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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山西省能源局 | 发布日期 | 2024-09-26 |
文件类型 | 通知公告 | 标签 | 光伏项目 风电项目 风光项目 |
内容要点 | 本年度拟安排风电、光伏保障性并网规模1270万千瓦。按照单体项目不低于10万千瓦实施基地化、规模化发展,利用已投产新能源项目升压站及送出线路扩产项目不受规模限制。申报项目要求在2026年12月底前全容量并网发电。 为保障晋北采煤沉陷区新能源基地项目用地需求,涉及的云冈、新荣、左云、浑源、灵丘、广灵6县区本年度暂不安排风电、光伏项目。 充分发挥各类资本优势,鼓励央企驻晋企业、省属企业、民营企业参与风电、光伏项目开发建设。鼓励国有企业至少拿出10%的项目股权吸引民营企业参股。 坚持“两大体系”耦合发展。增强新型能源体系与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协同性、匹配性,优先支持与开发区、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一体化布局的风电、光伏项目,围绕新能源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需要,鼓励头部企业参与风电、光伏项目建设,促进新能源就地转化。 列入本年度竞争性配置清单但未按期建成的项目,各市能源局要依据项目开发建设承诺于2027年1月底前提出废止或核减规模的意见,上报省能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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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数字 | 本年度拟安排风电、光伏保障性并网规模1270万千瓦。按照单体项目不低于10万千瓦实施基地化、规模化发展,利用已投产新能源项目升压站及送出线路扩产项目不受规模限制。申报项目要求在2026年12月底前全容量并网发电。 为保障晋北采煤沉陷区新能源基地项目用地需求,涉及的云冈、新荣、左云、浑源、灵丘、广灵6县区本年度暂不安排风电、光伏项目。 充分发挥各类资本优势,鼓励央企驻晋企业、省属企业、民营企业参与风电、光伏项目开发建设。鼓励国有企业至少拿出10%的项目股权吸引民营企业参股。 |
发布日期:2024-09-26 来源:山西省能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