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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云南局 | 发布日期 | 2024-10-09 |
文件类型 | 通知公告 | 标签 | 矿山安全 普阳煤矿 煤矿整顿 |
内容要点 | 2024年9月20日至21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云南局对文山州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普阳煤矿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矿存在“未按规定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的重大事故隐患仍然组织生产。依据《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云南局责令该矿停产整顿。 经现场核查,文山州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普阳煤矿上述重大事故隐患已整改,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云南局依法解除该矿停产整顿指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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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10-09 来源: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云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