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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合水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09-30
    文件类型 通知公告 标签 原油 成品油市场 成品油
    内容要点

    严厉打击涉原油违法犯罪。深度打击监守自盗、内勾外联盗窃原油,非法收购和储存原油,改装车非法运输原油、打孔盗油破坏油田生产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重新梳理未破积案,全力消减案件存量。严打跨区域流窜作案,严防打孔盗油、开井盗油犯罪由重点地区向非重点地区转移。法、检两院加强会商研判和沟通协调,切实解决办理涉油刑事案件中遇到的问题和难点,依法从严从快从重惩处涉油犯罪分子。

    大力排查整治油区秩序。重点排查打击强揽油田工程、强推井场、非法阻工挡路、聚众闹事、抢拿硬要等破坏油田生产秩序的“油霸”“路霸”“水霸”等违法犯罪行为,针对发案较高、油区秩序较差的区域进行挂牌整治;加大对非法收油窝点的整治,特别是收贩凝析油、轻烃及流动窝点,做到发现一处、坚决取缔一处;组织对历年已查封取缔和近年新增、反复出现的非法收油窝点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死灰复燃”。

    严打涉成品油违法犯罪。针对大型工地、厂矿企业、商砼站、运输公司、大型车辆停车场以及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等重点部位,严查以自制罐、地埋罐、报废油罐和危化运输车辆储存或变向储存成品油行为,不按规定运输成品油行为,以流动加油车、危化运输车等形式非法批发、零售成品油行为,以轻烃、液蜡、芳香烃等为名实质销售成品油行为,以及涉成品油销售偷税漏税行为。

    关键数字

    合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合水县打击原油违法犯罪及成品油市场秩序整治“亮剑2024”集中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9-30 来源:合水县人民政府

    合政办发〔2024〕3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省市驻合有关单位:

    《合水县打击原油违法犯罪及成品油市场秩序整治“亮剑2024”集中行动方案》已经十九届县政府4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合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24日

    合水县打击原油违法犯罪及成品油市场秩序整治“亮剑2024”集中行动方案

    为认真落实“陕甘宁”区域油气安保协作联动推进会议、2024年全省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联席会议和全市打击原油违法犯罪及成品油市场秩序整治部署要求,严厉打击各类原油违法犯罪,集中整治成品油市场秩序,全面提升合水油区治安管理水平,努力为驻合石油化工企业生产经营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牢牢把握防风险、促发展总体要求,强化依法行政,规范市场秩序,持续提升油气设施安全保护及成品油市场监管水平和安防能力,确保国家能源安全。

    ——违法犯罪明显下降。以打击涉油刑事犯罪为重点,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油气田内部管理,落实油区治理措施,努力实现涉油刑事、治安案件“双下降”,油区治安管理和油田单位内部管理水平“双提升”,打孔盗油等恶性案件和重大涉油群体性事件“零发生”。

    ——市场秩序更加良好。严打非法批发储存成品油企业及流动加油车辆,严查违法违规经营成品油行为,努力查处一批违规销售成品油的加油站(点),惩处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全面固化散装成品油购销“四个一律”(一律实名登记、一律系统预警、一律专机销售、一律异常报告)制度,全力规范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

    ——责任体系更加严密。全面深化油区综合治理责任体系建设,各乡镇党委政府、职能部门和油气田企业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职责任务进一步细化具体,部门联动、区域联动、警企联动的运行机制持续完善,齐抓共管、合成作战责任体系不断健全。

    二、重点任务

    (一)深度打击原油违法犯罪。

    1. 严厉打击涉原油违法犯罪。深度打击监守自盗、内勾外联盗窃原油,非法收购和储存原油,改装车非法运输原油、打孔盗油破坏油田生产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重新梳理未破积案,全力消减案件存量。严打跨区域流窜作案,严防打孔盗油、开井盗油犯罪由重点地区向非重点地区转移。法、检两院加强会商研判和沟通协调,切实解决办理涉油刑事案件中遇到的问题和难点,依法从严从快从重惩处涉油犯罪分子。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配合单位:县法院、县检察院、油气田企业

    2. 大力排查整治油区秩序。重点排查打击强揽油田工程、强推井场、非法阻工挡路、聚众闹事、抢拿硬要等破坏油田生产秩序的“油霸”“路霸”“水霸”等违法犯罪行为,针对发案较高、油区秩序较差的区域进行挂牌整治;加大对非法收油窝点的整治,特别是收贩凝析油、轻烃及流动窝点,做到发现一处、坚决取缔一处;组织对历年已查封取缔和近年新增、反复出现的非法收油窝点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死灰复燃”。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油气田企业

    3. 重点治理前科人员作案和里勾外连作案。对涉油违法犯罪案事件的幕后操控人员、“保护伞”紧盯不放、一挖到底,一经查实、依法严惩;油田单位落实“反内盗”工作主体责任,对内部员工监守自盗、内勾外连的违法犯罪活动,持续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坚决肃清内部“蛀虫”。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油气田企业

    配合单位:县法院、县检察院

    4. 全力开展外运通道查控。公安机关和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针对甜永高速、青兰高速两条高速公路、进出合水界的通道以及重点路段,常态化开展过境车辆联合路查,坚决查扣非法改装车、套牌车,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按规定路线行驶、无原油准运证等行车手续、油罐开口无铅封或铅封号码与路单不符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和相关行政职能部门依法严肃查处,坚决截断非法原油运输通道。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运管局

    配合单位:各油田作业单位

    (二)从严整治成品油市场秩序。

    5. 严打涉成品油违法犯罪。针对大型工地、厂矿企业、商砼站、运输公司、大型车辆停车场以及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等重点部位,严查以自制罐、地埋罐、报废油罐和危化运输车辆储存或变向储存成品油行为,不按规定运输成品油行为,以流动加油车、危化运输车等形式非法批发、零售成品油行为,以轻烃、液蜡、芳香烃等为名实质销售成品油行为,以及涉成品油销售偷税漏税行为。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税务局、县工信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运管局

    配合单位:中石油合水销售公司

    6. 加强平台监管。严查正规加油站不经过税控加油机销售成品油行为,推广应用“加油站综合数据管理平台”,在民营加油站加油机主板、液位仪等关键设备上安装加油站综合数据管理平台,实现信息实时监控,严防偷税漏税。对确需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批量使用成品油的单位(主要为建筑工地、工业企业、园区及非道路移动机械单位等)和成品油合法供应企业,实施双向台账和信息化管理,实现油品明细去向可追踪、可溯源,严查中石油销售体系跨区域违规销售成品油行为。

    责任单位:县工信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县公安局

    配合单位:中石油合水销售公司

    7. 严密开展重点通道查控。充分依托市、县际道路公安检查站、警务工作站和成品油稽查点,采取卡点查控和巡检排查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对各类成品油(危化品)运输车辆逢车必查,对入(过)境成品油(危化品)运输车辆逐车核查记录,切实加强对重点路段、嫌疑车辆的查纠力度,从中发现非法运输成品油违法犯罪线索;对涉嫌违规改装的危货运输车辆集中整治,加强源头治理,从运输环节阻断非法油品流通。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运管局、县工信商务局

    配合单位:中石油合水销售公司

    (三)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8. 联席会议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调整完善全国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国办函〔2019〕113号)有关精神,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认真落实定期报告、重大情况通报反馈、重大事项联合督办、重大活动专项部署等工作制度,切实发挥好各级联席会议的组织推动作用。

    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9. 联合惩戒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等20个部门《关于对石油天然气行业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运行〔2017〕1455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公安部等10部门《关于对炼油领域严重违法违规和失信行为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18〕25号)要求,梳理汇总2020年以来有关企业违法收购、加工、代为销售被盗原油、石油产品的失信行为,对严重违法失信主体予以惩戒。

    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10. 督办警示机制。对涉油问题突出的重点乡镇和重点油田企业予以挂牌督办;对涉油案件多发、防范措施薄弱的乡镇和单位,约谈相关负责同志。通过挂牌督办、通报批评等方式,推动限期整改。

    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11. 责任倒查机制。公安机关和油气田企业要对新发打孔盗油、开井盗油现案以及破获的重大涉油案件逐案剖析,分析查找问题漏洞,及时弥补整改。对石油、管道企业员工监守自盗、里勾外连案件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充当“保护伞”的案件,及时通报发案企业上级单位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倒查追责。

    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20日至7月25日)。召开集中行动动员会议,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掀起行动高潮,同步开展宣传发动,提高社会面知晓度、关注度和参与度。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25日至12月20日)。各乡镇、各相关部门集中力量开展线索摸排、打击查处、行政执法和综合治理,努力实现专项行动成果最大化。适时召开工作专班工作会议,总结阶段性工作成效,分析研判形势,梳理解决问题,部署下一步阶段工作。

    (三)总结巩固阶段(12月20日至12月30日)。认真总结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做好资料归集和查缺补漏、建章立制等工作,对全县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通报。各成员单位于12月30日前上报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打击原油违法犯罪和成品油市场秩序集中整治是创建“和谐模范油区”、全面推进“平安合水”建设的重要举措。为加强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全县打击原油违法犯罪及成品油市场秩序整治“亮剑2024”集中行动工作专班,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燕克斌任组长,副组长由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赵立和采油十二厂副厂长耿庆伟担任,工作专班成员由相关单位、部门和油气田生产作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白鸿冰任办公室主任。

    (二)明确工作任务,密切协作配合。公安局要组织开展原油、成品油违法犯罪打击查处,检查指导油田企业开展安全防范;县法院、县检察院要做好涉油案件立案标准、犯罪类型界定等法律法规适用;工信商务局要严格成品油市场准入和批发零售监管;市场监管局要做好成品油计量和油品检测;应急管理局要做好原油、成品油安全生产监管;税务局要严格成品油税收监管;石化办要统筹原油生产和井场协调等工作;运管局要开展原油、成品油运输车辆路查、危化品运输等工作;油气田企业要配合做好行业内部监管工作。

    (三)加强工作调度,强化督导问效。认真落实“周报告、半月调度、月通报”制度。工作专班办公室要及时研究解决重大事项,通报进展情况,推动行动深入开展。适时组织暗访抽查、实地督查,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展缓慢、成效不大的单位,约谈相关领导,进行通报批评;对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合水县打击涉油违法犯罪及成品油市场秩序整治“亮剑2024”集中行动工作专班

    附件

    全县打击涉油违法犯罪及成品油市场秩序整治“亮剑2024”集中行动工作专班

    组    长:燕克斌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赵  立   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耿庆伟   长庆油田采油十二厂副厂长

    成  员:董世杰   县工信和商务局局长

    严  浩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侯献勇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安世俊   县税务局局长

    方亚宁   县石化办主任

    刘广政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吴海霞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何志锋   县运管局局长

    白鸿冰   县公安局副局长

    张维中   中石油庆阳销售分公司合水公司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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