工作,加快组织实施项目,提高资金支付效率,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按照审定的绩效目标表开展绩效管理,结合实际将你单位绩效目标及时对下分解,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市水务局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中央基建资金明细表.xlsx
2023年7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