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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 | 2024-11-21 |
文件类型 | 规划计划 | 标签 | 建筑垃圾 工业固废 固废处理 |
内容要点 | 建立健全湛江市建筑垃圾管理制度框架和政策法规体系,构建建筑垃圾从源头到处置的全过程管理机制,统筹规划湛江市建筑垃圾收运、处置设施,推动湛江市建筑垃圾治理迈向规范化管理、资源化利用、智慧化监管轨道。 逐步规范全市建筑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推进各类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提高建筑垃圾处置设施资源化利用和处置能力,不断提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 施工单位应组织编制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专项方案,明确建筑垃圾减量化目标和职责分工,提出源头减量、分类管理、排放控制的具体措施。施工单位应结合工程加工、运输、安装方案和施工工艺要求,细化节点构造和具体做法。优化施工组织设计,合理确定施工工序,推行数字化加工和信息化管理,实现精准下料、精细管理,降低建筑材料损耗率;加强 BIM 技术等信息化手段的运用,减少因施工质量原因造成的建筑资源浪费及建筑垃圾产生;推广智慧工地监管系统,提升施工工地监管水平和施工质量。 施工单位应建立建筑垃圾分类收集与存放管理制度,实行分类收集、分类存放、分类处置。鼓励以末端处置为导向对建筑垃圾进行细化分类。严禁将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混入建筑垃圾。施工单位应实时统计并监控建筑垃圾产生量,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降低建筑垃圾排放量。鼓励采用现场泥沙分离、泥浆脱水预处理等工艺,减少工程渣土和工程泥浆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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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数字 | 到规划期(2026 年),广东省各地区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实现新建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排放量每万平方米不高于 300 吨,装配式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排放量每万平方米不高于 200 吨。全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 60%以上,综合利用率达 70%以上,安全处置率 100%。建筑垃圾治理示范、试点城市的建筑垃圾再生建材产品替代天然砂石建材产品用量比例不少于 25%。各地可采取管控支付等措施,推广应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鼓励社会投资建设项目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 远期展望(2030 年),广东省各地区建筑垃圾治理和综合利用体系进一步完善,实现新建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排放量逐年下降,装配式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排放量逐年下降。全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 75%以上,综合利用率达 90%以上,安全处置率 100%。建筑垃圾治理示范、试点城市的建筑垃圾再生建材产品替代天然砂石建材产品用量比例不少于 30%。建成具有国际一流水平的可持续发展的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集群。 |
发布日期:2024-11-21 来源: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湛江市建筑垃圾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向我局反映。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21日