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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24-10-21
    文件类型 规划计划 标签 光伏制造业 生物质能 熔盐储能
    内容要点

    文件指出,加快培育风光及储能产业集群,重点发展硅片、电池片、光伏组件、光伏焊带等光伏制造业,探索发展储能系统、熔盐储能等储能集成设备及技术发展,大力发展光伏新能源、风电、生物质能、储能在内的细分领域,推动新能源产业多元化、规模化、高质量发展。

    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充分利用宿州市太阳能、风能充沛的自然优势,统筹推进风电发展,集中式和分布式并重发展光伏发电。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加大新能源发电设施建设力度,建成皖能埇桥区褚兰风电场、中广核萧县黄口风电场、国能灵璧浍沟风电场二期、皖能埇桥区蕲县镇光伏、林平纸业资源综合利用热电联产、泰盛生物质热电等重点项目。

    关键数字

    宿州市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宿州市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0-21 来源: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管各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宿州市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已经6月6日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责任分工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4年7月5日

    《宿州市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度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纵深推进我市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取得新的更大突破,特制定该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词,聚焦“奋力追赶苏北、在皖北全面振兴中走在前”的使命任务,为全面建设现代化新宿州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总体目标

    围绕更好发挥长三角先行探路、引领示范、辐射带动作用,锚定“一城两区三基地”战略定位,在进一步提升创新能力、产业竞争力、发展能级上下功夫,为率先形成更高层次改革开放新格局贡献宿州力量。到2026年,高质量发展取得更大成效,主要经济指标增速保持皖北前列,与沪苏浙一体化发展水平明显提升,人均GDP与长三角平均水平的相对差距进一步缩小。

    加快实施打造长三角区域协作新样板行动,推动淮海经济区协同发展,深化杭宿城市结对帮扶工作,拓宽新型省际合作空间。加强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跨区域协同,推动长三角高质量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产业基地、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推动现代物流、电子商务、楼宇经济发展,全面提升服务业质效;打造长三角数字经济基地和智算中心城市,推动云计算、算力枢纽、工业互联网集群发展。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项目建设取得新突破,推动区域综合交通通道畅通,到2026年,铁路通车及在建项目里程达到557公里以上,高速公路通车及在建项目里程达到580公里以上,加快建设港口口岸,参与打造安徽通用机场群;保障区域能源水利供给,推动能源基础设施和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布局新型基础设施,推动5G、人工智能、数据中心、工业互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发展。积极推进高层次协同开放,实施打造皖北开放新高地行动,积极参与和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培育外贸新业态新模式,拓宽吸引外资渠道。落实鼓励、支持、引导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政策举措,进一步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加强生态环境共保联治,绿色生态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生态更加宜居,环境治理联防联控体系更加健全,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显著提高。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和能力建设,夯实安全发展的基础,提升城市现代化治理水平,加快推进韧性城市建设,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加快推动宿州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对接,循序渐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衔接、政策协同、标准趋同,分类推进各领域公共服务便利共享。基本建立健全与沪苏浙一体化的营商环境,公共服务便利共享初步实现,教育、医疗、文旅体、政务服务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和供给质量全面提升。

    二、实施打造长三角高水平科创体系行动

    (一)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1.加大对企业创新支持力度。探索科技金融发展,充分发挥各类基金牵引作用。积极对接金融机构,用好“科技贷”“人才贷”等信贷产品,持续推动金融机构创新开发科技金融产品,加强科技创新金融服务能力建设,推动宿州市科技型企业、团队发展,增强城市创新能力。(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科技局、中国人民银行宿州市分行等,以下均需各县区、市管各园区配合,不再列出)

    (二)深化区域科创合作

    2.合作共建高质量创新载体。大力支持企业、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在宿州建立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等创新平台。支持与中国矿业大学共建宿州埇桥科技园。积极对接合肥和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安徽创新馆,推动长三角科创共同体建设,大力推进产业共性技术创新平台和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等)

    3.开展科技创新联合攻关。聚焦关键核心技术,重点围绕“5512”产业与长三角地区高校院所开展科技攻关,完善“揭榜挂帅”机制。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支持企业与长三角地区高校院所共建产业创新中心。(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

    (三)推动“科创+产业”融合发展

    4.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体系。支持各县区、市管各园区在沪苏浙设立科创飞地,加快宿州·杭州科创飞地、萧县·长三角城市联合创新空间建设,通过“孵化在沪苏浙、转化在宿州,研发在沪苏浙、生产在宿州,招人在沪苏浙、用人在宿州”的发展路径,协力打造“政产学研金服用”共同体。(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

    (四)营造具有区域竞争力的创新生态

    5.完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推进科技人才评价改革,“破四唯”和“立新标”并举,加快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建立和完善科技人才分类、多维、跟踪、评价反馈体系,激发科技人才的内在动力。(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委人才工作局等)

    6.加快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建设。支持调整优化我市职业院校及专业设置,错位培养技术技能人才,推进产教融合基地建设。支持宿州学院建设新能源汽车产业研究院。(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五)建设高水平人才高地

    7.打造高标准人力资源市场。加强与沪苏浙城市合作,联合举办人才交流洽谈会和人力资源招聘活动,积极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团队。与杭州市开展人才“双结对”合作。促进创业型城区(城市)建设,加强创新创业支持,鼓励宿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提供创业培训、创业资金和创新资源等支持,增强人力资源市场活力。(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市委人才工作局、市科技局等)

    8.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育工作。建立人才柔性流动机制,促进高层次人才双向流动,加快建设长三角高层次人才驿站。推动同步建立互认共享的人才评价和培养体系,优化高层次人才工作管理、人才工作服务、人才工作载体、人才工作机制,增加人才吸引、人才流动、人才服务和人才价值贡献等各环节活力,提高来宿人才待遇,加大对高层次人才的吸引力。(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市委人才工作局等)

    9.推动人才跨区域交流合作。建立人才项目合作机制和平台,加大项目合作力度,实施重大项目促进人才交流,加强人才引领促进项目落地。(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委人才工作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

    三、实施打造长三角高质量现代化产业体系行动

    (一)统筹推进传统产业升级和新兴产业壮大

    10.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聚焦装备制造、建材和家居、轻纺鞋服、造纸及纸制品后加工、煤电化工等传统产业领域,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对传统产业进行全方位、全链条改造,实现全市重点行业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数字化改造全覆盖、规模以下制造业企业数字化应用全覆盖。大力实施有效投资攻坚行动,用足用活国家支持制造业设备更新改造相关政策,每年持续推进200项重点技改项目建设。积极培育规上工业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国家级小巨人企业、国家级重点小巨人企业、国家级单项冠军企业,大力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投资促进中心等)

    11.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围绕“七大生态”建设,全力打造具有影响力的皖北汽车零部件生产制造基地,积极与汽车企业推进零部件项目合作,推动区域性智能网联汽车基础数据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培育风光及储能产业集群,重点发展硅片、电池片、光伏组件、光伏焊带等光伏制造业,探索发展储能系统、熔盐储能等储能集成设备及技术发展,大力发展光伏新能源、风电、生物质能、储能在内的细分领域,推动新能源产业多元化、规模化、高质量发展。壮大生命健康产业,依托砀山迈瑞医疗科技产业园、宿州经开区生物医药产业园等,强化产业链上下游招商,推动生命健康产业集聚发展。融入皖北新材料产业集群建设,依托市经开区、萧县化工园区,围绕高性能复合材料、无机非金属材料、精细化工材料、电子信息材料等强化项目招引及企业培育。强化云计算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建设,以云计算、电子信息制造、人工智能等产业为重点,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各领域各行业深度融合发展。(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

    (二)开展未来产业谋划布局

    12.前瞻布局未来产业。抢抓全球科技产业变革和国内经济转型机遇,积极引进长三角高质量创新资源,以加快未来产业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深度融合为方向,积极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科技专项,突破一批核心技术和关键性共性技术,在人工智能、空天信息、先进材料、合成生物学等产业化应用方面实现突破,培育一批未来产业。(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

    (三)打造长三角数字经济基地

    13.着力壮大云计算产业。积极与沪苏浙地区进行合作对接,引进一批云存储、云计算、云行业应用、云安全及外围云服务等领域的优质企业,支持云计算相关企业在我市开展试点试验,鼓励与沪苏浙云计算龙头企业开展通用处理器、云计算系统和软件核心技术一体化研发及宿州成果转化。探索与上海市云计算创新基地等长三角地区知名专业园共建云计算创新应用基地和创新研发生产平台。〔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数据资源管理局(政务服务局)等〕

    14.奋力打造算力枢纽基地。依托宿州高新区算力产业园,主动承接沪苏浙等地云计算、大数据、互联网等相关产业转移,推动算力资源输出。积极对接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长三角国家枢纽节点芜湖数据中心集群,争取将宿州市纳入集群一体化建设。加快国创智算中心二期、淮海智算中心、算力互联智算中心等项目建设。围绕AIGC市场,招引算力相关制造业、空天信息等使用算力的企业。探索“电厂+数据中心”模式,创新形态,实现算网融合、能源网与算力网融合。探索在电厂建设数据中心。〔牵头单位:市数据资源管理局(政务服务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

    15.联合壮大工业互联网集群。聚焦“5512”产业布局,加快“两化融合”进程,依托龙头骨干企业,整合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数据资源,打造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围绕设计研发、生产管理、仓储物流、设备运维等关键环节,积极推动重点企业建设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推动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建设,建成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1家以上,推动二级节点与国家顶级(上海)节点互联。到2026 年,争取建成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1—2个,建成有影响力的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8—10个。〔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数据资源管理局(政务服务局)等〕

    (四)深化建设跨区域产业合作平台

    16.加快省际产业园区建设。推进宿州徐州现代产业园区、张江萧县高科技园等省际产业合作园区提质增效,强化省际产业合作园区配套能力和综合承载能力。协同推进萧县—徐州泉山、灵璧—徐州空港新区、宿州经开区—南京栖霞高新区等园区共建合作。(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

    17.拓展建设新型省际产业合作载体。支持各县区、市管各园区立足特色优势,找准发展方向,加强与沪苏浙城区(园区)深度合作,推动合作共建各类孵化器、加速器、众创空间等创新创业载体平台。积极复制推广杭州市等沪苏浙城市特色小镇规划建设运营经验,推动开展特色小镇、微型产业集聚区共建合作。(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等)

    四、实施共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对接行动

    (一)完善跨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协同

    18.扩大“跨省通办”事项范围。聚焦企业跨区域经营、群众关切事项的异地办理问题,健全清单化管理和更新机制,按照需求量大、覆盖面广、办理频次高的原则,梳理宿州跨省通办新增任务清单,推出新一批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围绕长三角一体化交流合作需求,进一步拓展“跨省通办”范围和深度。〔牵头单位:市数据资源管理局(政务服务局)〕

    19.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率。依托政务服务平台,探索开展“我陪群众走流程”“政务服务体验员”等工作,推动更多跨部门、跨层级“一件事一次办”。推进长三角地区企业和群众经常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健全政务服务中心“跨省通办”窗口,实现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深度融合、便利共享。〔牵头单位:市数据资源管理局(政务服务局)〕

    20.提升高等教育联合办学水平。积极引进沪苏浙高校、科研院所等,在宿州设立分校、独立学院或实践基地等各类分支机构,支持宿州高校探索建立长三角跨区域联合实验室等。鼓励宿州职业技术学院等职业院校调整优化布局,推动宿州职业院校与沪苏浙优质高等职业学校合作,共建高水平职业院校。加快技工大市建设,打造一批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特色职业教育基地。(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配合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

    21.推动跨区域基础教育共享。深化基础教育合作,积极引进沪苏浙优质教育资源,通过设立分校、学校联盟等方式,提升办学水平。参与共建基础教育优秀教师、校长跨区域联合培养平台,深化实施长三角中小学名校长联合培训项目,联合开发优秀教师跨区域培养项目,构建“影子校长、影子教师”的后备人才联合培养机制。(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配合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

    22.加强跨区域医疗卫生合作。积极对接引进沪苏浙优质医疗资源,采取合作办医、设立分院、委托管理、柔性引进等形式全方位深度合作。持续深化宿杭医疗卫生共建合作,探索开展跨区域远程诊疗合作和公共卫生科技联合攻关。探索建立跨区域城市医联体,深化长三角城市群医院协同发展战略联盟建设,加快构建长三角区域分级诊疗新秩序。建立覆盖全市的远程医疗网络,促进与长三角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诊断和检查信息互认互联。(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

    23.优化异地就医医保服务。探索开展长三角地区门诊慢特病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实现双向直接结算,扩大异地门诊直接结算范围。(牵头单位:市医保局)

    24.打造高水平康养目的地。发挥砀山县、萧县“长寿之乡”和黄河故道果林田园等资源优势,促进区域产业资本和品牌机构进入宿州养老市场,培育1—2个全省养老服务知名品牌,引导建设一批地区知名的健康医疗服务、养生养老基地。积极推进养老服务机构设施、服务标准和照护需求评估标准、养老从业人员资质互认互通。(牵头单位:市民政局,配合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总工会等)

    25.深化居民服务“一卡通”应用。深化长三角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应用,推动在交通出行、旅游观光、文化体验等方面实现“同城待遇”。围绕老年群体打造涉老“一卡通”优待场景。〔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数据资源管理局(政务服务局)、市民政局等〕

    26.参与区域标准互认。加强标准比对和研究,推进城市间标准互认和采信,推动检测认证结果及其标准互认,实现区域内重点标准目录、具体标准制定、标准实施监督三协同。对标国际国内先进水平,加强与沪苏浙标准体系对接,推动长三角区域协同标准研制和实施,以标准一体化助推市场一体化建设。聚焦公共服务、城市管理、全域旅游、环保、农产品冷链物流等领域,对接长三角标准化协调推进机制,加强重大标准化项目合作,推进区域标准化试点。(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二)加强各类基础设施标准跨区域衔接

    27.完善皖苏省际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推进机制。加强省际公路、航道、轨道交通规划对接,实时掌握相关项目进展情况,围绕项目难点、堵点进行协商,争取打通省际“断头航道”“断头公路”等。(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等)

    28.加快部署通信网络基础设施。推动完善5G基站布局,加快5G网络建设进程,布局下一代通信网络,加快应用基础设施IPV6改造进度,优化通信网络结构,扩展网络通信宽带。建设宿州与主要城市之间高速数据传输网络,降低数据传输时延,争取数据中心端到端单向网络时延控制在10毫秒范围内。推进物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建设一体化信息通信支撑平台。〔牵头单位:市数据资源管理局(政务服务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

    (三)对标学习一流营商环境

    29.打造一流市场环境。深入推进“放管服”、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投资审批制度和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促进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有序发展。兑现责任单位主动向市场主体精准推送政策,简化兑现程序,对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实行“免申即享”。〔牵头单位:市数据资源管理局(政务服务局)〕

    30.打造一流法治环境。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加快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防止任性执法、过度处罚等问题。强化市场监管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加强普法工作和法治教育,健全执法考核评议和执法案卷评查机制。〔牵头单位:市委依法治市办,配合单位:市委政法委、市中院、市检察院、市市场监管局、市数据资源管理局(政务服务局)、市公安局等〕

    (四)加强重点领域体制机制衔接

    31.探索建立成本共担利益共享机制。参与探索建立区域互利共赢税收利益分担机制和征管协调机制,支持探索建立跨区域产业转移、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园区合作的成本共担和利益共享机制,完善重大经济指标协调划分的政府内部考核制度。(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等)

    32.建立健全跨区域重大项目合作推进机制。依托长三角城市经济协调会全体会议、淮河生态经济带城市市长联席会议、淮海经济区协同发展座谈会等协商平台,推动跨区域重大项目合作。加强探索建立跨区域重大项目合作清单,鼓励搭建重大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智慧调度平台,推进项目管理服务精细化、信息化、智慧化,推动跨区域重大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营,定期调度项目进展,提请省级层面协调解决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的难点问题。(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五、实施加快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市场行动

    (一)等高对接长三角市场体系基础制度

    33.积极融入诚信长三角。深化长三角信用合作,参与“信用长三角”平台建设,落实跨区域市场主体信息共享归集和区域统一的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制度,推进“信用+”等跨区域公共信用特色创新应用。完善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等制度,健全公示、警示等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机制,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深入推进长三角统一的信用监管制度和标准体系建设,构建跨区域跨部门信用协同监管和联防联控网络。健全失信市场主体信用修复联动机制,支持经营主体及时纠正失信行为、重塑信用。积极推广“长三角征信链”,推动涉企信用信息跨区域互联互通。(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宿州市分行等)

    (二)推进跨区域市场基础设施畅通

    34.打造现代物流产业节点。推进宿州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加快建设黄淮海(宿州)智慧物流产业园,积极创建国家物流枢纽,打造连接长三角地区与中部地区的重要物流节点。培育引进一批国内知名、高能级的大型龙头企业,积极培育创建A级物流企业、网络货运平台企业和星级冷链企业等。支持企业、行业协会加强与国家级行业协会合作,举办物流业展会、论坛、年会等,承办招商推介会、投资恳谈会等活动。到2026年,宿州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的区域辐射带动作用大幅提升,物流枢纽承载能力显著增强,物流成本明显降低,社会物流总费用与地区生产总值比率降至全省平均水平。〔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数据资源管理局(政务服务局)、市邮政管理局等〕

    35.共建轨道上的长三角。积极打造“四纵四横”的铁路客货运通道。加快淮北至宿州至蚌埠城际铁路、合肥至新沂高速铁路(泗县段)、淮北至宿州至阜阳城际铁路等项目建设。加快萧县至徐州市域铁路、徐州至宿州至菏泽城际铁路(淮北至宿州至蚌埠北延萧县至丰县项目)、三门峡至亳州至宿州至洋口港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淮宿蚌城际铁路淮北西至永城北联络线等项目前期工作。(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36.共建水上长三角。加快实现水运通江达海,增强航道通行能力及港口运营水平,持续推进区域港航协同发展,推动长三角港口联动协作,推动形成分工合理、协调发展的区域港口群。大力推进航道项目的规划衔接与推进工作,建成宿州港埇桥港区蕲东作业区码头工程,加快建设徐洪河港口智慧产业园等。(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水利局等)

    37.参与打造世界级机场群。加强与沪苏浙航空枢纽功能对接,推进宿州机场建设前期工作,建成泗县、砀山通用机场,大力发展低空经济。(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38.加密扩容省际高速公路通道。积极打造“四纵四横一连”的高速公路通道,以高速公路扩容和加强省际公路衔接为重点,加快区域交通基础设施网络化建设。建成G237皖苏界至砀城北段改建工程、G311萧城至皖豫界段改建工程等一批国省干线公路项目。开工建设徐砀商高速公路、宿徐高速、宿遂高速绕城段等高速公路。(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三)强化商品安全及服务保障

    39.协力推进放心消费行动。一体化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和消费领域社会监督,引导更多经营者承诺推行并落实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提升群众消费体验。探索“枫桥经验”安徽模式,完善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不断提高投诉调解成功率,提高消费者满意度,打造贴心服务的12315品牌。建立一体化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制度,依托12315投诉信息公示平台,实现集中、全量公示。(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商务局等)

    40.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力度。推动建立长三角食品、食用农产品等重要产品追溯联盟、行业协会,参与共建长三角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区块链)平台,实现食品追溯平台、品种食品及食用农产品追溯信息的互联共享。加强长三角区域食品安全风险会商交流协作,探索建立长三角区域食品安全信息追溯“一张网”,推动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工作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商务局等)

    (四)统一市场监管标准

    41.对标优化市场监管机制。完善市场监管领域首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积极探索柔性监管新方式,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42.保障市场主体知识产权。积极参与建立健全长三角区域一体化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侵权快速处理机制,严厉打击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和司法衔接机制,促进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标准和司法裁判标准统一。(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委宣传部、市中院,配合单位:市司法局等)

    六、实施打造皖北开放新高地行动

    (一)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

    43.开展多层次经贸交流合作。积极组织参加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世界制造业大会、中国国际徽商大会、世界智能制造大会等长三角重大展会,推动举办经贸合作交流活动。依托长三角一体化对外投资合作发展联盟,积极参与沪苏浙举办的境外投资项目推介、境外工程承包对接活动,支持企业与沪苏浙企业通过项目合作等方式推动经贸活动顺利开展。发挥区位优势,加强协同联动,全面对接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合肥片区、蚌埠片区和江苏自贸区连云港片区。支持具备条件的县区、园区申报建设保税物流中心(B型)、保税仓库等海关特殊监管场所。(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宿州海关等)

    44.大力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推动落实长三角海关一体协同工作机制,参与建立跨地区、跨部门通关通检协作机制。加强中国(安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应用宣传推广,优化提升海关报关单位备案、变更、注销和电子支付等业务,推进企业线上办理海关业务。促进通关申报数据交换、口岸物流信息对接、企业信用信息互认、监管执法信息共享。(牵头单位:宿州海关)

    (二)推动重大战略联动

    45.打造皖苏鲁豫交汇区域新兴中心城市。拓展城市空间综合承载能力,增强跨区域基础设施联通辐射水平,进一步提升宿州中心城市能级。积极融入徐州都市圈建设,推进徐州—宿州—淮北省际毗邻地区深度合作,着力打造淮海经济区副中心城市。加快推进区域立体综合交通体系建设,持续完善省际公共交通、现代物流网络,打造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加快打造长三角链接中原城市群的重要节点。(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46.延伸建强高端装备产业链条。抢抓沪苏浙城市结对合作帮扶皖北城市等机遇,聚焦长三角、京津冀、粤港澳大湾区等重点区域,围绕产业链分工合作,承接产业转移。依托宿州徐州现代产业园区等园区,深化与徐州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合作,提升产业发展能级。〔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国资委)、市投资促进中心等〕

    47.深化文旅融合协同发展。积极参与长三角一体化与淮海经济区文旅融合联动发展,配合实施“联演、联展、联游、联研、联宣”等活动,全力打造“心灵归宿·幸福之州”文旅名片。(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三)推动外向型经济发展

    48.培育壮大外贸经营主体。依托“一带一路”建设,健全外贸企业孵化培育机制,全面落实进出口政策,以现有骨干企业为抓手,支持重点外贸企业发展,加快培育出口企业集群,发挥进出口龙头企业产业带动作用,着力促进外贸企业做大做强,推进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建设。(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投资促进中心等)

    49.做大做强跨境电子商务。加大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培育力度,引进知名跨境电商企业,支持发展跨境电商平台企业,推动建设跨境知名电商平台。(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宿州海关等)

    50.加强引进来走出去。依托长三角对外投资合作发展联盟,加强对外投资和贸易合作,实现与长三角地区对外投资信息互通、资源共享。鼓励各县区、市管各园区加大“走出去”招商力度,依托国际商协会等机构,推动与沪苏浙地区协同开拓国际市场,通过项目合作、股份合作、组建联合体等方式,促进企业“抱团出海”,深入开展“双招双引”活动,主动参与“投资安徽行”活动。(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投资促进中心等)

    51.开展多领域国际交流活动。积极谋划和储备一批利用外资重点项目,进一步扩大制造业、服务业、农业领域对外开放力度,在云计算等领域开展国际交流活动,充分利用境内外展会平台,在巩固传统国际市场基础上,引导企业国际市场多元化发展,主动参与全球产业分工合作。(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商务局等)

    七、实施共建绿色美丽长三角行动

    (一)打造生态宜居新高地

    52.持续推进生态廊道建设。建立健全跨区域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联动机制,加强对生态空间的整体保护和修复,围绕黄河明清故道、新汴河航道、符离大道生态廊道打造市域生态空间布局,重点开展黄河故道生态保护、新汴河生态治理、大运河保护、石龙湖—沱河等生态治理。持续深化林长制改革,扎实开展绿美江淮“十大行动”,积极实施河湖岸线防护林、天然林保护等国家重大林业生态建设工程,加快构建以森林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加强黄河故道、沱河湿地自然保护区和石龙湖国家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建设绿色生态屏障。强化矿山环境污染防治与生态恢复治理。开展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回头看”,严厉整治“两断三清”不彻底、矿山复绿效果不明显等问题。坚持资源开采与沉陷防控同步、综合治理与综合利用结合,扎实推进采煤塌陷区综合治理项目实施。(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53.加快建设和美乡村。学习借鉴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因地制宜开展以“三大革命”“三大行动”为重点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力实施“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提升乡村品质,打造乡村振兴样板。加强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开展农村净水攻坚行动,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推动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持续抓好农药化肥减量化、绿色化等工作,加快清理村内塘沟、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整合村土地利用规划、村庄建设规划等规划,科学编制“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优化村庄布局。实施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和国家文化保护工程,实施乡村文创产品推广行动,培育形成特色传统工艺品,支持有条件的乡村开展乡村文化遗产保护工程。(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林业局等)

    54.协同推进长三角大气污染防治。落实苏皖“2+12”交界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完善重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域会商机制,健全区域联合执法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区域监管数据互联互通。积极参与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预警联动,开展区域大气污染专项治理和联合执法。加大扬尘治理、餐饮油烟污染治理、秸秆禁烧力度,实施PM2.5和O3浓度“双控双减”。学习借鉴杭州湾地区协同治理经验,全面加大工业园区、企业集群和重点企业VOCs治理力度,督促纳入重点监管企业名录的企业编制并实施“一企一策”综合治理方案。(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市城管局等)

    55.强化区域水污染防治协作。借鉴长江流域排污溯源监管模式,贯彻落实“上下游联动治污”原则,持续推进长江、淮河流域“禁新建、减存量、关污源、进园区、建新绿、纳统管、强机制”七大行动。继续完善与徐州、宿迁等重点跨界水体联防联控机制,共同制定敏感时期(如枯水期、汛期)跨界河流水质监测方案,实现联合监测预警和信息共享。健全河湖生态水量保障机制,制定闸坝防污调控方案,维持河道生态流量,提高水体净化能力。建立完善排污口监测网络和信息管理系统,实施排污口整治销号制度,强化唐沱河、奎濉河等重点跨界水体污染联防联控。(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市水利局等)

    56.持续加强固废危废联防联控。落实区域固废危废联防联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信息化监管,有效防控固废危废跨区域非法转移。落实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和处置的优惠政策,探索建立跨区域固废危废处置补偿机制。规划建设固废资源回收基地和危废资源处置中心。(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二)稳妥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

    57.全过程推动节能减排。落实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新改扩建耗煤项目实行煤炭减量替代,基本完成钢铁、水泥行业和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推进工业企业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实施重点节能工程,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与绿色低碳产业深度融合,建设绿色制造体系和服务体系。加快节能降碳先进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和应用,实施清洁能源替代。(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

    58.强化绿色低碳理念引领。倡导绿色消费、绿色生活方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试点,深入推广垃圾减量分类。积极推进既有建筑绿色改造,加强新能源汽车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淘汰老旧车辆,将城市高污染车辆基本信息纳入长三角统一信息平台管理。(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等)

    (三)加快发展新型能源

    59.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充分利用我市太阳能、风能充沛的自然优势,统筹推进风电发展,集中式和分布式并重发展光伏发电。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四)拓宽生态保护补偿路径

    60.探索开展跨市生态保护补偿研究。借鉴新安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经验,建立健全沱湖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参与推动建立淮河流域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探索湿地、水流、耕地、大气等重点领域和禁止开发区域、重点生态功能区等重要区域生态保护补偿全覆盖。创新跨区域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探索建立跨区域生态补偿、污染赔偿标准和水质考核体系,完善生态补偿、资源开发补偿等区际利益平衡机制。进一步完善区域环境保护监测预警、严惩重罚、责任追溯等制度,促进区域污染防治的科学化、精细化、一体化水平提升。(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八、实施融入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建设行动

    (一)发扬优秀传统文化

    61.充分挖掘优秀传统文化。实施一批文物、文化遗址保护修缮项目,组织修复文化遗址出土文物,规范考古发掘管理。传承非遗文化,规范非遗传承人评选。积极参加大运河文化旅游博览会等活动。(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62.大力弘扬红色文化。以抗日战争、淮海战役等为主线,打造一批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红色文化研学基地,提升萧县蔡洼等红色旅游景区区域影响力,生动传播红色文化。(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教育体育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

    (二)深入推进文体旅一体化发展

    63.打造长三角文旅度假节点城市。积极参与跨区域文化旅游合作,实现互联互通、文化融合、品牌合作、资源共享,开发“一带一廊三圈”重点旅游资源。以全域旅游视角推进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开发一批精品休闲节点和特色旅游路线。提炼“运河文化、楚汉文化、红色文化”等地域特色文化标识,深入挖掘“诗词文化、戏曲文化、孝贤文化”等宿州历史文化资源,打造宿州人文旅游品牌。遴选萧县皇藏峪、埇桥五柳等10个重点景区,实施“一景一案”改造提升。积极参与长三角旅游推广联盟、淮河生态经济带文化旅游联盟、淮海经济区文化旅游联盟等建设,定期赴长三角经济区相关城市举办文化旅游推介活动,提升区域文化影响力。(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等)

    64.加强区域体育合作。积极参与2024年首届淮海经济区运动会,学习借鉴杭州市举办第十九届亚运会经验,高水平承办2026年安徽省第十六届运动会。加强区域体育合作,举办系列体育赛事、汽车赛事,开发自驾路线、汽车赛道等,支持举办汽车锦标赛宿州场地站,发展体育新业态,促进与长三角区域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体育文化等协调发展。积极参与长三角、黄淮海协作区体育产业联盟建设,打造体育产业品牌。与长三角地区全民健身工作联动,协同推进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三)提升宿州文化区域影响力

    65.打造长三角职工疗休养目的地。推动与长三角城市职工疗休养资源共享、人员互送合作,联合打造职工疗休养精品路线。(牵头单位:市总工会)

    66.联合开发精品旅游线路。联合长三角省际毗邻城市共同开发精品旅游线路,重点打造乡村旅游、文化旅游、美食旅游、疗休养等主题线路。(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配合单位:市总工会)

    九、实施打造长三角区域协作新样板行动

    (一)提升城市治理水平

    67.提升城市安全水平。加强城市重大风险防控,学习借鉴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合肥模式”,推进宿州市域社会治理项目建设,加强重点人员管控、防溺水监测、命案防控、校园极端事件监测预警、道路交通事故分析研判、企业安全生产、火灾高危单位监测防控等场景化应用。修订完善防御自然灾害的系列应急预案,加强与徐州、宿迁等周边地市应急协作联动,统筹实现重特大灾害事故跨区域协同救援。协同建立长三角一体化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体系。(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水利局、市应急局、市城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气象局)

    (二)拓展新型省际合作空间

    68.推进省际毗邻地区新型功能区建设。共同探索“不破行政隶属,打破行政边界”一体化发展新模式,高质量打造铜山—埇桥(萧县)省际毗邻地区新型功能区,复制推广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制度创新经验,探索跨省域协调发展新机制,着力推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平台建设互利互惠、产业协作共兴共赢、生态环境共保共治、人才智力对接对流、公共服务共建共享。(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等)

    (三)深化杭宿城市结对帮扶工作

    69.深化农业产业链供应链协同。推动杭州宿州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持续举办杭州高端绿色农产品展示展销会,推动宿州市特色农产品进入杭州市大型超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利用杭州电商优势资源,加强业务合作培训,帮助宿州企业掌握网上营销技能,引导培育企业数字赋能。(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商务局等)

    70.加快杭州宿州产业园区建设。探索建立成本分担利益共享机制,进一步强化园区配套能力和综合承载能力,持续导入沪苏浙创新创业资源,提高园区标准化厂房利用效率,招引落地标志性项目。(牵头单位:宿州高新区)

    71.加强制造业产业链分工协作。主动寻求同杭州关联产业和重大企业的合作,通过“培育+引进”“龙头+配套”“数字+制造”,推动制造业产业链分工协作,转型升级工程机械、纺织鞋服等传统产业,打造先进制造产业集群。(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等)

    72.强化数字经济领域合作。主动对接浙江全球数字经济创新高地建设机遇,立足宿州量子通信节点城市和高新区省级云计算产业基地优势特点,加强与杭州大数据产业基地、云栖小镇等资源对接和经验交流,紧扣云计算、大数据、智能制造等产业领域,谋划一批产业合作项目。〔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数据资源管理局(政务服务局)等〕

    十、实施统筹发展与安全提升行动

    (一)提升产业链供应链抗风险水平

    73.深入实施“5512”产业工程。发展壮大5大主导产业,转型升级5大主导产业,做大做强12大产业集群,持续实施产业链补链固链强链行动,开展精准招商,加速推进企业集聚、产业集群。(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投资促进中心等)

    (二)加强重点领域安全风险防控

    74.加强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油气供应保障,推进与长三角区域油气管网联通,力争建成凤阳—宿州、宿州—淮北—萧县—砀山、固镇—灵璧—泗县等长输管道项目;加快跨区域电力通道建设,积极融入长三角电网主干网,建成萧砀500千伏输变电工程、灵泗500千伏输变电工程;保障煤电供应安全,建成安徽钱营孜发电有限公司二期扩建项目(1×1000MW),开工建设朱楼煤矿,推进张大屯煤矿前期工作;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加大新能源发电设施建设力度,建成皖能埇桥区褚兰风电场、中广核萧县黄口风电场、国能灵璧浍沟风电场二期、皖能埇桥区蕲县镇光伏、林平纸业资源综合利用热电联产、泰盛生物质热电等重点项目。(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75.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围绕防洪排涝、优化全市水资源配置,加快实施国家重大水利工程,推动谋划建设一批区域重点水利项目。续建安徽省包浍河治理工程(埇桥区段),开工建设安徽省淮河流域一般行蓄洪区建设工程(宿州市段)、安徽省沿淮行蓄洪区等其他洼地治理工程(宿州市段)、奎濉河综合治理工程。完善防洪保安基础设施网络,补齐水利工程短板,对辖区内中小河流进行系统治理、逐条销号,全面提升河道防洪排涝能力。结合已建成的淮水北调工程和已开工建设的引江济淮二期工程等,加快实施皖北群众喝上引调水项目。完成砀山县林屯水库工程,持续推进萧县孤山湖水库一期工程、灵璧县何山水库建设,积极推进萧县孤山湖水库二期工程前期工作。(牵头单位:市水利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城管局等)

    76.建设长三角中心城市农产品供应基地。着力打造长三角高附加值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积极建设长三角中心城市农产品供应基地,更好发挥示范效应。加强与沪苏浙电商企业、连锁超市等合作,开展直销连锁配送,推动产品进入生鲜供应链体系,共建长三角3小时鲜活农产品物流圈。推动宿州绿色农产品向规模化、品质化、高端化发展,加快培育一批产值超十亿的农产品加工领军企业。(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

    77.培育预制菜产业集群。发挥宿州农业资源禀赋和绿色食品产业基础优势,培育砀山酥梨、萧县白山羊、埇桥符离集烧鸡、灵璧食用菌、泗县山芋等5个高端绿色食品产业集群,培育优质小麦、优质大豆、肉牛产业、未来食品等4个产业集群,培育高端绿色食品头部企业,打造高端知名品牌,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预制菜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重点推进符离集烧鸡振兴、萧县羊肉壮大、灵璧黄牛肉提升、风俗面点拓展、砀山水果产业链延伸、埇桥大豆产业壮大、泗县粉丝产业培育、萧县蘑菇鸡推介、宿马休闲食品发展壮大、中央厨房推进、灵璧食用菌产业化提升等重点工作取得更大进展。(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

    78.打造农业区域公用品牌。立足资源优势,围绕全产业链发展,培育若干个知名企业品牌或产品品牌。支持企业与合作社、家庭农场联姻合作,共建共享企业品牌,提升品牌价值。建立完善的品牌培育、发展、保护体系,强化商标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加大品牌建设支持力度,搭建宣传推介平台,提高宿州农业品牌知名度、美誉度和公信力。(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等)

    (三)融入区域应急体系

    79.加强区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联合应急能力。积极参与沪苏浙皖三省一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联合应急演练,加强区域内传染病疫情信息通报、监测数据共享等。(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80.联合开展应急减灾救灾。积极参与第三届长三角国际应急减灾和救援博览会,推动安全应急产业发展。增强区域森林联合灭火能力,开展应急救援队伍演练。(牵头单位:市应急局)

    十一、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和加强党对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工作的全面领导,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对行动方案实施统一领导、统一调度,审议决策重大事项、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工程和年度工作安排,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督促落实重大事项。

    (二)健全推进机制。各地各有关部门作为推动长三角地区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责任主体,结合各自实际,细化工作措施。创新做实区域合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市级、区县、园区常态长效对接机制,加强与长三角地区信息沟通、工作联动和资源统筹。设立市场化、社会化专业推进机构,承担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跨区域合作事项运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强对各项重点任务实施的指导,在相关政策、项目、改革等方面予以积极支持。

    (三)完善考核制度。加强统筹协调,对照学习杭州市等先进地区经验,落实省委、省政府考核要求,明确各县区、市管各园区以杭州结对合作城区作为各自对标学习对象,推深做实对标追赶行动,将对照学习情况纳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考核、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指标中,推动各相关单位定期将学习落实情况反馈至领导小组办公室,确保各项任务有效落实,市领导小组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工作,根据工作落实情况跟踪分析、加强督查,责令改进,紧盯重要事项、重大工程、重点项目,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四)强化项目支撑。积极谋划具有示范带动性的重大项目,推动实施一批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防治、公共服务共享、科创平台搭建、合作园区共建项目,提高项目审批管理便利化,优化土地等资源要素配置,争取国家及省在用能、用地等要素保障方面给予支持、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政策性金融开发工具等政策资金,全面提升重大项目要素保障水平,推进承接落地沪苏浙重大产业转移项目。

    (五)抓好督促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对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的任务落实情况进行定期调度、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适时组织开展评估,协调解决行动方案实施中出现的问题,重大问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各县区、市管园区和市直有关部门每年年底前要将落实行动方案的情况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完善行动方案实施的公众参与和监督机制,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加强舆论宣传引导,营造全市域、全方位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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