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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武汉发改委 | 发布日期 | 2024-10-11 |
文件类型 | 规范性文件 | 标签 | 充换电基础设施 新能源汽车 充电桩 |
内容要点 | (一)公用充换电基础设施:在独立地块、社会公共停车场、住宅小区公共停车场、商业建筑物配建停车场、路边停车位等区域规划建设,向社会开放、为各类新能源汽车提供充换 电服务的经营性充换电基础设施。 (二)专用充换电基础设施:在公共机构(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企业等内部停车场建设,为本单位的公务及职工的新能源汽车提供充换电服务的充换电基础设施,以及在公交、环卫、通勤、物流、警务等专用停车场建设,为相 应专用领域提供充换电服务的充换电基础设施。 (三)居民小区专用充电基础设施:由企业投资建设在社区、住宅小区供内部为个人用户提供充电服务的充电基础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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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10-11 来源:武汉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