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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2024-09-30 |
文件类型 | 通知公告 | 标签 | 独立储能 新型储能 电力现货市场 |
内容要点 | 非度夏(冬)重点保供期,并网容量不小于5兆瓦/10兆瓦时的调度调用新型储能可自主选择是否以“报量不报价”方式参与现货交易。调度调用新型储能可自主选择是否以报量不报价的方式参与现货市场。包括独立储能电站、具备条件独立运行的新能源配建储能等。 根据附件项目清单,目前湖南共有31座储能电站符合要求可以参与电力现货市场。 《湖南省电力现货市场结算实施细则(试运行 3.0 版)(征求意见稿)》在储能补偿费用方面指出,储能补偿费用是指因电力调度机构为满足电网运行需要调整调度调用新型储能的充放电曲线,导致调度调用新型储能的电能量收益为负时,对其进行的补偿。储能补偿费用由省内未落实配储要求的风电、集中式光伏发电企业按照当月实际上网电量比例分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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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数字 | 非度夏(冬)重点保供期,并网容量不小于5兆瓦/10兆瓦时的调度调用新型储能可自主选择是否以“报量不报价”方式参与现货交易。 目前湖南共有31座储能电站符合要求可以参与电力现货市场。 |
发布日期:2024-09-30 来源: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为进一步规范湖南电力现货市场运营和管理,依法维护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推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电力市场体系建设,结合《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试行)》(发改能源规〔2023〕1217号)和湖南市场建设进程,湖南省能源局组织对湖南电力现货市场规则进行修编,形成了《湖南省电力现货市场交易实施细则(试运行3.0版)(征求意见稿)》《湖南省电力现货市场结算实施细则(试运行3.0版)(征求意见稿)》,编制了《湖南电力现货市场第三次结算试运行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各市场主体认真研究,并于10月11日17:00前按附件格式将正式盖章版意见建议及word版本一并反馈至指定邮箱,邮件标题注明单位。
联系人:胡先生
电话:15073309031
邮箱:363659029@qq.com
附件:1.湖南省电力现货市场交易实施细则(试运行3.0版)(征求意见稿).pdf
2.湖南省电力现货市场结算实施细则(试运行3.0版)(征求意见稿).pdf
3.湖南电力现货市场第三次结算试运行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