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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虹口区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4-09-18 |
文件类型 | 通知公告 | 标签 | 光伏项目 光伏补贴 上海光伏政策 |
内容要点 | 对纳入本区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管理,完成并网验收并运行的光伏发电项目,经认定,按并网规模给予每千瓦800元的补贴,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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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9-18 来源:虹口区人民政府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力度,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根据《虹口区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虹发改规〔2022〕2号)的有关规定,现就开展2023年度虹口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贴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虹口区内建成并网验收并运行的光伏发电项目。
二、支持标准
对纳入本区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管理,完成并网验收并运行的光伏发电项目,经认定,按并网规模给予每千瓦800元的补贴,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三、申报材料
1.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
2.投资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
3.项目备案文件;
4.供电公司出具的项目并网验收意见;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例:在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进行建档立卡管理相关材料等)。
四、申报方式
1.按申报材料要求向虹口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交书面材料一套,所有材料均为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申报时间:常年受理,集中审批。
3.联系方式:
虹口区发展改革委绿色节能科
地址:虹口飞虹路518号1405室
电话:胡老师25658418 林老师25658446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