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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丘北县发展和改革局 | 发布日期 | 2024-10-16 |
文件类型 | 通知公告 | 标签 | 风电项目 陆上风电 驭风行动 |
内容要点 | 丘北县“千乡万村驭风行动”风电项目位于丘北县辖区,装机容量300MW。企业自投自建自营运,建设期限3年(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止)。 通告还指出,采用综合评分法,条件包括:企业业绩、企业投融资能力、建设管理及运营能力、推动乡村振兴的能力等4个方面的能力。由第三方组织专家开展评分,按照综合评分高低排序,确定综合得分前三名的企业进入第二轮磋商环节,磋商后择优选择配置1家投资开发主体。 申报企业要求:独立投标人必须是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组建联合体参与竞选的,联合体最多由2户符合条件的企业共同组建,联合体各成员必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均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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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数字 | 丘北县“千乡万村驭风行动”风电项目装机容量300MW,建设期限3年(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止)。 |
发布日期:2024-10-16 来源:丘北县人民政府
为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根据云南省“千乡万村驭风行动”总体方案要求,加快推进丘北县风电产业发展,规范投资开发秩序,优化风电资源配置,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投资环境,坚持市场化配置,科学合理开发利用丘北县风电资源,促进丘北县产业结构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现就丘北县“千乡万村驭风行动”风电项目优选投资开发主体进行通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丘北县“千乡万村驭风行动”风电项目。
(二)项目选址:丘北县辖区。
(三)项目规划资源配置:300MW风电项目项目(装机容量为规划目标,实际可开发容量需投资主体结合林地、土地、电网消纳条件等要素保障政策进一步排查落实)。
二、合作模式及期限。企业自投自建自营运,建设期限3年(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止)。
三、配置原则
(一)坚持市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坚持自愿不强制、竞争不垄断的原则及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择优选择项目投资开发主体,坚持引入行业综合实力强、信誉良好的重点企业,配置1家具有较强实力合作投资开发主体。
(二)坚持高质量发展区域能源电力管理。梳理排查电网接入条件,服从电网公司统筹接入系统配置,进一步优化丘北县电网系统工程建设,力争实现同步并网、就近接入及送出。
(三)坚持规范管理。推进项目核准、前期专题报批、合规性手续办理、规划、设计、建设、并网、运维等管理完整行业体系、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技术标准,严守安全底线,遵守工程建设标准,确保电站系统运行可靠、安全。
(四)坚持科技创新管理。积极拓展风电行业新工艺、新设备、新科技、新技术开发应用,进一步推动丘北县科技创新领域发展。
(五)坚持土地利用率管理。熟悉“千乡万村驭风行动”风电项目用林用地政策,充分排查项目规划用地性质及范围,以最高土地利用率完成项目规划建设。
(六)坚持要素保障管理。强化项目实施的资金筹备、规划设计、建设周期、安全质量、生态环境保护、社会稳定性、属地经济发展、运维管理等项目实施的全生命周期履约的要素保障管理。
四、配置评分办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条件包括:企业业绩、企业投融资能力、建设管理及运营能力、推动乡村振兴的能力等4个方面的能力。由第三方组织专家开展评分,按照综合评分高低排序,确定综合得分前三名的企业进入第二轮磋商环节,磋商后择优选择配置1家投资开发主体。评分指标见附件。
五、申报条件
综合考虑市场良性竞争、企业风电开发建设的实力以及对申报企业资格提出如下要求:
独立投标人必须是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组建联合体参与竞选的,联合体最多由2户符合条件的企业共同组建,联合体各成员必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均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六、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企业需要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材料:
(一)申报企业营业执照。联合体方式申报的,应提供已签署、盖章的联合体协议及出资各方营业执照,联合体协议中应明确各方全称、出资比例、权利义务关系及联合体成员的连带责任。
(二)申报企业基本情况。包括申报企业主营业务、总资产、资产负债、股东构成、净资产、并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等内容。申报企业为联合体的,应按照上述要求提供出资各方的基本情况。
(三)申报企业业绩水平。包括申报企业国内、省内已投运的风电项目的总装机、规划投资装机规模。申报企业为联合体的,应按照上述要求提供出资各方的业绩水平证明材料。
(四)承诺。项目规划、核准、开工、建成、并网和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
七、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企业申报材料递交截至时间: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24日17:30前(逾期不再受理)。
(二)企业申报材料递交地点:丘北县发展和改革局能源股。
(三)联系人及电话:张达先15991911091。
八、注意事项
(一)企业递交申报材料时需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申报企业授权委托书原件;报名材料须胶装成册(一正一副),装密封袋提交2份。
(二)根据企业递交的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分,评分结果同时在丘北县政务网站进行公示,且综合得分前三名的企业与丘北县人民政府进行项目投资开发磋商,磋商时间另行通知。
(三)本次优选结果将于磋商环节结束30日内在丘北县政务网站进行公示。
附件:丘北县“千乡万村驭风行动”风电项目资源配置重点评分指标。
丘北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