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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四川能源监管办 | 发布日期 | 2023-04-14 |
文件类型 | 通知公告 | 标签 | 电力 电力企业 水电站 |
内容要点 | 各电力企业要建立健全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工作制度,将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贯穿防汛抗旱减灾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特别是要针对去年频发地震、持续高温干旱与汛期强降雨叠加影响下的崩塌、滑坡、沉降、塌陷、泥石流、山洪、内涝等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开展重点排查、监测和整治。水电站要结合大坝安全专项提升行动,重点关注大坝本体、监测系统、输泄水建筑物、金属结构、厂房排水设施、保安线路、应急发电机和上下游库岸边坡、冲沟。火电站重点关注贮灰场、取水泵房、凉水塔。新能源电站重点关注风电塔基、塔筒及集电线路、光伏支架。在建工程重点关注高边坡、深基坑、渣场和施工营地、临时工棚、租用居住地。电网企业重点关注枢纽、重载、低洼变电站,重要输电通道、重载线路及相关通信设施设备。要立查立改,建立风险隐患底数台账,严格实行责任制、清单制、销号制管理,原则上汛前要全部整改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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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数字 |
发布日期:2023-04-14 来源:四川能源监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