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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广元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 | 2024-09-23 |
文件类型 | 通知公告 | 标签 | 固体废物 危险废物 铝行业 |
内容要点 | 指南列出了广元市铝行业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 用、处置全过程环境管理要求,适用于全市铝行业企业的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 根据危险废物的产生数量和环境风险等因素,可将涉危企业分为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危险废物简化管理单位和危险废物登记管理单位。 按照环评文件要求和实际生产情况,将所有类别危险废物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并及时在全国排污许可证信息平台提交执行报告。未纳入排污许可证的危险废物类别,及时在排污许可证管理平台申报变更。 产废单位应落实源头分类,按照危险废物特性,规范分类收集产生环节危险废物,并落实防扬散、防渗漏等措施,禁止收集过程出现跑冒滴漏的现象。经营单位应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开展收集,禁止收集、贮存、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禁止收集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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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9-23 来源:广元市生态环境局
广环发〔2024〕10号
各县区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四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规范全市铝行业企业危险废物管理,我局牵头编制了《广元市铝行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元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